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個荒謬的分手理由》
 
不再年輕的她在記憶中早已儲備了一系列她認為是荒謬的分手理由。
 
「我們合不來。」
這個是她認為最合理也最易接受的。
但千萬別在句子前面加上「努力過後發覺」。
 
她覺得「努力過後發覺我們合不來」情況好比在最一般的西餐廳裡點了一份香煎牛扒,跟侍應生吩咐說要半熟,結果因為傳遞訊息或廚師技巧或上菜時間的偏差,使得最後餐刀切下時牛扒不是半熟而是六成熟。
那一坨黏黏的蘑菇汁混合上淡淡的粉紅色血水。




右手壓根兒不需要多發一點力度便能切開的牛扒,那一成的差距。何須揚手召喚無辜的侍應生責備一頓後作出更換。
 
她將號稱為羊毛編織的披肩當作外套的緊緊覆蓋起上半身。
思考著,情侶們之間的關係到底該著重當中蘊含的那份愛份量多少,還是彼此努力磨合建立。
 
努力。
所以她討厭前提附加上「努力甚麼」、「已盡力怎樣怎樣」的句子。
 
而近來,她發覺原來荒謬的分手理由會隨年代而進步。
 




「都怪兒子拿我的手機亂發訊息了。」
 
她看著這句說話。
數秒後才認同,即使是努力鎖機及努力不讓孩子碰到手機,理由都一樣荒謬,荒謬度值七十八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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