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集】

明明大家都替人打工,為何差別如此之大?大到為人民服務,小到為生計打拼;員工絞盡腦汁想加工錢,老闆則打著算盤扣薪水。明明大家出發點一樣,都是為錢,為何不能站同一戰線,互贏互利?因為一山不容二虎?
 
Hugo敲了敲腦袋,笑自己想太多。自己只是個卑微到不能再卑微,在街上能抓一把的打工仔。想一夜暴富?簡直癡人說夢。
 
「老細,比份報紙黎。」他從褲袋裡翻出皺巴巴的零錢。
 
「華聯、星辰、南方2蚊,永來、大東個半......」
 




「最平嗰個。」Hugo又想了想:「大東。」
 
要是當初自己拿了榮木桐的三百萬一走了之,或許這一刻正在世界某個角落欣賞著夕陽。三百萬,足夠打本開間小店;三百萬,能夠吸引不少伴侶。為正義而發聲,他換來了什麼?親手把財主推進監獄,雙手獻上受賄的錢財。
 
Hugo邊走邊看,翻了幾頁,都是些本地新聞、娛樂八卦之類的。終於在最後一頁的小角落,找到了他最感興趣的:前商界巨鱷榮木桐出獄。
 
他笑了笑,多諷刺。
 
同時,傳呼機嗶嗶作響,一路小跑到附近電話亭,打通了電話:「喂?9394覆機,密碼74。」
 




*
 
1987年8月30日,簡單不過的日子。對阿國來說,卻是他的人生最低谷。
 
莫志華提審一事,幾經波折,排期到今日。聽說是開放庭,阿國早早地便來到法院。院外只有幾個抬著攝像機記者在等候,苦主及看熱鬧的市民不見蹤影。這不奇怪,畢竟不管多轟動的事件,都會有被遺忘的一天。只不過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快而已。他沒久留,整整衣冠後低下頭,疾步走入法庭。以他ICAC調查小組專員的身分,若被記者們發現了,必定少不了一陣問長問短及採訪。他不是那種喜歡出風頭的人,且這次是瞞著同事們來聽審。
 
旁聽席沒幾個人,他掃了幾眼,認出了第一排擦著眼淚的女人,是莫志華的妻子。正考慮著要不要坐到她旁邊說幾句安慰的話,意外地發現最後一排角落,坐著個意想不到的身影。
 
Hugo?他對這案子也感興趣?
 




Hugo也看到了阿國,朝他頷首一笑。阿國也抬抬手,算是打過招呼,找了個靠前的位置坐下,猜測著還有哪個熟人會前來旁聽。方世聰?還是大韋?遺憾的,沒猜中一個。開庭前幾分鐘,門被推開,庭警推著輪椅進來。輪椅上的人脫下帽子,微微屈身向法官鞠了個躬。Hugo和阿國同時盯著那人:鬍渣滿面,一臉老態,在庭警的幫助下騰出個位子,讓輪椅停靠。坐在前排,莫太太身旁,背影透露出無盡滄桑。
 
三個熟人,各坐一方。
 
「Court!」人差不多到齊了,宣佈開庭。
 
起身,鞠躬。阿國試圖看清那人的模樣,外貌衣著或許不同,但那氣場還是如此強大,與老態龍鍾的扮相格格不入。他能肯定,輪椅上的,就是他親手逮捕的奸商——榮木桐。緩緩坐下,思考著Gordon在此的原因。這幾天沒留意新聞,他顯然比自己想像得早出獄。賄賂雖不是重罪,但四年的牢獄,希望他能真正痛改前非。不然,自己會又多一個強勁敵人。
 
一輪的唇槍舌戰,你來我往,激烈的辯論,辯方律師強佔上風。這哪是辯護?根本就是學生與老師的爭辯,每交上一份作業,就被老師撕得稀碎。揪出一大堆不合理的錯處,再揉成一團,丟到學生身上,給出評語:全是垃圾。
 
確實,證據根本不足。既然這樣,為何要提堂開審?為何容許旁人聽審?是想讓市民看看ICAC及警方有多廢?赤裸裸地侮辱。阿國垂下頭,不忍心親眼看著自己與同事們兩年來的心血,被對方像廢紙般踐踏。他不明白,為何上頭把出庭作證的任務交給另一組人馬,為何把辛苦換來的功勞拱手讓人。
 
辯方律師,是香港有名的大狀,十有八九是方世聰請來的,以莫志華家庭的財務狀況,不可能付得起這個錢。莫志華已認罪,請律師是為了打輕罪名,減短牢期。
 
「法官閣下,現在呈上嘅係證據編號A04。呢份係特別專案小組查到莫志華嘅匯款紀錄,喺1982、83年6月同葉齡森一樣,往韋義戶口匯款100萬與200萬不等。呢筆錢係比韋義開創離案公司疏通關係,假意向銀行海外分行借貸所用,莫志華本人喺認罪書中提到。如果佢冇親身參與,又有何義務咁做?又點會將大嗱嗱100萬送比韋義?由此證明,莫志華與本案有不可撇甩嘅關係。」檢控官提出。




 
「反對檢控官作出無證據嘅推測。」辯方律師舉手,淡定回辯:「點解檢控官唔講日期,淨係用月份帶過?因為我當事人同葉齡森嘅匯款日期根本唔一樣,且一個比100萬,另一個比200萬,連數額都唔同,點樣證明兩者有關係?6月係年中,咁啱有資金流入,先選擇匯款,可能所有野只係個巧合?檢控官冇任何一樣證據可以顯示,我當事人呢兩筆錢嘅用途。如果斷章取義,咁就將主犯罪名加到我當事人身上,未免太過兒戲。」
 
法官點點頭:「反對有效。」
 
辯方律師補充道:「支票輪開始嘅時間,係1979年,而假借貸係喺兩年後,1981年無法填補支票輪數目先開始。同年,另一個主謀葉齡森喺6月匯款200萬。如果我當事人一開始就係同謀,點解1981年冇匯款比韋義?唯一合理嘅原因,就係我當事人根本冇參與過假借貸。口供,即係認罪書裡面亦有提到,佢係經韋義同葉齡森嘅教唆利誘下,先勉強同意加入騙局,用支票輪呃錢。我當事人淨係承認參與支票輪騙局及挪用公款,並無直接參與假借貸,最多只可以算係知情者。以上足以證明我當事人係中途加入騙局,並只參與一項違法行動。唔可以定為主犯,只可以算係從犯。呢個就係,點解1981年冇匯款嘅原因。因為我當事人係中途先加入,甚至始至終都冇參與過假借貸。」
 
至於為什麼82、83年要給韋義一百萬?愛怎麼說都行,反正韋義死了,找誰去取證?這算什麼「證據」?漏洞百出,簡直是道送分題。
 
律師明顯留了手,反駁的邏輯雖然合理,但總有些奇怪。他完全可以給出更好的解釋,把「支票輪」一罪也打成不成立。
 
看這情況,要是沒那份認罪書,律師絕對能把案子打成無罪。
 
旁聽席的一邊,阿國徹底愣住了;另一邊,Gordon毫不掩飾地一笑。
 




頓悟。
 
若不是在法庭,Gordon一定會克制不住地拍案叫絕。
 
好,好一場戲!絕,絕頂的精彩!
 
阿國彷彿經歷完一場十級大地震,震碎了那條看似完整的犯罪證據鏈,震碎了那顆不偏不倚、正直不阿的心。他終於發現了,本案最大的疑點;終於發現了,自己錯在哪。
 
莫志華,根本是個無謂的存在。
 
如果他不前來自首,ICAC絕對不會查到他頭上;如過不是那份認罪書,整單案根本沒有證據與他相關。假借貸有直接證據指向韋義,支票輪及行賄有證據指向葉齡森......那莫志華呢?憑現有證據,以及大狀的能力,完全可以打脱所有罪名。
 
只要他站出來,說當天錄口供時他喝了酒,意識不清。再找出當日幫忙報警的海味舖老闆陸小虎作證,要求重錄口供,便能推翻所有!他完全可以,安然走出法庭,無罪釋放!
 
為何拖了整整一年半才來自首?不是良心發現,而是想確保,ICAC找不到指向性證據,破不了案。這時候跳出來自首,便能控制所有人的調查方向。




 
利用ICAC與警方,證明自己有罪。
 
莫志華的存在,是為了把「真相」告訴全世界。
 
若不是他,ICAC無法破案;若不是他,苦主無法釋懷。若不是他,上司不可能出盡風頭;若不是他,政府不可能站在閃光燈下、話筒面前高稱:香港是個安全、公平公正的法治社會。
 
法、治、社、會。阿國心裡默念數變,拳頭越攥越緊,克制不住地顫抖著。百感交集,憤怒、不甘、委屈、恥辱......那現在呢?這個法庭上呢?讓全世界的人自由出入,觀賞這齣戲?
 
這齣莫志華、辯方律師,甚至法官與檢控官演給陪審團的好戲?
 
葉齡森潛逃,韋義去世,兩樣絕大的優勢。
 
這場仗,一開始就輸了。
 




莫志華、方世聰,甚至哥哥韋忠,把所有罪名,推向一個死人。
 
阿國啞然失笑,攤在座椅上,看著律師與檢控官你一來我一往地唱雙簧。
 
為何證據不足,還能開庭審理?因為律師要靠這些漏洞百出的「證據」,打輕所有罪名。把主犯打成從犯——把六年,減短成兩年。把犯人轉為污點證人——把兩年,打成一年半。扣除假期,也就一年。進去坐一會兒,就被放出來,兒女學業有成,公司死而復生。方世聰,能光明正大照顧莫志華家人,還會被世人當成有良心的正直商人、講義氣的好兄弟。不出意外,辦公室門口那場爭吵,也是場戲。
 
那個幕後導演,利用了所有人,來做群演。
 
而最後一步,是傳媒。
 
為何莫志華一開始便把自己塑造成主犯?就是要靠「官方權威」ICAC與警方發送消息給各大媒體報社,讓他們大肆刊登:「主犯自首落網」,無一例外。就算法官判為從犯,大家還是會認為,莫志華是個鑽法律漏洞、成功減刑的主犯,而不是個從頭到尾便無辜的替罪羔羊。
 
畢竟大家堅信:官方所說,便是真相。
 
輸了,一敗塗地。阿國有種想哭的衝動,說不出的感覺。他深知,知道真相的不只他一人。但就算知道了,有什麼用?對著記者高聲說出真相?還是用槍逼著莫志華認無罪?那樣的話,他應該會被當成神經病。
 
畢竟最多人相信的,才是真相。
 
孰真孰假,誰分得清?阿國沒證據。
 
因為一切,都只是猜測。
 
再次想到那條簡單的數學題。解不出答案的另一個原因:
 
因為從一開始,題目便出錯了。
 
宣判完畢,一年零三個月。不意外,阿國沒跟Hugo道別,也沒心思再盯著榮木桐。一步一步,如千斤重,緩緩走出法庭。記者沒離開,還在等,等待官方的消息。他抬頭,仰望灰濛濛的天空,直視法院門口那高高在上的正義女神雕像:一手持長劍,另一手持天秤。
 
黯然一笑。
 
女神呀女神,是哪個有錢人,把您的眼睛矇上了呢?
 
*
 
50呎的房間內,一盞昏暗的小燈,照著張輪椅。他半躺著,報紙鋪滿整張床,還有些亂七八糟的紙和筆,好比垃圾堆。誰能想到,舊時的風雲人物、身價上億的巨鱷,此時會如此落魄,蝸居在破爛小房內。
 
不出兩個月,便能搬走。
 
有足夠的信心,一週前那場精彩絕倫的法庭辯論會,讓他找到了目標。傻子都能看得出,莫志華只是個替死鬼,心甘情願的替罪羔羊。超慶信託銀行,他早在幾年前便看出了不妥,所以在合作時,沒選業務流動海外的超託銀行,而是選擇了本地老字號——尚業銀行。只不過當時,他沒推測出與銀行同流合污的是比郎公司,沒想到方世聰有這等伎倆。
 
他在「方世聰」名字旁,打了個問號。這富二代,真的如此聰明?他不了解詳情,只能依靠搜集來的資料以及自己的推論。但能騙得過ICAC那個杜柱國的人,肯定不是省油的燈。聰不聰明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確保方世聰與自己,是同一類人。
 
公司選好了,該從誰下手呢?
 
把本子往前翻幾頁,紀錄了這幾日調查到的人際關係及股權資料。比郎公司是股份繼承制,方世聰作為老闆,持有最大股份,應該全是父親Mr.King留下的。誰股份多,誰做老闆,這與世襲制度並無分別。想擁有比郎公司的控制權,要麼買通其他股東,要麼就把最大股權持有人踢出董事局。前者對他來說太困難,查過所有主要股東的背景,不是富二代就是名人大亨或社會人士。誰肯賣給雄風不再,且有案底的老傢伙?還是後者比較現實,他把目光放在第二大股東韋忠身上。這名字,聽都沒聽過,也沒在酒會上見過。可能他後生可畏,在四年內崛起;可能,他所持的股份也是繼承的,那便好下手得多。
 
他思考片刻,在「韋忠」名字旁,打了個勾。
 
開始計劃前,還有最重要的一步:變賣所有個人名下資產,存入本地戶口。再把其中一半,轉給遠在泰國的前妻阿Noon。這樣做,算是補償,同時也能讓整場戲,更加逼真。他看了看床邊的輪椅,微微一笑。
 
他該感謝乃隆,給了他最大的優勢。
 
*
 
門鈴響了許久,水師奶到廚房裡搗鼓著,恍若未聞。又過了會兒,傳來鎖匙開門聲,她才慢悠悠走進客廳。見婷婷帶著阿進兩兄弟推門而入,一臉驚訝。
 
「阿進?做咩上黎食飯唔同我講聲嘅?」
 
「媽,我尋日咪同你講左囉。」婷婷邊脫鞋邊問:「你又做咩咁遲先開門呀?我爭啲以為你出左事呀!」
 
「啋!我喺屋企會有咩事啫...不過我真係聽唔到門鐘有響喎。」水師奶想了想:「正話我煮緊餸,可能隔得遠聽唔到掛。」
 
就是因為你在家所以才擔心呀!婷婷沒說出口,只是輕聲嘆了口氣。
 
「水師奶,你係咪整緊姜蔥蟹呀?」阿進聞了聞。
 
「係呀,你個鼻真係靈!」
 
「但係...點解有陣燶味嘅?」
 
「哎呀!」水師奶一拍腦袋,懊惱道:「唔記得熄火!你地等多陣,我去炒多幾味餸,好快有得食......」説罷奔回廚房,阿進他們能看得到她忙碌又不知所措的背影。
 
「唔洗喇!我同杰仔食好少架咋!」阿進喊話道,怕水師奶聽不見,故意加大了音量。
 
婷婷招呼他們上坐,熟練地走到櫃前,倒了幾杯水,端上托盤,一一遞給阿進和阿杰。阿杰小心翼翼地接過水,尾指輕輕掃過婷婷的玉手,心裡頓時樂開了花,表面裝作若無其事般道了聲謝。婷婷確實獨立了許多,養家的重擔落在她身上,成了「洛琳」的角色。比起以前那個調皮好動的小妹,阿杰更喜歡現在這個獨當一面的婷婷。阿進看到婷婷有這般改變,也很是欣慰,但更多的是淡淡的憂傷。她終於明白了姐姐的用心良苦,但姐姐卻永遠看不到妹妹的成長。
 
鍋鏟掉在地的「叮噹」一聲,把所有人拉回現實。婷婷擔憂地探頭張望,廚房裡的水師奶朝她笑笑,比出個「OK」的手勢,繼續埋頭苦幹。
 
「佢...仲係適應唔到?」阿進看向婷婷。
 
後者笑笑:「可能環境對佢黎講比較新,一時手忙腳亂掛。」
 
「你地搬左好耐喇喎,唔算新啦......」阿杰被阿進踢了一腳,自覺閉上嘴。
 
阿進斟酌著詞句,緩緩道:「都過左四年,仲係放唔低?做人要向前行架嘛,佢都唔會想我地一直停留喺從前,一直唔開心。」
 
「講到咁豁達,乜你真係放得低?」婷婷掛著僵硬的笑,半信半疑地看著阿進。「四年仲住喺以前間舊屋,四年仲訓喺佢訓過嘅床度。」
 
阿進低下頭,不回話。
 
「咪話你冇錢買屋,你假假地都係個老闆兼勞總,有錢過我多多聲。」婷婷繼續說:「點解唔好似我咁?賣左層舊樓放租,搬去第度,黎個新開始?」
 
「我覺得你用晒錢去買新屋唔係好值得...留住筆錢宜家咪唔洗喺娛樂圈捱得咁辛苦囉......」阿杰替婷婷不值,又被阿進踢了一腳,噘噘嘴不說話了。
 
「搬出黎,費事阿媽見到以前啲嘢,會觸景傷情。況且間舊屋,係榮木桐個衰人買嘅,我更加唔會再住落去。」婷婷嘲諷道,「其實呢度都唔錯呀!雖然細過以前嗰間,但點都好過住你地屋企。三個人訓一間房,次次沖涼都要擔驚受怕,驚死比你地幾個麻甩佬偷睇。」
 
阿進被逗笑了:「你以為我地唔驚呀?有時你地女人,仲咸濕過男人架!」
 
「以前住太平山街,宜家終於住上真正嘅太平山頂。」婷婷感慨萬千:「總算幫阿媽實現左願望。」
 
「大家都今時唔同往日喇...」阿進笑了,看著架上的照片,輕聲道:「我諗佢都唔想我地,再為佢難過。」
 
「婷婷!」水師奶一臉尷尬地走出廚房:「我呢...忽然唔記得左有冇落鹽呀...」
 
「你試下味咪知囉。」
 
「係喎!咁應該係落左...係呢,邊罐係鹽呀?」
「幫手啦!仲望...」婷婷無奈地轉向阿進和阿杰:「再唔去幫手,等食宵夜啦!」
 
*
 
婷婷的身影走遠了,消失在黑暗中,阿杰還是一步三回頭,不時地回望。阿進停下腳步,把他拉到路燈下,靠著欄杆。
 
「做咩呀...」阿杰皺皺眉,「企喺度餵蚊咩?行啦。」
 
阿進雙手抱胸,冷眼道:「我驚再行落去,你唔係比柱撞傻,就係比車車死。」
 
「咁我唔望囉......」
 
「你係咪仲鍾意婷婷?」阿進擺出大哥的架子。「嗱兩兄弟,冇嘢唔講得嘅。你咪求其敷衍我呀,上次聽你講到拍拖,嘴角含春個樣,你點解釋?」
 
阿杰想跑,被阿進一把抓住。
 
「你唔好同我講,你鍾意左第二個......」
 
「冇呀!」阿杰見躲不過了,無奈道:「係,我係鍾意婷婷,鍾意左佢好幾年添!我同冰冰拍拖,以為自己可以放得低,點知最後都係唔得,我地根本就唔適合。」
 
「但係婷婷經已......」
 
「我知!名花有草啦嘛!」阿杰扁了扁嘴,「暗戀人冇罪嘅,我只係想暗中保護佢啫,有咩事上黎都有個照應呀嘛...嗰個Hugo吊兒郎當,都唔知係咪真心對婷婷。」
 
阿進嘆了口氣,暗戀人的滋味他當然明白,沒想到弟弟也步了自己後塵。「算啦杰仔,你條件咁好,唔怕搵唔到女朋友嘅...你同婷婷,冇可能。緣分呢啲嘢,好難講嘅。今生今世,你同佢嘅緣分就止於朋友之情,無謂死纏爛打。」
 
「我知!我真係知!我迫住自己接受佢同Hugo拍拖,亦都試過去酒吧追女仔,但我真係冇辦法對佢死心呀!」阿杰焦躁地撓了撓頭,攤在欄杆上:「緣分難講,愛,更加難解。徹底放低一個人,你估咁易?」
 
阿進張張口,啞然。
 
「哥,我都好想似你咁瀟灑豁達...但我成世人都係咁懦弱猶疑,對事係咁,對感情都係咁。」
阿進不知該如何勸說,也沒資格當愛情導師,只能任由弟弟發洩。一昧地苦笑,輕拍著阿杰的肩膀。
 
其實哥哥,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灑脫。
 
*
 
四點過後就沒什麼人了,股票收市,員工收工。最近勢頭好,收盤價也比前幾個月高,經濟蹭蹭上漲。Hugo有點後悔,早知道應該跟著其他人買入幾手,或許能一夜暴富呢?總比放在銀行收息好。至從超託銀行出事後,他再也信不過所有牟利工具。本以為自己是行家,身為股票經紀助手,為顧客指點迷津,提供內幕消息。現在才知道,這世上絕對沒有「穩定投資」。就如你學多少年的知識,有多少年的經驗,做多少年的練習訓練,都無法完完全全駕馭一匹馬。哪天馬一發狂,哪天人一失常,還不是會被甩下馬?輕則扭傷骨折,重則癱瘓死亡。畢竟,你沒可能知道馬的想法。什麼動物傳心術,就算你能和動物交流,也無法聽到牠在想什麼,正如人一樣。
 
更何況,股票是一匹野馬,一種智者的賺錢工具。
 
肥仔哥收拾好東西,滿面春光地走出辦公室,不忘回頭鎖上門。不用問,十有八九是賺了錢。男人的笑容或愁容背後不外乎兩個原因:錢和女人。能讓肥仔哥笑和愁的,只有錢和煙。這傢伙不近女色,每次有美女顧客,他都是交給Hugo處理,不禁讓人懷疑他的性取向。實不相瞞,Hugo一直算計著把肥仔哥拖下馬,本想找個舞小姐玩色誘,再錄下兩人在床上你儂我儂的過程敲詐,看來這個辦法行不通。下次找個男人試試看?
 
「喂Hugo、俊仔!」肥仔哥拍拍手:「食唔食嘢呀?我請!」
 
「又食車仔麵?咪啦,你自己食飽佢。」Hugo想起都作嘔,俊仔一聽也拒絕了。
 
他翻了個白眼,對著辦公室裡的志強喊話:「老闆!你呢?」
 
「老闆邊得閒同你撐檯腳呀...人地約左小惠食燭光晚餐。」
 
肥仔哥沒趣,丟下一句明天見便走了。
 
Hugo看著他這般高興的模樣,有點不是滋味:「俊仔,知唔知肥仔哥買左邊隻?」
 
「聽佢講好似係孖134。」
 
「太南實業?」Hugo皺皺眉,「唔係升好多咋喎...又唔係啲咩藍籌股,我呢邊都冇乜人買,點炒高個價?」
俊仔聳聳肩道:「你知我唔炒股架,呢啲嘢我識條鐵咩...或者佢係同朋友夾錢買,賺多左掛。」
 
「你呢啲咩理論黎架...」Hugo噗哧一笑:「同朋友夾錢買點會賺多呀,比一樣嘅錢,賺左就五五分帳,蝕左咪有難同當囉。我睇你真係唔適合喺股票行做,去銀行啦,我一定日日幫襯。」
 
「咩呀...」俊仔又算了遍,覺得自己沒錯:「嗱舉個例,一隻股票嘅買入價係50蚊,你同朋友每人出25。如果隻股票升上75蚊,一個人買嘅話只係賺25蚊,但同朋友夾份買就唔同啦,可以賺50蚊喎!翻左個倍喎!」
 
「翻你老闆呀,我睇你真係要驗下腦!」Hugo打了下俊仔的後腦:「你當你朋友死架?賺左錢唔洗分一半比佢?50嘅一半咪即係25?同自己買有咩分別?」
 
「喂呀,少少便宜都係賺啦!」
 
一分錢是賺,一億元也是賺,只要比預計中付的錢少,就是賺。
 
便宜、朋友、翻倍。
 
Hugo微微一愣,只要扣除手續費及利息成本,想翻倍不是沒可能。他轉向俊仔:「肥仔哥搵邊個買開股票?」
 
「阿才。」
 
阿才已經走了,桌上亂七八糟的一堆狼藉,本人也是如此邋遢。Hugo走到他的位置,翻來翻去,翻出記錄簿。
 
「喂Hugo你做咩?」俊仔想阻止,Hugo沒理會。「你咪搞人地啲嘢啦,比老闆見到唔好架!咩事等聽日先啦。」
 
「一分鐘。」Hugo豎起食指,另一手飛快翻閱著。從幾天前的記錄翻到幾星期、幾個月,最近的是一星期前肥仔哥買入「新時代」,但沒幾天就賣出。翻遍整本數簿也沒有「太南實業」的交易紀錄。
 
「你肯定係1134,太南實業?」Hugo嚴肅問道。
 
俊仔不知緣由,還是點點頭:「佢成日叫我買呢個買嗰隻架嘛,我次次都記得好清楚。」
 
「佢淨係搵阿才一個入貨?」
 
「嗯,其他人佢信唔過。有次阿才唔喺度,佢叫阿東幫手買,點知阿東唔記得左,股票又咁啱升到嘭嘭聲,爭啲激死佢。嗰次之後,佢就淨係搵阿才幫手。」
 
Hugo嘴角上揚,這正符合了他的推測。想掩人耳目,反倒成了最大疑點。這亦正中他下懷,終於找到機會,把肥仔哥拖下馬。不過這計劃,需要運氣,以及另一人的配合。
 
肥仔哥合夥一起買股票的「朋友」,是證券行。
 
*
 
又是這座山,那座出獄後第一眼看到的山,高高在上俯視著失敗者。他一直都有跑步的習慣,以前跑的是東邊的大山,現在則來到了西邊的高山。強身健體只是個藉口,實際上是為了結識那塊富人區的名門望族。這回的目的,也是一樣。
 
西山又高又陡,普通人來,肯定爬得上氣不接下氣。加上不近市中心,來的人少。走路都困難,更別說跑步。對於他來說,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別人鍛鍊的是腳力,而他練的,是臂力。連續幾天都來這踩點,爬到半山腰就沒了力,好在離租的房子近,不用麻煩到司機阿斌。東山與西山的區別,不只高低陡峭之分。這兒不是什麼富貴之地,但聚集了許多洋人,不少跨洋公司都開在旁,包括比郎公司,且給員工提供的住所也在附近。一舉兩得,他一早便看中了這點。幾天下來,他已經把戲編排好,趁無人時練習數變,確保安全,目標人物每日跑步的時間及路線也一清二楚。
 
差不多了。
 
清晨6時半,對錶,準備行動。半個小時的時間,爬上山腰那條選好的斜坡,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剛好。他戴上手套,調整好坐姿,把力量集中在雙臂,使勁一推。一米、兩米、三米......越推越遠,越爬越高。吸氣,呼氣,保持節奏。再呼,再吸......累了就單手抓緊輪圈休息片刻,喝幾口水潤潤喉,繼續推。有人駐步觀望,心裡不知想的什麼,覺得勵志,還是愚蠢?有個年輕小伙想幫忙,雖被他擺手拒絕,但內心還是欣慰感動的。證明這世上不全是壞人,善良的好心人,只是少而已,還沒絕種。小伙灰溜溜地跑走了,有點失望尷尬的樣子。幫忙幫的不是時候,若在平日,他會欣然接受。只不過今日,是非同小可的重要,況且,他已經到了目的地——斜坡頂。
 
看看錶:7點03分,差不多。回頭瞄了眼,主角正在進場。
 
這是整座山第二斜的一條坡,最斜的那條在上面,太危險,他也沒那麼多力氣上去。他不敢鬆懈,最重要的時候可不能出差錯。一手抓著輪圈,另一手伸向一旁的欄杆,假裝無力,夠不著。戲要做全套,為了確保目標注意,臨時給自己加了戲。
 
「唔該...唔該有冇人幫下我......」他佯裝吃力地喊道。
斜坡上沒幾個人,有些置若罔聞,有些可能是真的沒聽見。
 
換作是你,路上見到有人求助,會否伸出援手?
 
答案是看心情,一半的機率。這也是人之常情——冷漠。
 
他又喊了一遍,加大了音量,附近的人都聽在耳裡,但無一人幫忙。暗喜,這正是他要的效果。目標越跑越近,他再瞄了眼,大概只差四米遠。
 
是時候了。
 
閉上眼,深呼吸,繼續夠著欄杆。突然,猛地睜開眼,抓住輪圈的右手一鬆,人往後仰,輪椅飛速在一瞬間快速下滑。收回左手,握著輪子旁的煞車桿,這是他的雙重保險。伴隨著驚叫求救聲,朝著後面的主角滑去。
 
還是那條問題,路上車輛奔馳而過時,前面的小孩蹦蹦跳跳想衝出馬路,你會不會前去阻止?
 
答案是會。畢竟,這關乎的是一條生命。這也是人之常情——善良。若你的答案是否,只能說,你還沒親身經歷過。
 
弱者,在這世上最值得被同情。什麼是弱者?老人、小孩...還有殘障者。
 
因為我們,都曾是個被愛護弱者。
 
同理心。
 
大韋正跑著步,前面有個坐著輪椅的男人求助,他猶豫了一會兒,還是選擇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自己不幫,其他人也會幫的,他這麼想著。不曾想,求助變成了求救。他一抬頭,輪椅正失控地朝他的方向衝下來,眼看就要釀成悲劇。電光火石間,他來不及想太多,本能的反應:
 
救人。
 
他一個箭步上前,抓住輪椅的扶手,屈膝頂住椅背,把重心放在前腳,支撐住整張輪椅,總算停了下來。兩人驚魂未定,那男人率先恍過神,左手把煞車桿往上一提,穩定下來。喘著氣,背後不禁冒出冷汗。
 
怕,是真的。
 
大韋也定下神,雙手還是緊緊扶著輪椅,剛才的事想起都後怕。
 
「你...你冇事呀嘛?」他俯身問道,與那人對視幾秒,略帶驚訝地喃喃道:「你...榮木桐?」
那人移開眼,閃縮了。
 
「放手啦。」
 
「吓?」大韋呆了呆。
 
「知道我係榮木桐,仲唔放手由得我自生自滅?你係冇買到濚木,定係冇炒股?」榮木桐冷笑著。
 
「我...推你去個安全啲嘅地方先。」大韋四下張望,這裏距山下不遠,但還是有點距離。倒是前面有個能休息的涼亭,爬過斜坡就到。
 
大韋無奈,只好硬推著輪椅爬上斜坡。要是自己現在鬆手,把他丟在這不管,實在太危險太不人道了。他沒買濚木,沒賺也沒虧,對榮木桐沒有恨,頂多是嫉妒。嫉妒他能在短短幾年內白手起家,成功上市,並成為股壇神話、頂呱呱的商界大亨。自己呢?二十多年還是一事無成,做什麼生意都失敗,開什麼店都倒閉,連養活自己的本事也沒有。但現在看榮木桐這般落魄,連一點的嫉妒也沒有了,只剩下同情及唏噓。
 
當年風雲一時的股壇傳奇,現在手無寸鐵的殘疾老人。還不夠慘嗎?原來自己過的也不錯,起碼能跑能跳。人的優越感,就是通過比較而來的。
 
坐在涼亭內的石凳上,這回輪到大韋喘氣了。推著一個成年男人加上金屬輪椅的重量上斜坡,再經過剛才一嚇,腿都軟了。他邊揉腿邊擦汗,樣子比跑完馬拉松還辛苦。
 
「唔該晒。」榮木桐微微頷首。
 
「唔洗...下次唔好黎呢度跑喇,再講你咁樣...真係太危險。」
 
榮木桐放眼望去遠方,緩緩道:「我以前,日日都會跑步。」
 
此話聽者心酸,見者流淚。大韋停下動作,看了看榮木桐無知覺的雙腿,突然覺得兩人挺相似,同病相憐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大家,都是有缺陷的人吧。
 
「我同你相反。」大韋也跟著感慨道:「我以前淨係鍾意玩潛水,幾年前先跑起步,到宜家就慢慢變成習慣,日日都黎跑。」當然,他沒說出原因。
 
「係呢...未請教?」
 
「韋忠,叫我大韋就得。」
 
榮木桐點點頭,「有機會,我會報答你。」
 
「唔洗咁客氣...」大韋沒想到他如此客氣,再說做好事前也沒想回報。「舉手之勞啫。」
 
榮木桐沒說話,剛想走,右手一碰輪圈,便吃痛般飛快縮回。
 
「咩事?」大韋有些擔心地問道。
 
他小心翼翼脫下手套,一條長長的疤痕展露在手心,還滲著血。
 
「可能係頭先唔小心刮到...冇事。」他甩甩手,向大韋借水沖洗傷口。
 
大韋見他腳癱瘓了,手還傷了,有些於心不忍,乾脆好人做到底:「咁啦,我地抖多陣,一陣我推埋你落山...你應該住喺附近個可?」
 
「我住隔離永安巷...唔洗咁麻煩喇...」榮木桐痛得咧咧嘴,「我自己冇問題。」
 
永安巷...龍蛇混雜的貧民巷子。
 
大韋沒說出口,打心眼裡替他可憐。讓他自己下山,要是出了什麼事,自己一定會過意不去。兩人相比,誰強誰弱實在明顯。強者的存在就是要保護弱者,這是父母從小便教自己的道理。
 
就像哥哥生來就要保護弟弟一樣。
 
大韋心一沉,看著眼前這個大自己數歲的榮木桐,彷彿回到數年前,同樣這麼看著......他不敢再想,晃晃頭,試圖把一切痛苦記憶晃出腦外。
 
事情發生的當下並不可怕,留在心中、印在腦裡,才是真正折磨。
 
「我推你落去。」大韋語氣強硬,站起身,不容質疑地握住輪椅扶手。
 
曾經的他無動於衷,這次,就讓他盡一回強者的責任。
 
榮木桐對他莫名的堅定感到訝異,還是道了句謝,接受他的好意。
 
「不過我唔係好識推...有冇啲咩技巧?」
 
「唔緊要,慢慢黎。唔好淨係用臂力,用埋前身、膊頭嘅力會輕鬆啲。」
 
「好...榮生喺邊度高就?」
 
「整頓現況先,未諗得咁遠...叫我Gordon呀,唔好榮生榮生叫得咁生疏,今日好彩遇到你呢個好心人。」
 
「唔好咁講,舉手之勞啫。既然大家都住附近,又鍾意跑...跑步,不如一齊跑?你就安全啲有個照應,我就唔洗咁悶有人陪我吹水。」
 
「好,當然。」
 
大韋自覺做了件好事,神情氣爽。榮木桐也笑著,為結識到個好人而高興。轉彎時,趁大韋不為意,把輪圈內黏著的東西摘下,隨手丟進草叢......
 
帶血的刀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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