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噢……啊……哎吔!」幾番輾轉、伸扯一輪之後,涂予終於從被窩之中掙扎出來。他緩緩地坐直身子,睜開單眼皮的細小眼睛,熟練地轉過身子,挨著床邊的書桌,左手托著頭,右手已在急促地寫東西──筆尖舞動的畫面,讓人覺得他是在生死關頭要記下遺言,又或是正在比賽限時疾書;只是,他的眼睛仍然惺忪,左手仍然托著無力支撐的頭顱。

    涂予寫得潦草,語法也雜亂無章,詞句斷斷續續的,筆記簿上佈滿了描寫景物的形容詞、簡略的記事短句,他在「記夢」。這是涂予的日常習慣,自從「那天」之後,他開始擺放筆記簿在床邊桌上,方便一醒來便隨即筆錄所作過的夢。

專家說一般人一晚會作四、五個夢,許多人說自己睡得很熟,很少作夢──那只是因為忘記了。涂予是少數能夠記得整晚不同夢境的人,又自從「那件事」之後,他更不敢或忘的記錄下來。

    涂予是個懶人,能夠坐的他不會站,能夠不動的就讓他躺下來。看他的樣子,彷彿對任何事也漠不關心,他那雙小眼睛永遠都瞇瞇的斜看世上的一切。

    涂予何以還用紙筆去記事這麼「古老」?也是因為懶,他懶得開手機、懶得選擇文字的輸入法;紙筆,無疑是他最信手拈來的,尤其是在他最需要一揮而就的此刻:





──『架眼鏡的人/在摩天大廈的頂尖/風雨大作,天地昏暗/整個城市彷彿在傾斜,大樓不斷倒塌 / / 』

──『架眼鏡的女子/(我記得,每隔一段時候就會夢見她)她在說話,對我/(每次聽不到她說甚麼)/有光芒向她身上發出//』

──『自由神像,蒙住雙眼/揭開/雙眼放光//』

──『流汗/青筋暴現/竭力,力疲/死去活來/跳躍,騰空/汗與淚混和了,很刺眼//』

    涂予總算記下了夢境的大概,他的左手仍然是托著頭顱。放下筆,他再躺回床上,狀似昏睡,其實腦際正在飛馳電掣的躍動,竭力地思想夢境中的細節,當中啟示了甚麼?是否需要作點甚麼……想著想著,是時候要起床了。他草草的梳洗過後,隨意取了一件襯衣,穿上一條麻質長褲,慵慵懶懶的離開家門。





    涂予從事美術設計,是「思哲廣告」的美術部主管,也身兼設計師、採購、文案寫手,因公司的美術部是個一人部門。雖然身兼多職,但其實他極喜歡自己的工作環境;自己幹自己的活兒,就連介紹設計概念,也由公司的公關代表負責……正合其心意,他不太願意與人接觸。

    涂予緩步去到巴士站,他站到最末的位置,前面的婆婆是他幾乎每天都會遇見的乘客,婆婆友善的對他打招呼,他木訥的點一點頭。不消十秒,巴士駛近了,婆婆說:「啊!真的又是這樣!我留意了你許久了,每天你也幾乎不必等候,甫排隊,車便來了!」

    涂予指指塞著耳朵的耳機,示意聽不到她的說明──其實涂予並沒有聽音樂,這是他期望不被騷擾的最低限度的設備。

    婆婆繼續:「已經很多次了吧!這條……噢!上車上車!一邊上車一邊說……」

    上到車廂,只剩下兩個空位,婆婆邊說邊坐:「我說這條路線呀!班次時常不準時的,他又怎能預計得這麼準繩?」





    「我用手機的應用程式,蠻準的。」涂予禮貌地除去一邊耳筒,簡單的一句搪塞婆婆,再塞回耳筒,望向別處。

    婆婆喃喃:「這麼先進的嗎……」她也識趣,見涂予冷淡,就不多言了。

    其實,涂予確是每一次等候巴士,也是在十秒內便成功上車──那決然不是因為使用手機的巴士資訊應用程式,而是出於他的一種技能:#預力。

    #預力 不同預感,預感或許是常人都擁有的,或多或少;而#預力 則是極少數人因應先天預感特強而經過修煉才獲得的特殊技能。涂予的感官異於常人,其五感都是極為強烈的,而超感官的「第六感」或「預感」也遠遠的超乎一般人。在年幼時,涂予因為強烈的預感而屢次考取優異的成績,被身邊的人目為神童。不僅如此,他的超強感官令他格外能感受週遭的喜、怒、哀、樂、愛、惡、欲等情緒;致使他既因時有預感正想宣告卻又要自我抑制,個人的心理狀態更是基於情感過於強烈而經常呈現壓抑……漸漸地,涂予由神童變成旁人眼中的怪人。「那件事」之後,涂予學習怎樣把預感轉化為#預力,怎樣壓制澎湃的感情,怎樣收斂自己、消減鋒芒…… 到後來,涂予他眼神空洞、眼皮下垂、木無表情,一切也像是冷冷的,對所有事也漠不關心。至少,在別人看來如是。

    涂予的#預力 能感應到巴士何時駛至,似乎微不足道(連他自己也這樣認為),但某人對他說:「別小看這個,這可是萬中無一的!」

    涂予坐在巴士上,搖晃搖晃,竟又昏昏欲睡,他的頭挨著玻璃窗,碰著碰著,成了催眠的節奏……

──又睡著了,我在公司?是公司,在會議室,她獨個兒坐著,還是架著眼鏡的那個她。究竟她是誰?

走上前吧!看清她的樣子,在街上碰到好有個預備吧,嗯?腳不聽使喚,她,站了起來,對我說話。





傻瓜!這麼遠,又隔著門,我怎麼聽得見呢?啊!昨晚的夢,她面對面的跟我說話我也聽不到她說甚麼。/

    巴士在交通燈剛剛由綠轉紅之際剎停,頓了一頓。涂予這個夢慢慢淡化,夢消,人未醒。涂予仍然閉著眼睛,車子續行,他又在微微顛簸的分秒,將睡未睡的;涂予善睡又善夢,轉瞬又作夢了,卻不是剛才的夢的延續。

── 很熱!熱得不可理喻!哇噻!我在沙漠!揩一把汗後,我在很幽暗的地方,不知怎的,我知道我身處金字塔內。壁畫,週遭全是壁畫,黑影一晃,在我面前多了一個「人」,嗯,那個,戴著面具的,呃!下巴長長的金面人……啊!圖坦卡門!對了!是圖坦卡門!

噢!

噓!還好!恰恰避過了,這個混蛋竟然對我「射火」!像開槍一般把一道火射向我!圖坦卡門死心不息,撞踵而來繼續用火向我施襲!他當然不曉得,我不懂武術技擊,但閃避功夫是一流的。看他三番四次無功,似乎氣得金面具也裂開。我側著身子,瞄一下他的火攻造成的破壞,正欲尋求脫險的路線。

我只見火光熊熊,一排巨船連於江上,吶喊之聲響徹雲霄,旗幟縱橫交錯,烈火焚舟之勢一發不可收拾!/

    巴士轉了個急彎,車身顫動,一晃,涂予乍醒。他若無其事地抹去嘴角的餘唾,呆望窗外,發覺尚有兩個站便到公司,決定暫時不上班,先行下車。他下車後去了附近公園散步,邊走著邊取出手機,用錄音功能記下剛才的夢。





──『在剛才,呃,公車的車程中,我應該作了兩個夢。第一個,又夢見她了,已數不清夢過多少次,我肯定在我開始記夢之前,已夢見過她。

仍然看不清她的樣子,最特別的,是第一次夢到她在「思哲」出現。

嗯,趁著還記得,要趕快記下第二個夢,沙漠、金字塔、圖坦卡門、向我發火……嗯,暫時這樣,一會兒再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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