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龍翔道車禍過了兩天。
我要找哥哥。
我發現, 窗邊有血跡。
平白無端不會有血。是哥哥的血。
即是說, 昨天, 他曾戰鬥, 而且受傷了。
而他, 說要回來找火爆彈。
我已學會用火爆彈, 還能用狂風和水彈。
但, 我不懂怎樣找他。
 
姐的信上說, 只要我用魔法, 哥便會來找我。




可能他昨天受了傷, 因此沒來找我。
不知道痊癒需要多少天。
因此, 昨天要過平常的生活。今晚再去練習, 等哥哥。
 
今天, 到大埔。
狂風術的用法很有發展空間。
謹謹轉了一個使用的方向, 我便把自己吹到樹上。
用對方向的話, 我便能快過小明。
結果我由大學站開始跑, 到大埔墟追上了火車。
沒付費。




煞掣不及, 跳進去月台裏了。
還好大家也在趕上車, 沒人留意我。
上車吧, 先去太和。
我想到林邨河試一試冰魔法。
 
試了一夜, 哥也沒有來。
反而可能是「劍」的人來了。
不會是武術班的人吧?在馬路上拿著劍在跑。
對, 不是行人路上, 而是在馬路上。
而且, 只有我能看見他們。其他路人根本沒注意到。




還好, 我在火車上。
和我的冰分身玩吧。
 
回到家, 他到了。
哥來了。
「你, 在找我嗎?不好意思, 前晚喝多了, 昨天睡了一整天。」還能臉不紅地說, 我應該稱讚他吧?
「夜了, 今晚在子仁的房間睡吧。」
「子仁?男朋友?不是沒有男朋友嗎?」哥在嬉笑。
我禁不著發怒:「張子仁, 你姐姐的兒子, 忘了嗎?」
「嘻嘻, 其實我原本, 連這裏也忘了。」哥舉起十隻手指, 指背上都有記號「A」至「J」:「你是『E』, 在30米內我便能找到你。」
「我找到了。」姐的交待:「我找到火爆彈。」
看著哥哥雙眼, 由微眼到擴張, 很可笑。
他抓著我雙肩:「在哪裏?快給我。」
我推開他雙手:「不是給你的。是給子仁的, 來吧。」
我帶著哥哥, 到子仁房中, 把信交給他。




他在看著信, 看信, 雙手竟然發出火焰。
喂, 信也燒起來了!
「Oh! No!」
「你幹了甚麼?這是姐給子仁的信......」怎辦, 只剩下灰。
「原來是振動, 火的要訣是振動。」哥仍拿著灰, 恨恨地說。
「有甚麼了不起?不過是火。」我伸出食指, 發出一小球火焰。
「你掌握了嗎?」哥又緊張地看著我。
「不知道。你怎把姐的信賠給子仁?」
這時, 哥竟然把手中的灰, 用雙手給著。
他打開雙手, 又變回一張白紙。
字跡還在。
「姐的信也有說, 魔法是用想像力創造物件。」
不對, 還有火爆彈要訣, 消失了。
不過沒關係吧。又不是姐的信, 技巧我也掌握了。
 




「不能睡了, 快走。」哥拉著我, 要把我推出門。
「幹嗎?最少也要穿鞋子吧?」我掙開他, 拿起鞋子。
「『劍』可能要來了。我剛才太激動, 可能釋出過多魔法, 會被他們的儀器探測出來。」哥拿起鞋子, 便走出去按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