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三十歲,有些十年長跑的說結婚了,有些只拍一年拖的也閃婚了。另一邊廂,長跑十一年的她,卻叫同居的男朋友不要求婚。一一追問這些朋友,大家通常只答下面的兩句,「覺得是時候了。」「覺得未係時候。」繼續追問下去也得不到確實的答案。結婚不結婚,似乎,就只是一種感覺。
 
結婚,代表著你答應她,你答應自己,一輩子只能愛一個女生。出軌者多如繁星,如何保証一輩子在身體或心靈上只愛一人?如何保証每一次都能成功對抗誘惑?結婚,也代表你愛她的程度,必需更甚於愛自己。朋友說要讀碩士,九月份便隻身離開澳門。呃,隻身,才能走得如此灑脫。有了家庭,有了房貸,世界再大,理想與夢想再遠,你也只得兩房一廳。一輩子,很長,可能五十年,可能六十年,太多太多不能保証。
 
澳門的離婚率約三份一,即婚禮台上說一生一世海枯石爛至死不渝的他們,每三對,便有一對最終會坐在律師樓談著分家產,談著兒子的撫養權。一紙婚書,一紙離婚,雖然離婚比分手的傷害更大,但說到底跟拍拖沒有分別。然而,結婚後出現小朋友的機率會比較高,離婚時的那個簽名,會伴隨著一個於破碎家庭長大的小朋友,他在成長過程中得不到完整的愛,也令他長大後對婚姻失去希望,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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