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禮拜一,最後兩天。


這是我第一次,回到銘基時會想再多看看校舍的周圍。


最近我聽說過一個理論:「二十一天法則」,是說人要養成和鞏固一個習慣,就至少要二十一天的時間。




可惜的是,在這個新環境度過了近三個禮拜,卻又已快是我離開之時⋯⋯


我以為自己最後兩天應該會比較專心一點聽書,但並沒有,反而是調位過來的陳大威跟我聊了很多有的沒的,又打了一整天的手機遊戲。


說是調位,其實就是因為今天林泳兒又缺席了,而班上很多老師似乎也對陳大威這個人的言行頗為放任,所以大威就幾乎整天到我旁邊的位置上課了。




柔和的鐘聲人改變了平平無奇的一天,暖陽下,六人拿著排球來到了球場邊。


除了采樺,還有男神逸、陶海敏、陳大威和江聰明。


「比你見識下銘基男排嘅實力。」陳大威拿著排球,走前跟我說後打出了今天第一球,球卻一下子就飛到了二樓的走廊,很「陳大威式」的做法。




而也因為如此,我們又打打鬧鬧地說要讓陳大威離開,然後又開始笑著打成一片。


在這最後的兩天,我才又更深地意識到,其實只要這群人在一起,好像什麼也值得莞爾一笑。


這天采樺穿著體育服,比起平日更多了份活潑的感覺。也因為我們是敵對的關係,當對面的采樺動作越大,我的視線也就總不受控制地移去一些地方⋯⋯


「呼,抖下啦。」時間從一來一回的擊球聲中溜走,轉眼又已經放學。


「毛巾抹下汗~」陶海敏給男神逸遞上了毛巾,斜陽頓時格外耀眼。




「攰喇~?」我笑著走向坐在雨天操場旁邊的采樺,只見她正抬頭望向球場外的紅霞。


「痴線~行啦~」她嫣然一笑,臉頰如此時的天空一般。


而也因為工作的關係,所以這天我倆先行離開。


「拍拖拍得開心啲喎~!」也因為我和采樺的親近關係,在這所學校傳來傳去的緋聞也就終於傳到了我倆的耳邊。


不過儘管如此,我們也並沒因為緋聞的關係而尷尬疏遠,至少走在采樺的旁邊,我並沒有感覺到一絲這樣的感覺。




「今日個天好靚。」身旁的采樺凝視著天空,絲毫不怕撞到面前的路人和燈柱。


我也同樣仰頭一望,燦爛的紅霞,和橘黃的街燈互不搶過彼此的角色,默默地給寒夜也添上一份暖意。


其實只要細心觀察,並不難發現香港到處都是讓人驚嘆不已的景色。


「死喇,手機冇電添。」采樺停下了腳步,說。


「你想影相?」我問。




「係呀⋯」她的語氣像個等待媽媽替她購買心愛氣球的小女孩,焦急中又帶點期盼。


我本來要上演「英雄救美」,卻沒想到,拿出來的手機只是剛顯示到「05:33 PM」的畫面,就同樣黑掉了螢幕——因為今天跟陳大威整天打手遊,打到沒了省電的觀念⋯⋯


「咁傻㗎你!唔識慳電嘅?」采樺靠過來笑問。


「痴線,我又唔洗影相又冇人搵我~」我笑著反駁。


「唔⋯⋯」她雙手微微叉腰嘆了口氣,然後又抬頭望著落日餘暉:「算啦~望多陣就過去。」




我凝望著她凝望天空的樣子,不禁輕輕一笑。


現代人習慣了用相機快門來紀錄,但忽視了肉眼見證可能更為寶貴。


那片屬於香港五時三十三分的天空並沒有紀錄在手機的相簿裡,卻在我們的青春中刻下了痕跡。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