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日問你哋,呢個故對你哋係一個點樣嘅存在?

FF故?少女漫?其實無正確答案,但對我而言,呢個故嘅存在意義more than that.

「我想搵MLA宣傳我本書。」
「點宣傳?」
「寫首歌?」
「MLA咁紅,會肯咩......」
「都係,發夢就得。」



p.s 故入面隻處女碟《夏娃》就係我同男朋友對話所講嘅書(ig有post書名)。

因為呢段對話,我決定出盡奶力模仿MLA嘅文筆,用佢其中一個故《愚人節》寫成歌詞,然後創作呢個偶像男友故,就算MLA唔會幫佢寫歌,我都可以寫故宣傳佢本書。

縱然以自己嘅功力宣傳成效唔會好大,但假如有一二個人因為呢個故而認識佢、甚至知道佢本書、繼而買佢本書,我已經覺得好成功。

回想返由細到大,我都有著各式各樣嘅偶像,只要喺我眼中,符合耐看、有才華、品格好、獨特嘅四大條件,就稱得上我嘅偶像。

至於搵偶像做男朋友,我就真係發夢都無諗過,因為我從來都覺得男朋友只需要相愛+一致價值觀。



直至我遇到陳浩賢先發現唔係咁,原來有人係可以將偶像同另一半嘅條件集於一身。

或者要我comment佢,我只能夠講:7分啦。(睇故就明)

最後,呢四個月來,無你哋嘅捧場,我什麼都不是,實在是無言感激!

唔知睇/FF得開心嘅你,會唔會買「碟」聽歌呢?

利申:我愛講故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