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寫他,已經忘記是第幾次。
想起他的點滴,內心依然難過,眼睛依舊模糊。
過了兩天,把心情沉澱好,才可以來這裡。

真心喜歡過一個人,無論如何你都希望他過得好吧。
即使不像以往般沉溺,但那青春的回憶都依然是美好。

演唱會前一點也不期待,內心充滿著對他的糾結。
卻莫名其妙買下了票,現在回想,真謝謝那朋友勸我購買。
否則我會後悔。下一次,我仍然會出席。





演唱會前朋友把我標誌在他的新聞上,我真的不想細閱,
傳媒是卑鄙的,人家第一場演唱會,
卻要出這新聞打擊他的信心。
我只希望他沒有看,沒空看,或者即使看了也別太難過。

他沒有令人失望,那場演唱會他成熟了。
不再像以往沒有自信,或者再把內心的一面坦白出來。
他爭氣地把每首歌每個舞步都表演好,仍然是多麽風趣,
我仍然是會在席上會心一笑。





那個演唱會,每首歌都有一個他專屬的回憶。
我雖然沒有像以往般熱烈站起來拍和,卻更感受那份苦與甜。

從喜歡他,到熱烈地追著他,然後自己工作繁忙,
把他當成一種鼓勵來喜歡他,每年都是一個成長,
這樣就已經是十年了。原來要完全不喜歡是不可能,
這就是獅子座吧。

大家的價值觀變了,為的目的不同了。




但過去那回憶,那瘋狂得讓自己驕傲的青春是甜的。
我記得他說過,希望有天我們即使不喜歡他,
仍然可以跟自己小孩說:「媽媽曾經有過一個很棒的偶像呢。」
你的確很棒,真的。

你那晚說: 「今晚很多人是第一次來看我吧?」
也許你覺得默契不像從前,也許你內心其實很難過,
也許你對粉絲沒有信心,也許你也逃避這份陌生感。

但其實,口裡說不認同你的我,依然默默的坐在人群中,
而且,很多舊人,其實都捨不得不去看看你。

你並不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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