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前到而家: 什麼是散文?
散文其實不是那麼好寫的文體,如果大家是有看張小嫻的散文,大概你們都知道散文是舒情文的其中一種格式。散文的最主要用意是舒發個人的情感,而這些情感可能是你因某些東西而得到的一時感觸,也有可能是一種一直在你內心,而你久久也未能忘懷的事情。
其實當代散文家之中,杏林子可說是一個最多面發展的散文家。她寫的散文都是一些生命的寫照,而不單單只是愛情,親情又或是友情。這一點其實是很難做到的,因為寫散文要比寫小說故事有更大的幻想,更多的觀察力和更深的感敏性。而且散文其實在大抵上有很多的局限,有不少人會把散文當成小說寫,當中加入了不少對白,又或是描寫某些不必要的情節時非常細緻,那都是錯了!
但,就另一方面,散文卻是所有文章之中最易寫的文體。散文中是可以加入對白,什至是以書信的形式寫。然而,整體上說,散文是一些零碎的資料,而不是一篇有前因、有後果,而且有劇情的故事。
故此,我們看見的散文大多是沒有對白的,就好像小學生作文一樣一段起一段終的。至於字數方面,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局限,可以的話你寫幾十萬字都沒有問題。不過一般都是約有六至七百字。
另外,關於散文的一大特色,相信是散文中的內容全是作者個人的親身經驗和主觀性的感情,而不是虛構的,沒什麼華麗的修飾,有點像記事本一般,很粗糙卻又很真誠。依經驗所得,人往往給一小段散文深深的感動機會比一本小說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