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朋友討論一個話題,
分手後還會做朋友嗎?

大家都各執一詞..

有人認為可以再做朋友的是因為愛得不夠深,
才能若無其事地相處。

有人認為因為過於深愛,即使再得不到,
也想繼續聯絡,知道他幸福,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普遍來說,分手時不太難看,
還可以做個普通朋友,生日說聲生日快樂。

分得太難看,要看個性,
幾年後放下了,大概還可以在街上點個頭取代一巴掌。

我呢?是偏向可以做朋友的。
難看的,不難看的,我都試過,而我都愛過他們。
我沒辦法把一個愛過珍惜過的人當成陌生人或仇人。





但原來..這樣的我,很容易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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