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自己為甚麼會出現在這裏吧。」又是羅教授的法律課。羅教授正在為法律系學生們繼續講解廿三世紀的律法。

在說罷這一句課堂開場白後,場內有些學生自豪地點了點頭,有些學生卻不禁苦笑。

「把人類才能和弱點分門別類的理論,最初是源自於廿一世紀興起的九型人格學說。九型人格大概把人們分為九個類別,這學說很快地便受到社會及管理的廣泛應用。透過分析每個人的性格特質,從而有效地進行精神啟蒙和發展潛能。

心理學家們漸漸由基礎的九型人格,再把人們細分成不同範疇的天生能力取向、及後天發展潛能。日漸成熟的這套心理學說,成為了政府教育改革的大方針——專門重點培養該學童高分的能力取向,以節省教育資源和令社會分工效率達至最高水平。這就是俗稱的《精英法》。 」

其中一位看似滿面愁容的學生打斷了羅教授說道:「難道能力取向比個人的意願重要嗎?」





羅教授心中明白在所謂的精英法之下,有多少學生被逼選擇了自己的終生職業、決定了要走的路向。就像這一屆的學生中,有人為自己天生注定讀法律而感到自豪,亦有人像發問者一樣提出質疑。

「沒錯,提出質疑。」羅教授回應道,

「提出質疑、批判性思考,正正都是作為法律界一員要具備的特質。這些特質相比起一時衝動選擇了錯的人生方向,更會令你在對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就像羅教授本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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