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初次見面,我叫陸俊明,朋友都叫我陸叔,今年26歲。
 
今天晚上我要做一件影響我下半生的事。
 
「求婚?」面前這個男人不懷好意地笑了笑:「做咩呀?搞出人命呀?」
 
他是我的好兄弟-anson,我們由小學開始已經是同學,直到大學仍是形影不離,曾有人誤會我們是一對gay couple,但anson沒有解釋太多,他說反正那些人笑笑然後就會忘記了,你不理會不作出意見,他們就會感到無趣,然後找尋新事物去取笑,冷淡對待才是正確處理方法,你愈是還擊他們才愈開心且自鳴得意。我覺得他的思緒很清晰,我一直都相信他,雖然那陣子我心底裡還是有點難受。
 
他一直都是有著大智慧的人,印象中我從沒見過他發脾氣。
 


我們坐在茶餐廳的一角,我一邊攪拌著桌上的檸檬茶,一邊盤算著我女朋友的反應,她到底會感動落淚還是喜極而泣?
 
「你肯定佢會應承?」還是忍不住要揶揄我:「搞掂左既,俾個日子我去試伴郎衫。」
 
我笑一笑,我們之間的默契。他會做我伴郎是我意料中事,這是常理吧?你怎能不替自己好朋友好兄弟送上祝福呢?
 
結帳後,他輕輕拍了我肩膊:「恭喜。」
 
晚上,我對著鏡子梳理頭髮,我不希望因為任何的不安因素影響結果。雖然由我本人親自說好像有點自大,但我的確認為自己幾靚仔。
 


我駕著白色Hyundai Elantra前往花店,上星期我早已訂購了99支戴安娜玫瑰配滿天星,那是她最愛的花。
 
其實求婚這件事我已經考慮了一個月,不是衝動的結果。不,她並沒有逼婚,也沒甚麼家長長輩的壓力,就只是時候到了,我做了該做的事罷了。每個人在每個時刻也會感受到當下自己該做的使命,我現在大概就是這種狀態。
 
我愛她,我願意在餘下的日子裡與她一起生活,就是這麼簡單。
 
到了她的家樓下,她早已在等待;我沒有遲到,準時早到是她的習慣。
 
「今晚我地去wayne,」我瞄了瞄副駕,帶點試探性的口吻問:「好似好耐冇去啦呵?」
 


wayne's kitchen是我們的拍拖餐廳,我們的愛情就是在這裡開始。
 
她心不在焉地看著車內後視鏡,樣子有點怪。
 
「嗯。」她回答支支吾吾,為了避開我的視線,她看出左側的窗外去。
 
車程忽然變得很長,我們之間好像有塊無形的磨砂玻璃,我漸漸看不清她的輪廓。
 
到埗了。
 
這正是我當初選擇這間餐廳開始我們第一次的原因-落地大玻璃的外窗配合室內滿室純白色設計,簡潔得令人驚訝。而我擔心的是食客把醬汁灑出了該怎麼辦?純白的桌子不就污染了嗎?
 
這餐廳正中間有個小小的舞台,每晚都有不同live band上台表演,食飯中途,我說要上洗手間為藉口,到舞台側與下一隊樂隊溝通,希望他們的第一首歌能表演一首我女朋友最愛的歌手的歌,我跟他們說這是我求婚用的,他們說恭喜還說沒問題。
 
道謝過後,我從台側望向女朋友方向,看會不會被她發現,沒有,她死盯著手機好像有甚麼大事件即將發生般,她還是心不在焉。應該說,她整晚都沒有留意過我。


 
回到座位上,我問她一整晚看手機,有事嗎?她說只是看facebook。Facebook比與男朋友吃晚飯還重要嗎?難以置信。
 
音樂響起,是時候了。
 
「你願意嫁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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