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之後,我再沒見過日朗。
 
他移除了我的Facebook好友;但程思思卻send了交友邀請給我。
 
我接受。
 
然後,隨即發佈了精心挑選燈光角度的自拍。
 
她like了;她也沒有post任何東西。
 


這是什麼?只是來看一看我嗎?然後借啲意告訴我,她跟我不一樣,不想和我計較?這一種才是Bitch吧,如此氣定神閒。怪不得日朗懼怕她、不敢與我上床。
 
我忽然心服口服,如果對方比我厲害,我絕對理解;要怎樣的城府才能令她忍受老公與前度親密呢?
 
我恐怕做不到。
 
可是,我心空虛。我再沒有愛過誰、依戀過誰,我只是需要被愛、被需要。
 
我和男人上床,他們或愛我,或想嚐我。隨便吧,性關係而已,各取所需。所幸,他們很滿意我的一切,我從中感到驕傲,理所當然地相信美意和收下禮物。這種成就感比工作順利爽得多。
 


偶然,我想念日朗,卻發現我已記不清他的容貌——是不是代表他也忘記了我呢?有時我這樣想,所以,趁着我還很有魅力,我要擴大所認識我的受眾,我要被念記。
 
到我三十歲,有個穩定的男友,因為性格投契、對方熱絡地追求,所以從性伴侶發展成戀人。他一直都對我很好,我們已交往一年。他向我求婚:
 
「嫁俾我好冇?一生一世都照顧你。」
 
我愧疚,面對極大善意時,我覺得我擔不起——
 
「你認真?我唔會係啲咩賢妻良母喎。」
 


「唔緊要,又唔係想娶工人返屋,我想娶嘅係老婆。」
 
他不知道,這一年間我也和別人打了幾場友誼波……但是,難得他愛我,愛到遞上有重量的婚戒、載我去簽有法律效力的婚書。
 
「我願意。」
 
我們成婚。
 
但是,我閒不住——我出軌。
 
寂寞、寂寞、寂寞,需要很多很多的花款和新鮮。而愛做多了,就沒那麼愛,唯有另覓新人,重拾第一次愛的感覺。
 
一個月有那麼幾次,我會夜不歸宿,和他說我約了好姊妹。
 
他欣然答應,只叫我小心。


 
有時,我有些內疚,我已有好老公,為何尚要做出傷害他的事呢?但坦言,我會說我天生適合和很多男人一起,這樣的我不安於只留在家中夫教子,我要有很多人誇讚我的身體、欣賞我的容貌。
 
一座蝸居,困不住我空洞的心。
 
他常說我不夠愛自己,但愛別人時也就更吝嗇了。
 
我不愛他,不可能像以前那樣動心,但是我喜歡和他在一起時的安全感,我喜歡和他相處,我喜歡他這樣的人,好像永遠對生命熱情。
 
在我眼中,丈夫極其忠厚,他的眼中只有我一人,那就夠了,這也是我嫁給他的原因,他永遠都不會離棄我吧?為了補償,我會對老公更好、更體貼,理解他的一切難處;有時,即使他約了我,但忽然加班,我也不會生氣。
 
因為我知道,他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給予我更好的將來。
 
我感恩。
 


這樣的我,被他愛着,大概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我願意為他生一個小孩子。
 
我看看自己,三十歲,依然美麗,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吧。
 
- - -
 
「Amy,今晚我老婆又出去温仔,你上嚟啦。」
 
他致電性伴侶,或者說是半個朋友。
 
「又嚟?」
 
「係啊。」
 
「其實明知佢係咁,點解你哋仲一齊?」


 
「佢咁靚,生出嚟啲仔女都靚啲啦;何況,我同佢根本係同一類人,最佳結局囉,好過害其他好女仔啦,咁樣都幾刺激吖。」
 
他下樓,多買幾個安全套,等等和Amy用;打開手機,他WhatsApp Fiona:
 
「老婆,我瞓啦,你同朋友都唔好玩得太夜。愛你。」
 
外傳:Fiona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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