二十二    鬍子的錯
 
 
        三天三夜,沒有通宵,不過網頁版的公司正式完美上架,今天加插什麼Facebook等的平台專頁,便完全打開了另一個新的宣傳渠道。只是我發現,現今的高科技不過是高級版的廣告罷了,交個費就有宣傳有人氣,還可以看瀏覽量,評估瀏覽的觀眾。只能說,我什麼都要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去一探究竟。
        正當我興高采烈地欣賞著自己創作的網站時,寧芳敲門進來,我正好可以跟她分享一番。
        「啊,妳來得正好,快來看看公司的網頁,弄好了。」
        寧芳一臉平常,手裡拿著文件走來,見到網站便眼前一亮,讚許幾番。不過她的心思似乎不在這。
        「今天下午就要去見方總了,妳……想好怎麼辦了嗎?」
        寧芳不提起的話,我大概不記得了,不知是記憶力差了,還是這件事壓根兒不值得記起。
        「我會好好拒絕她。」


       今早我收到「老餅乾」的訊息,同樣是問我最後的決定,我回覆他:不接。
        我明白,出爾反爾這件事不好辦,但要做不喜歡的事情更難辦。
        我看到寧芳默默點頭,想必都能預料到我的決定,但亦無可奈何地感到失落。
        「抱歉,寧芳,我知道這一定是原本我們很用心做的事情,現在要推反實在是難為妳。」
        「我只是想著可以試點新事物,但我會尊重妳的決定,畢竟所有東西都不一樣了。」
        我皺眉。所有事情都不一樣了,原來不只是我才感受到,周遭的人也同樣需要重新適應,這樣令我更抱歉。我張口想說多句抱歉時,腦裡閃過大樹的模樣。啊呀,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那棵沒良心的樹砸我的頭,才害整件事變成這樣。
        「我們差不多要出發了,我先去準備。」寧芳說。
        於是我收拾好對網頁的興奮,順便執拾好東西,打算起行時,電話響起。
        螢幕顯示一行數字的來電,沒有名稱,會是誰?
        我接聽,一邊拿好東西出門,跟寧芳一起。


        「喂?是誰?」我問。
        「胡小姐嗎?您現在方便講電話嗎?」是一把沙啞的男聲。
        「可以。」
        「我是一聯物業的周經紀,您的物業有人感興趣並想上樓看看,不知道您什麼時候方便?」
        我的物業?我哪有物業?我……喔,是那間屋,只有那間和前夫的屋是物業,問題是,那是我的物業?現在有人有興趣?
        「我要賣那間屋嗎?」我很蠢地問對方,對方理所當然地說是。
        喔,離婚的人要賣屋不出奇,出奇在於,現在的我沒想過要賣。
        寧芳推開玻璃門,讓我出來,我照著走,一邊回應那個經紀:「呃,我可以等一等回電你嗎?」
        「可以,不過最好今日內,客戶不能等。」
        我掛斷電話,不禁愕然。能打給我說有人買我的屋,那即是說那間房子是寫我的名,是我的所有物。自從那次我去看過後,我便沒有再理會過那間屋,知道有些東西應該放在那邊,我遲遲遲未去拿。不是這個問題,我……


        「有什麼事嗎?」寧芳見我走得慢,又接了個電話,便回頭問我。
        我回過神來。「沒事。」
        算吧,最近真多事情煩心,現在要一步步來,先搞定這個方總來說吧。
 
 
 
        我們準時到達星禧酒店,同樣是那間咖啡廳。我們走進去,不遠處已見到方總的背影,這次坐在咖啡廳的中間位置,依舊伴隨著男保鑣。
        只是,多了一個人。
        有一個人坐在方總對面,他們有說有笑,而那個人正正是我的前夫。
        為什麼他會在這裡?
        我盯向寧芳,她隨即低下頭。
        我輕嘆一口氣,這能怪誰?只能趕快買下那個人的股份。
        沒辦法的情況下,我們照樣走過去。剛靠近時,他們二人便站起來,互相握手,我聽到方總說著:「期待我們的合作。」
        什麼跟什麼?
        「好。」那男人回以一笑,那些鬍渣亦跟著一動,同時瞄到我的到來。


        這該死的百分之三十股份!害人不淺!
        「合作什麼?」我緊張地問。
        方總轉頭見到我,對我笑得特別和藹,並沒有回應我的提問,而是輕輕拍我的手臂說:「胡小姐,妳有一位很好的丈夫。」
        我愕然,看向那個男人,他依然是一臉平靜地看著我,最後跟方總道別,讓方總離開,而我還沒大膽到拉著方總不讓她走,只好找眼前這個男人算帳。
        「什麼合作?我什麼時候答應要跟他們合作?你憑什麼代表所有人答允?」我走到他面前,怒目近在他眼裡,他不視作一回事。
        「對方是在跟合作,我跟他們提出可用場地,讓他們集團旗下的時裝公司舉行時裝秀。」他解釋,說完拿起桌上的咖啡喝。我不解,為什麼會變成他談合作的事?這不是在利用我的方便?
        「你……」
        「那場婚禮我跟妳一起去。待會兒發個地址和時間日期給我。」他拿起放在椅背上的黑色外套,急忙地準備離開。我才不要放過他。
        「你不把話說清楚不許走。」這一刻我才想到他在講什麼婚禮,是我們招攬新客人計劃的那場客戶婚宴,他休想再跟著我拿好處!「我不是說過你不必再幫忙了嗎?」
        他站在我面前,居高臨下,高我一個頭。我身高有164cm,那他就是185cm?
        「這不是幫忙,是妳需要。」
        他又一次質疑我的能力。
        「我不需要。」
        他看進我的眼睛,我表現得堅定無比,他的眼神卻淡然得很,只許在半秒鐘,他眼裡裡閃過一絲微光,我確信是他的笑意,但很快就隨著他別開臉而消散,只聽到他說:「到時候妳便需要了。」他起步,臨行前又看我一看,說:「妳也不想我叫寧芳每次給我情報吧?所以快點傳地址給我。」我皺眉頭,瞪他一眼,他已抬步離開。
        莫名其妙!


        他這樣說明自己每次的突然出現都有情報在手,為著讓我乖乖就範跟著他走嗎?不聽話就繼續突然出現,哇,高招,我怎會嫁給一個這麼狡猾的人?
        我生氣地坐下,一名侍應生便走來詢問我要點什麼,我要了杯冰水降降溫。
        寧芳坐到我前面,一臉不好意思。
        我不得不說:「妳可以不要再提供情報給他了嗎?」
        「抱歉,我也很難做。」
        我嘆息,今天已經不知第幾次了。我雙手掩住臉兒,思考不來。
        「其實……」寧芳開口講話。「他這樣做也是為公司好。若然我們今天空手來拒絕QZ集團,實在不容易下台。現在袁先生跟他們談別的合作事宜,反而可以化險為夷。」
        我放開手,冰水便來了,我隨手拿起喝,侍應生順道收拾一下剛才的咖啡杯。
        「我們的敵人應該是對外的公司。」寧芳繼續說。
        我大大口喝下冰水,冷感滑下喉嚨,充滿快感。
        「我們回去吧。」我說。
 
 
 
        結果是我沒有和寧芳一起回公司,我去了另一個地方──我曾經的家。


        升降機帶我來到18樓,我打開桃木門,摸了一會才找到按鈕開燈。屋內仍是一片蓋上白布的傢俱,現在我才懂這是為什麼,原來在失憶前我就打算賣掉這間屋。想想也對,離婚了還住在這裡的話,就是跟回憶一起住,一點也不浪漫,唯有將它賣掉。
        我沒停留參觀多久,走進主人房,把燈給開了,見到上次遺下來的白布軟軟地躺在地上,牆上那幅婚紗照仍原封不動的掛著,就是我上次離開時的模樣。我記得自己在這裡摔下來了,離開前也沒有把它還原。現在為了不想看到這幅相,我決定好好掛上白布,蓋上我不認得的美好。
        然後我找找櫃子,一打開它們,我的日用品全都在這,護膚品、衣服、設計圖等等的雜物。那些衣服都好老氣,套裝或是運動牌子,成熟的衣服像是以往我只會走過路過的辦公室型服裝店,不用看也知道價值連城。然後我在衣櫃裡發現,是他媽的名牌手袋!能數得出來的名牌我都有一個。26歲時的我只喜歡一個牌子,因為我只買得起那一個牌子,而且得兩個小袋,現在我有超過十個。
        我將它們拿出來觀賞一番,滿意地點點頭,但見著一地其實是陌生的東西,不禁呆住。留心一聽,這間屋安靜得可怕,連自己的心跳聲都有回音。這一切感覺都不像是自己所擁有的,我明明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
        這間屋對我來說是一個額外的獎勵,無功得益,除此之外就沒別的。可以想像這裡跟前夫的生活,但一點真實的圖片也沒有陷進腦裡。賣了它,可以有一筆可觀的金錢,啊!到時還可以一口氣買下那個男人的股票,那就不必動用到我自己銀行的一分一毫,我可是想留著花費在別的地方上。26歲的我總有些事情想去做,但錢不多。
        可是好不容易有房子,就這樣賣了它,還用在那些事情身上,我要何時才能再買得起一間屋?我上網查一查,驚駭地發現樓價的上升率是變態的等級,我得要花多少時間再去買一間六百尺的屋?
        我起來,走出客廳,到廚房去,找了個鍋子,因為這裡什麼都沒有,便煮水來喝。等到我把水注進杯裡時,我已坐到飯桌上。
        在這麼寧靜的環境下想事情,最靈通。
        我打開手機,看到「老餅乾」的訊息頁面至頂,想起要傳他婚宴地址。唉,給他任由擺佈了。但今天的確是因他,方總才笑著離開。去程時我還在設計些動聽的對白去拒絕她,好讓一切好下台,但我這個人完全不能好好計劃,最後想著衝出去再算。無可否認,那個男人這樣做省點事宜,一舉兩得,但也不排除他是想佔便宜。他有新單子幫公司,即是有錢賺啦,他才是一舉兩得的人,可他就是得人歡心,連寧芳都替他說話。不,不止她,老媽、芯滿都在幫他。我不懂,他長得帥嗎?完全不,那些短短的鬍鬚看起來嘔心死了。記得我以前跟一個愛留鬍子的男人交往過,接吻時特別不舒服,好像百潔布在給自己周邊的嘴脣磨沙一樣。而且留鬍子的男人性格上都有一些怪異,好像覺得自己留了鬍鬚就是性感又成熟的男人,能吸引萬千少女,你說嘔不嘔。
        我是不知道那塊老餅乾是不是覺得自己帥爆啦,但他就是得寵了!連方總看他的時候也是笑瞇瞇。
        我關掉電話,就是不現在傳地址給他。
        在自己家喝水這件事真夠慘,什麼都沒有的家太可憐了。我放回杯子,收拾好東西,然後將所有白布全都甩開,把白布隨意摺疊好,全放到近大門位置。現在才像個家,24吋的電視好看,混灰色的麻布沙發一坐上去讓你不想起來。我賴在上面,舒服得不像人。
        我閉目養神,一動不動,過了好一會,我張開眼睛,拿出電話,撥號。
        「周經紀,我不賣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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