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初中同學,兩年間雖然同班,但並無交雜。直至初三,兩人一起去了同一所補習班,基於同校生的特別情感,才慢慢打開了兩人的話匣子。披星戴月的日子裡,兩人一起在車站等過無數班巴士,在車站裡聊過天南地北。他早已忘記了談話的內容,卻依舊記得她的星辰下閃爍的模樣、被風吹散的笑容。在說不出的瞬間,他的世界如同停止了,把眼前的美好停格。他說不出為什麼,可是眼睛漸漸離不開她。他開始不討厭去補習班,反倒有點期待課後與她同行的短暫的時間。他開始就學校裡尋找她的身影,挪不開在她身上的視線。他開始有意無意地打探她的喜好,以至於不惜與她的朋友混熟。他的內心早已泥足深陷,隔了不知多久,才恍然大悟這就是喜歡。畢竟是人生初次的體驗,後知後覺也是人之常情。在他到處打探之後,得知她會選理科,本來理科就不錯的他,又可以爭取多三年的同學名分。高一那年的班主任是一個中年男子,工作了很多年,對他們有點愛理不理、為人很隨意。記得第一次的班主任課,他省得麻煩,隨便點了兩個同學當班長,然後又很隨意的叫同學按照現在的座位坐就可以。他一聽到這項安排,怎麼藏也藏不起嘴角的笑意,露出亮白的牙齒。坐在他身旁的她問他笑什麼,他只是搖搖頭,開心到說不出話來。在毫無預兆之下,他們成了同桌。在老師講解沉悶的數學理論,悶得快要昏睡之際,她會搗蛋地在他的書本上塗鴉,有時畫個笑臉,有時畫隻小兔。細小的圖案,以單一的色調出現在他的書本一角,卻像她一樣可愛又活潑。他從來不會擦掉她畫的東西,反而會用原子筆,把容易淡化的鉛筆線條重新勾勒一次。聽說懂樂器的人最帥,有一股特別的氣質散發出來。校內歌唱比賽,他刻意以小提琴為朋友伴奏。他在家中對著鏡子自我陶醉,獨自練習角度與表情,只為讓台下的她感受到他的魅力。他站在台上,鎂光燈打在他身上,他渴望她眼裡中有他,而他的目光只為台下的她而聚焦。做了大半學期的同桌,兩人漸漸熟悉到會偶爾一起吃飯,回家會以文字通訊,試過在她大考失手後與她偷偷摸摸地徹夜傾訴。她早已昇華到一個不可或缺的存在。後來,他的朋友察覺到他的情愫,於是問了他兩人的關係,他毫不掩飾地表示自己喜歡她。朋友問他喜歡她什麼,他回答不上。喜歡一個人並不複雜,不需要一個原因,只需要一刻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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