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看過一部劇集,
裡面的男主角曾經很喜歡他的舊女朋友,
但他們之間怎麼努力都沒可能,
最後二人分手做回朋友。

分開後,男主角後來遇上了單純的女主角,
她很喜歡他,是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
他對她也很好,也許在她喜歡上他之前,
他就已經愛上她了,
他曾讓她覺得,他可以考慮在一起一輩子的人。





但就在愛情萌芽的時候,
他的前女友回來了,
雖然不是要求在一起,
但只想做朋友的她更可怕,
他的搖擺不定,
讓女主角失去了本來的安全感,
一段關係如果都還沒有開始,
就讓她沒安全感,
為什麼還要膽顫心驚去開始?





女主角流著淚跟後悔的男主角說:
「我本來是很喜歡你的,
如果你的喜歡是這樣,我寧願不要了。」

我們是不是,都曾在得不到的時候,
用了錯誤的方式吸引對方注意?
是不是都曾經,讓對方本來想考慮你時,卻步了?
你喜歡一個人,怎能確定用了對的方式?
我們怎樣才有把握,能讓對方喜歡上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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