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個!?」

「其實,我唔係太清楚。」

沒錯,不只是兇手,我要連其同黨都要抽出來!連根拔起!

「Hi 你點呀!」

「玩野咩!?」





「依加係唔係搞笑既時候呀Hi 你。」

「大家稍安無燥,我只係覺得不在場證明對於何信好唔公平姐,你覺得佢既異能-影分身,有可能為佢提供到不在場證明咩,你地咁同屈佢有咩分別?」

說罷,所有人都點點頭,看來大家是同意了。

我繼續說:「其實只要用警察既異能去問未得囉,強制坦白啦嘛。」我攤攤手,心中暗笑:兇手條Hi Hi重唔中伏。

「咁又係。」





「你想我點問?」

「好簡單,問一句:你有冇殺嚴律師? 就可以。」

警察點頭:「OK,咁古SIR,由你開始先,望住我....你有冇殺嚴律師?」

「冇,我冇殺。」

如是者,五下的「冇,我冇殺。」不合理地響起。





所有人,除了我,都呆住了。

就是說,沒有人是兇手?!

「喂..點..點解會咁架。」

「未係囉..船上面..得返我地6個人姐..」

「無錯,係得返6個人。」

「即..即係點呀。」

「但係,只有5個人被強制坦白質問。」

所有人聽到我這一句才如夢初醒,瞪著警察!





我大吼:「容子棋!你就係兇手...」

福爾摩斯說過,把所有不可行的可能性排除後,剩下的就是兇手,沒有接受強制坦白的,就只有他!

「喂!!我..我唔係兇手呀!我無啦啦...」

我繼續說下去:「.....既幫兇,真正既兇手係你,何信!」

何信被我這樣一說,大嚇一驚:「痴.痴線架!含血噴人!」

「喂,點解係佢呀。」

「首先,有一個好大既問題,大家重記唔記得,發現在律師屍體時,大家沖到黎現場時,大家既次序係咩?」





眾人搖頭,但是幸好我的能力派上用場了。

「嘩Hi!乜向左走向右走野事呀!」 警察大吃一驚叫道。

警察是第一個。

話音剛落,他就被後至的譚阿明推開,他一看到現場,抖著口說:「阿豪.到底...」

譚阿明緊接其後,是第二個。

然後古SIR也到了:「喂你地可唔可以唔好一次過黎晒呀,萬一呢個時候發現陸...嘩!嚴律師佢..」

古SIR是第三個到的。

何信把頭探進來:「嘩!點..點解會..」





何信是最後。

以到達次序來說,是這樣的。

1.警察 2.譚阿明 3.古SIR 4.何信

但是,這就和甲板上各人的位置有所不同。

首先,前甲板是何信,控制室中有我,古SIR,而於控制室旁的是譚阿明,最後於尾甲板上的是警察。於船倉中,霍倩玲於樓梯附近,律師則在休息室中。

考慮到古SIR的控制室比較高,而且還要先收好物品才可到船倉中,按距離計算,眾人到達次序應該是

1.何信 2. 譚阿明 3.古SIR 4.警察





譚阿明和古SIR的問題不大。

「但係,點解何信會變左包尾,而警察會變左最先到?」我提出問題。

警察恥笑我:「喂,我當差架,體能好,跑得快又有咩問題呀。」

「未係囉。」

打算反問我使我的推理不成立嗎。

我說道:「咁都估岩,不過,咁解釋唔到何信最慢呢個原因。何信,你既異能係咩話?」

「影..影分身囉。」

眾人看著我們針鋒相對,沒法搭話,但我知道就只有霍倩玲一人明白我的企圖。

「你用黎睇下。」

「你地行開小小先。」

說畢,我們就自行散開了一點,就是霍倩玲,靜靜地移到何信比較身後的位置。

希望我們真的心有靈犀吧!

何信抖一抖動自己的身體,馬上幾個分身就從何信身上冒出來,真的十分像真,如果不是我們推理出異能定律,還真是被他騙倒!

這傢伙不是一個魔術師,而是一個老千!

我繼續說:「他之前變既分身唔係有武器既話。」

「係船上根本就唔需要帶武器,大家本來講好左唔殺人架嘛。」

我心中只說一句:「你知就好。」然後繼續說下去:「大家可以睇下,佢既異能.....ACTION!!」

才一說完,連回音也還在船倉中迴響時,我與霍倩玲以最突然的動作撲向各自一個「何信」,果然,我們都撲了個空,於是順勢在地上一滾就站起來:「大家見到,佢既異能根本就唔係影分身,只係[虛像幻影]。」

大家都倒抽一口梁氣。

「順帶一提,醫院唔使問都係你搞既鬼啦,係你間接做成咁多人被殺!」

「你又知?一定係我架?」

於是,我為了把事情說得更好,我盡快把醫院發生的事解釋一次,再說出我們的推理:「.....所以,跟據異能定律,個D坦克只係幻像,而就只有何信一人做到。」

他終於被我逼上絕路:「好,你話我一路以呃住大家啦嘛。咁你話俾我知,我點避得過律師既測謊?根本就係你條友係度勁UP。」

但他這一步,我早就料到了。

「因為律師都唔係咩好人。」

「你.你亂講乜向左走向右走野呀!」

接下來,是我的推理,根據我的記憶,和我所看到的現場,作出的推理。

首先,律師和何信的陰謀一早就在計劃,由這場殺戮開始的時候,就已經計劃著。但未開始說的時候,想問大家一個問題:「為甚麼駕著救護車的我和霍倩玲,只是第二到達上水?律師等人為何會比我們快?」

這問題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最近----

因為那種「監倉」不只一個。

律師和何信等人就是於上水附近的監倉放出去的,他們發現深圳已經變成汪洋時,便開始組織著這一個計劃。先用狼煙,把所有接下來會到上水附近的人--包括我和霍倩玲,吸引過去,提出「逃出香港」計劃,目的是把所有異能者聚集於一起。

為甚麼要這樣做?

因為,他們打算把所有異能者一網打盡。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