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為理解之事
我為理解之我
意識隨五感立
證明只(自)為啟發
由此我為大我
包含前後全部
出離而得啟發
不執此得是佛。

且說有一物




不破就不立
破立即是法
法法歸法性
法和法性皆
假現唯緣起
是故諸物和
增減之根識
諸行無自性
且說而名有
究竟未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