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思思的母親回港了。
 
她與思思的父親離婚後,回到原生地,發展她的店舖事業,漸漸上了軌道。對於愛情,她的憧憬頓減,從前的初戀已成中年大叔,往事不可回首。依她的話說:「女都生咗兩個啦,仲想點?」
 
她幫忙照顧棉花糖,以趕逐的語氣叫思思外出上班。
 
她心疼,總怕女兒會跟自己走一樣的路。而思思甚至比她更早成家。明明已經手持大學文憑,卻竟從未工作,只留在家中照顧女兒,那麼思思自己的世界呢?她不用去闖蕩麼。難不成一輩子都留在這數百呎温室?將其當是大世界?
 
如果幸福,倒是無妨。結婚生子作一個賢淑妻子無可不可;但倘若丈夫變心呢?
 


思思母親對阿朗的印象不差,她對女兒的男伴從無意見,放膽愛、放膽恨,不干預她的選擇,她高興就可以;但是,如果一個男人辛苦在外,回家但見妻子毫不打扮,只做一個平淡的煮飯婆,會有何感想?這樣素雅的她比得上外面爭艷鬥麗的女人嗎?
 
「媽,阿朗宜家份工啲女仔都唔多打扮㗎。」
 
「但人哋冇家擔,你呢,就凑女凑到個人殘哂。你以前捱夜温書都冇宜家咁重黑眼圈,仲有你啲皮膚……唔哂太陽都咁黃,你啲頭髮又長到屙屎會掂到屎坑,你都唔識照顧自己嘅,淨係識理老公同個女,咁你自己呢?」
 
思思向母親撒嬌:
 
「咁我遺傳㗎嘛你,好似你咁靚靚喎,唔洗好好打扮都得啦。」
 


「靚你個頭,宜家成個黃面婆咁啦。你唔想咁快變老,就宜家去番工,我幫你凑棉豬;包凑得好過你喎。」
 
思思母親自信地拍了拍心口。
 
思思想,其實她有種莫名的信心,覺得阿朗不會在外尋覓新歡,Fiona這樣的,他尚且捨棄,所以她不太擔心他會不忠;但是,她確實動心於工作。
 
每天都看着時鐘空洞地自我運轉,真的好無聊。凑女對她來說,確實開心——如果棉花糖聽話;只是,她也有些想逃離日復日的生活,本來,出於愛和責任,才甘心天天留家煮飯洗碗,失去原先程思思的理想。
 
和阿朗二人一孩三餐,確實是她十八歲的想像,可是她越發覺得家是空蕩蕩的,大部分時間都得她獨活,棉花糖上學、睡午覺,阿朗上班。得她、得她——得她就如此漫無目的地想着午飯當煮些什麼,幾殻米、幾札菜、幾斤肉竟成了她的落腳點——
 


她不願。
 
她矛盾,總覺得如果外出工作,是不夠負責任之舉。
 
每每看到棉花糖親婆婆甚於她,她又有些吃醋,糊塗地想會不會再遲點,棉花糖就不再是那個當天叫着「我全世界!最鍾意嘅人就係媽咪」的小人兒了。
 
有愛,有責任;但現在,可將責任暫時交給母親了。
 
思思自省,原諒她需要建立更富足的精神世界,才有信心保持不滅的愛的體現,譬如平和的情感,良好的情緒價值,持之以恒的話語。再這樣下去,寂寞會比滿足先蝕了她的骨,一點不剩。
 
棉花糖又很喜歡思思母親,一聲聲「婆婆」地叫着;慢慢,嚷着要和婆婆一起睡覺,要婆婆弄餃子給她吃。思思母親年方五十,就有個軟糯糯的孫兒,內心欣喜,慶幸自己手臂腿腳有力,仍抱得動棉花糖。
 
在香港,思思母親也沒什麼可做的,只來回原本的住屋和思思的家,更不想和女兒傾談有關燕菜放至晚上會變苦,但願摸摸小孩子滑捋捋的肌膚,重温當年照顧思思和她妹妹的時光。那麼,倒不如着思思上班吧。
 
一本萬利。


 
思思的母親覺得:最緊要,不要迷失。
 
多少柴米油鹽的侵襲,都不值得一個年輕人就此一蹶不振的……不應在可選擇的情況下屈服於這小小的土地,憑什麼?為什麼?不要任由自己的魅力不斷流失,自身有責任保衛她,不要接受世俗繁事為你選擇的未來。如果你不站起來革新求變,將來切莫嗟歎。
 
趁年輕,要有理想。
 
闖事、闖禍是另一種行善積德,福有攸歸。
 
很快,思思故成為了一個駐校社工,星期一、三於一間「屋邨名中學」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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