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對於承諾,你可以堅守多久?



「你還記得嗎?」
        自從第一次看到這段尋人啟示後,我就覺得很奇怪,主要不是因為句子的意思,而是附在句子後面的數字,今天的是33,昨天則是34,似乎在倒數著日子一般,但是33天後是什麼日子呢?很明顯刊登這段啟示的人是希望提醒某人一件事。
        約在三個月前,我第一次看到這段尋人啟示,當時在句子後的數字是96,起初我也沒把這段啟示放在心上,直到後來連續數日都看到相同句子,而數字則不斷減退的同一篇啟示時,我才漸漸產生興趣。
        究竟是什麼回事呢?我從懷中除出記事薄,一邊小心地數算著,一邊把頁數翻到33天後,十二月廿一日,星期日,剛好是聖誕節前三天,是某人的生日嗎?還是拍拖或結婚記念日?或者可能是一個十年前的重逢約定罷?
        我決定不再作無謂的猜測,把記事薄合上,望向牆上的時鐘時,發現離晚上九時只剩下三十分鐘。
        「糟糕,又要被小俊那小子乘機罵我沒有時間觀念。」
 
        我似乎低估了城市人對週日晚上的興緻,平常半小時的車程,今天足足花了我一小時,結果我才踏進餐廳,馬上就被一雙憤怒的眼神恨恨瞪著。
        我還沒有坐下,小俊已開始大發雷霆:「你究竟有沒有時間觀念?我約你九點,你竟然可以在半小時後才施施然出現,如果不是念在多年情誼,我才不會像傻子般等這麼久...」在這個時候,最好還是不要說話。
        小俊是我小學、中學及大學的同學,相識廿多年,現在正在報館做編輯。他的為人我最清楚,是一個好得不能再好的人,每當我有困難需要他幫忙的時候,他總是義不容辭地全力幫忙,記得中學時為了追我的初戀情人,他還用幾晚通宵和我一起接了一萬隻紙鶴。


        不過缺點就是像現在般愛罵人,我知道他雖罵得凶,心裡卻其實並不十分生氣,只要讓他罵完便沒事。小俊有一張長不大的孩子臉,而此刻的表情活像是個因買不到心愛玩具而向父母撒野的小孩子...想到這裡,我忍不住笑了一聲。
        小俊見我被他罵得這樣厲害還笑得出來,現出一個無奈表情,咕噥了幾句什麼“看你下次還敢不敢”之後,就沒再說話,拿起杯補充失去的水份。
        我再等了一會,見他像是下了氣,便開始說出找他的目的:「我有件事想你幫我找同行問一問。」說罷拿出今天的報紙,向小俊指出那段尋人啟示。
        小俊看了看那段啟示,以詢問的眼神望著我:「你專誠找我出來,就是為了這篇尋人啟示嗎?」
        「對,我想知道登這篇啟示的是什麼人,有沒有向報館的人說過什麼話,最好還可以知道這人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登這段啟示。」我厚顏說出所有要求。
        看著小俊的臉色隨著我的話慢慢轉青,我就知道他的毛病又要發作:「你當我是私家偵探嗎?你要知道這篇啟示何時開始刊登,不會到圖書館查嗎...」
        我微笑看著小俊,心裡暗暗佩服他可以如此不間斷地說話,又過了好一陣,小俊才總算“平伏”下來,冷冷地問:「什麼時候需要?」
        「後天可以嗎?」我說。
        「什麼?!」接下來近一小時的晚飯時間中,有八成時間小俊是罵個不停。
 


        由於我正在放長假(市道艱難,上個月失業後一直沒有找到新工作),當小俊在兩天後的中午打電話給我時,我正在家中睡午覺。
        「當這個城市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在工作時,你竟然可以在家睡午覺,還真悠閒呀!」小俊以充滿諷刺的語氣說。
        我一邊努力使自己的腦袋可以快點清醒過來,一邊說:「身為我的朋友,你不是應該稍為替我擔心一下今後的生活嗎?」
        「你這種人比蟑螂還耐活,有什麼好擔心的,對了,你要我幫你查的事已經有結果。」小俊帶點自豪地說。
        「謝謝你!」我馬上坐起身,興奮地說。
        小俊像是刻意要我著急般,沉默了好一會才說:「那篇啟示在約半年前開始刊登,當日到廣告部登記的是一名長髮女孩,你也真幸運,幫這個女孩辦手續的正是我朋友,不過隔了這麼久,他說已經記不清女孩的樣子,如果那女孩不是一次過訂了半年的廣告,而且又有奇怪要求,我朋友可能根本記不起她。」
        「奇怪要求?是在啟示中倒數日子嗎?」
        「你怎麼知道?」小俊奇道。
        我心想“我留意了這篇啟示近二個月”,怎可能連這種小事都猜不出,反問:「一次過交了半年費用嗎?」
        「對,應該差不多今個月尾到期。」小俊答道。


        「那女孩約莫多大年紀?」
        「你知道我朋友一天幫多少人辦理登報手續嗎?你想他可能記得每一個人的詳細資料嗎?」小俊的音調開始提高。
        「有沒有她的登記資料?」
        「我告訴你,我不是私家偵探...」
        在小俊又要發作之前,我趕緊在答謝聲中掛斷電話。
        一登就登了半年的尋人啟示,背後究竟隱藏著一個怎樣的故事?這個半年的約定,內容到底又是什麼?
長髮女孩...我有機會見到她嗎?
 
        當天晚上,我收到一張寫著“刊登小廣告表格”的傳真。
        看到發送人是周立俊,我不禁會心微笑,小俊總是這樣,口硬心軟。
在表格上名字那一欄,有三個很端正秀麗的字-“張婉心”,以字跡和名字而論,應該是個溫柔賢淑的女孩吧。
名字後是電話和地址,看號碼應該是手提電話,而地址那一欄則只寫上“國外”兩個字。
住在國外嗎?那麼尋人啟示內的約定,或許是約在國外見面?她現在也在國外嗎?
想到這裡,我感到有點失望,表格上再沒有什麼有用資料。就在這時,肚子突然不爭氣地響起來,也是時候吃晚飯,於是我隨手把傳真放下,走到廚房找東西吃。
雪櫃內沒有多少食物,啤酒和汽水倒有很多,好不容易終於在廚櫃中找到一包快要過期的即食麵,也許單身男人總難免有這方面的煩惱,以前還在拍拖時,廚櫃和雪櫃內必然推滿食物,不過都是零食居多。


在煮即食麵途中,我百無聊賴地四處張望,搬進這屋子已經大半年,但由於很少煮食,所以廚房對我來說異常陌生,每一樣擺設都顯得有點礙眼,正在欣賞著的時候,我的視線被一個日曆吸引住。
那是一種需要每天把寫有當日日子的紙張撕下來的日曆,想不到現在還有人使用,我會這樣說是因為這個日曆是上一位住客留下的物品,初初搬進這裡時,我覺得屋裡的裝修以至佈置都很合心意,所以沒有做過任何改過,連這個日曆,我也是此刻才發現。
我走向日曆,上面的日子是三個月前的某一天,那時我還沒和悠怡分手,看來她有更新這個日曆的習慣,否則日子應該是我剛搬進來那天。
想起悠怡,心裡一陣刺痛,我原本真的以為可以和她一生一世,可惜感情要變就變,直至這一刻,我仍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走。
這應該是普遍男孩子的問題,即使做錯事,也不知道錯在那裡。
我輕輕把日曆上已經過去的日子撕下,想像著悠怡在三個月前也做著相同的事時,有一種很溫暖的感覺。
一邊想一邊撕下紙張,過去的日子推滿了整個垃圾箱,我才忽然驚覺原來已經和悠怡分開了這麼久,很快厚厚的日曆已只剩下約十張紙,突然一陣水滾聲傳進耳裡,我才記起自己正在煮東西。
一番努力後,總算把煮得過熟的即食麵盛進碗裡,看來我的確不適合入廚房,一進來就弄得一團糟。
享受頗難吃的晚餐時,我的目光再次投到日曆上,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間撕下了過多的日期,日曆上的日子竟是十二月...廿日!
不正是尋人啟示上約定那日的前一天嗎?
不過日曆看上去好像有點不同,底色似乎深了一點,也好像有些字,噢!我馬上走到日曆前。
我把十二月廿日的紙張撕下,終於明白是什麼一回事。
標示著十二月廿一日的日曆上,竟然被填上了深紅色,上面更用黑筆寫了很大的五個字。
“不要忘記呀!”
看著這些字,我忽然心念一動,衝到傳真機旁抓起小俊給我的傳真,然後立刻奔回廚房。


我把傳真放到日曆旁,表格和日曆上的字很明顯是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
尋人啟示上的“你還記得嗎?”,日曆上的“不要忘記呀!”,難道是訴說著同一件事嗎?
世事有時真是巧合得令人難以置信!
 
用了好幾天時間,我才找到東主白老太,她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家,渾身散發著教人一見難忘的暖意,給人十分親切的感覺,不過當我向她問起之前的租客時,她露出罕見的憂傷神情。
「他姓雲,叫雲清風,是個很善良的男孩子,由於知道我一個人住,所以常常抽空陪我,可惜一次不幸的意外...有時我想,死的為什麼不是我這種沒用的老太婆,而是像他那麼有為的年青人呢?」言下不勝唏噓。
「他死了?!」我有點不敢相信。
「警察說是交通意外...被衝紅燈的車輛正面撞到,而頭部又不幸地率先落地,所以送院途中已因內出血而死亡。」白老太哀傷地說。
我忍不住問:「他有什麼親人嗎?」
「沒有。他說自己是孤兒,自少在孤兒院長大,可憐的孩子。」白老太說:「不過我知道他有一位叫阿心的女朋友,她是個很溫柔的女孩子,對我也很好,但是她到了外國讀書之後,我就沒有再見過她了。」
阿心?應該就是登廣告的張婉心吧!她知道自己的情人已經過身了嗎?如果知道,照理不會登那段尋人啟示...那麼她知道真相後會怎樣呢?
看見白老太好像快要哭出來的樣子,我沒有再問下去,安慰了她一會後,就告辭離開。
回到家後,我的心情壞透了,再過幾天就是十二月,當張婉心知道自己的情人原來在大半年前已經逝世,會有多傷心?
我不敢再想下去。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起來,經過近十二小時的睡眠,我的腦袋清醒了很多,亦想到了一些昨晚沒有想過的事。
張婉心到了外國讀書後,照理仍會繼續和雲清風聯絡,而她登那段尋人啟示的原因,極有可能是在雲清風意外身亡後,因收不到他的任何消息,誤會他已變心而登,她甚至可能害怕自己的猜想是事實,而不敢查清楚,否則她只要找白老太問一問,就會知道發生在雲清風身上的不幸。
另外我亦記起在初搬進來時,曾經將上一任租客,即雲清風的一些“遺”物放到雜物房裡,當中除了一些雜物如裝飾品外,好像還有一本日記簿。
        花了一番功夫,我終於在一大堆雜物中找到那本日記簿,是由上年年頭開始寫的,經過一輪內心交戰,我的好奇心戰勝了內疚,於是我決定開始翻閱雲清風的過去。
        雲清風的字深刻有力,文筆生動有趣,文中差不多每日也提到的阿心,相信就是張婉心,字裡行間我清楚感受到雲清風對張婉心那種熱切的愛慕,雖然間中兩人亦會有些小爭執,但很快就會和好如初,看著他們的愛情故事,我彷彿可以聽到他們的歡笑聲,一年多前,這些事就發生於我現在身處的屋子裡。
        不知不覺間,日記上的日子由年初去到年中,再由年中去到年尾,然後到上年十二月廿一日那頁時,我一直以來的猜測終得到証實。
        「今天我和阿心都很高興,她很喜歡我為她預備的粟子蛋糕,也很喜歡...」跟著的一段頗詳細地描述了當日的佈置,在雜物房的裝飾品,相信就是用來作佈置「阿心許願的時候,說希望我在下年也可以像今天般和她過生日,我當然馬上答應她,其實只要她願意,以後的每一年,我也可以和她過生日。阿心不信,說她一月就要到外國升學,到時我一定很快就忘了她,硬要我和她勾手指做約定。阿心就是這樣,老愛像小女孩般撒驕,但不知為什麼,我就是喜歡這樣子的她。」我心中嘆了一口氣,知道張婉心的擔心已經成真,只是並非雲清風變心,而是殘酷的現實所致。
        日記的筆觸在寫到張婉心離開後,變得有點黯淡,很多篇幅是關於雲清風對她的思念之情,而最後的一頁,雲清風更提到剛寫了一封信給張婉心,不過他可能在第二天的寄信途中遇到意外,就此離開了這個世界。
三天後,我收到了一封從加拿大寄來,沒有收件人也沒有署名的信件,在雪白的信紙上,只有五個秀麗的字:「你還記得嗎?」
 
今天是十二月廿一日,我翻開報紙,在尋人啟示那頁找到張婉心為雲清風而登的廣告,內裡除了那五個字外,再沒有任何數字,我反覆地唸了幾遍,以平伏心內半帶擔心半帶緊張的情緒。
差不多在十二月頭的時候,我做了一個很傻的決定,我冒用雲清風的名義,用電腦打了一封信給張婉心,告訴她我沒有忘記一年前的約定,並約了她在十二月廿一日的中午來到這裡,並說好我會依約定再次和她共渡生日。
我不知道張婉心是否真的會來,但是我的確依日記的內容,利用雜物房內的裝飾物,將這間屋佈置得和一年前一模一樣,雪櫃中此刻甚至還有一個來自同一間餅店的粟子蛋糕。為什麼我要這樣做?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因為在無意間發現了這件事後,覺得自己有義務將事情的真相告訴張婉心,而且起碼也要讓她知道雲清風至死都沒有對她忘情。
現在離十二時還有半小時,等候的期間,我不斷覆習待會要說的話,為了今天,我亦專誠買了一套最不喜歡穿的西裝(因為雲清風說自己當天是穿西裝),在能力範圍之內,我希望可以為這對不幸的戀人多做一點事。
門鐘很戲劇性地在十二時正響起,我用有點顫抖的手打開門,映入眼內的是一名穿著粉藍色長裙的長髮女孩,她有種清純脫俗的氣質,雖然不算大美人,但是她閃亮的眼睛卻為她加了不少分,此刻這雙眼睛內除了失望外,還帶有一絲驚訝。


「妳一定是張婉心吧,雲清風走後,我成為了這裡的租客。」我微笑著說。
張婉心懷疑地說:「不可能,清風在不久前還從這裡寄過信給我。」
「說起那封信,對不起,是我冒雲清風的名寫給妳的。」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張婉心的聲調提高了不少。
我知道此刻若不小心說話,張婉心很可能就會拂袖而去,於是我以最誠懇的語氣說:「因為我有一件關於雲清風的事想告訴妳,不過我希望妳相信我並沒惡意,可以先進屋裡內。我們現在這樣子,若被附近的人看到可有點尷尬。」
張婉心用充滿敵意的眼神上下打量我,過了好一會,她才終於嘆了口氣,說:「我希望你沒有騙我。」
我興奮地把張婉心請進屋裡,當她看到屋中的佈置時,剎那間張大了口看著我,一付說不出話的震驚表情。
「妳等我一會。」我拋下這句話後馬上飛奔到廚房。
當我再出現的時候,手中已捧著點上蠟燭的生日蛋糕,那時張婉心正充滿眷戀地四處張望。
我慢慢步至張婉心面前,柔聲說:「生日快樂!」
張婉心現出復雜的神情,低聲說:「謝謝。」
我把蛋糕放到桌上,從懷中除出一份生日禮物給她。
「你可以現在打開來看看。」
張婉心把包裝紙撕開後,看到的是雲清風的日記簿。
「我認為應該將這本日記還給妳。」
張婉心明顯見過雲清風日記簿,她輕輕把它打開,珍惜地輕撫簿裡的文字。
突然,張婉心發現簿裡夾著一些東西,她把頁數翻到夾著的地方,發現那是一堆剪報,。
「一名姓雲的中國籍男子昨日在一宗交通意外中不幸逝世...」這堆剪報,是我託小俊幫我找回來的。
張婉心很仔細地閱讀剪報內容,當她再抬起頭時,眼中已充滿淚水。
「謝謝你,真的謝謝你。」張婉心激動地說。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見過張婉心,但她臨離開前的感激眼神,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張婉心沒有告訴我任何有關她和雲清風的事,但是雲清風的日記,卻令我覺得自己好像和他們認識了很久。始於好奇心和一篇尋人啟示,令我明白這個世界上原來有很多事情,並不如我們想像中那麼美滿,而我們能為這些事情所付出的努力亦不多,不過在今次的事件中,我起碼令到張婉心知道,雲清風由始至終都是喜歡她的。
知道戀人至死都沒有忘記自己,對很多人來說,其實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