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人受傷⋯還有死亡⋯⋯」小復舉著手,還是有點膽怯地續說:「剛才那些照片⋯是真的⋯⋯」


「啊⋯」梁光怔怔地看著小復,腦袋瞬間陷入空白——


「你說甚麼?」區長微笑,問。


「這幾天⋯真的有人受傷跟死亡⋯⋯」小復把所知所見的大聲說出來,卻並沒有答對區長那只需要一個「好」字來作答的問題⋯⋯






「今天的這些畫面⋯其實就是讓大家能清楚看見謠言的魔力⋯看清一個謠言⋯可以如何影響我們的下一代⋯⋯」區長嘆了口氣,繼續在十多萬人民前說著真理:「我們都有責任管教好下一代⋯我們都有責任。」


其實,區長口中的「管教下一代」算是一直以來運作得十分成功的方針:首先在六年前給所有學校增加一個全新學科——國家感情科,向下一代講述一些已被竄改的中國歷史、然後又在之前立了《新聞法》,讓所有市民都只能看政府想讓他們看的⋯⋯


也因為如此,我們的下一代都變成冰雪聰明的天才,因為他們從小都懂說出大人想要的答案,他們知道香港是一片完美的烏托邦、他們知道香港有一眾為民請命、為國捐軀的高官和英雄警察⋯






香港的小孩其實出色得能以「舉世無雙」來形容,皆因他們甚麼都可以心有靈犀地解答出一樣的答案⋯而這也歸功於政府的方針。


香港的小孩只需要接收一樣資訊——從政府而來的資訊。


就算是上帝也必須承認,那方針的成功值得萬人歌頌、流芳百世⋯






然而⋯這些令人引以為傲的豐功偉績卻在這天出現了裂痕⋯⋯


因為,這個地方擁有了第二把聲音的出現。


「可我真的看過⋯⋯」小復喃喃地自言自語,自我懷疑地問著自己問題。


聲音雖小,卻因為現場的擴音器被區長以及所有人再次聽到了⋯⋯


梁光緊緊地牽著小復溫熱的雙手,然後以左眼用力地掃視周圍的狀況⋯⋯






即使周圍人山人海,他還是能清楚看見眼前的變化⋯


人群中⋯正漸漸讓出一條小路⋯⋯


「好的⋯我們先讓警察去處理這個小孩的狀況吧。」區長輕笑:「還有人有問題嗎?」


只是十多萬人中,給予區長回答的⋯就只有那數以百計的攝影機紅燈。


「這邊這邊!」警長手持槍械,帶著十多個警員從舊樓區的方向跑往梁光和小復的位置⋯






二十米⋯⋯


「啊⋯?」小復雙眼瞪大地躲在梁光的身後,甚麼也說不出⋯⋯


十五米⋯⋯


「⋯哦⋯⋯我以前還以為⋯長大之後就要跟爸爸你一樣⋯⋯」這不過就是半個小時前的一句話⋯⋯


「⋯⋯你不會跟爸爸一樣的。」卻也不過是半個小時,這句話便已接近過期⋯⋯






五米⋯⋯


沒有任何一個人走出來擋著警察。


三米⋯⋯


沒有任何一個人在紅燈下說過半句話。


眼前⋯⋯






「喂!」眼前對方下手過於用力,梁光指著喊出一聲⋯卻因此瞬間被一同制壓後跪在地上⋯⋯


「不要再反抗!!我警告你們!!」警長的槍指在已被壓制的梁光頭上,另外一邊的十多個警察也在此時到來幫忙包圍:「你們不要再反抗!!」


「哇啊啊啊——」手臂被壓得痛入心扉的小復哇哇大叫地哭起來,現場的擴音器在此時關閉,就只剩下攝影機在人民的周圍拍攝著現場的一切。


沒有人站出來阻止、沒有人出言勸阻⋯⋯


「爸⋯⋯」小復在押返警署的時候,勉強地靠近了梁光,然後在他的身旁帶著哽咽地留下一個問題⋯⋯


「每一個問題⋯都會有一個標準答案嗎⋯?」


「閉嘴!」只是問題沒有來得及等到它的答案,二人就被分開到不同地方——梁光在成人拘留所,而小復則是被壓到非成人的拘留所。


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小復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需要用到幾個警察在自己的身旁站崗⋯⋯


而另一邊廂,梁光更並非只有坐在拘留所的份,他因為剛才指著警方呼喊而被起訴了兩條分別為辱警和意圖襲警的罪名,所以必須先在警署錄口供。


不過就是一個早晨,才剛有過幾句話聊的白髮老婦、梁光和小復都被一一送到警署去⋯只是他們都不知道彼此被押送到哪一個位置。


而就在三人被押走的同時,外面卻仍是猶如平行時空般的正常地生活著:去吃飯的吃飯、去玩的去玩,彷彿早上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一件事般⋯


..


.


不過⋯這是政府的想像。


因為就在三人被捕後的瞬間,外面的世界正翻天覆地地改變——


11


法律,是一種以規則組成以用作規範人類行為的體系。


世界上很多地方都需要依賴政府不同部門甚至人民以作提議、修訂等才能組成最終的法律。


但在香港市則不會存在這個問題,因為首長所說的話便是法律,簡潔方便。


《新聞法》


1.本修例旨在對與破壞新聞自由、影響案發現場及警隊查案等事宜有關的法律作出綜合及修訂。

2.除了警隊以及政府新聞部成員,任何人在案發現場當中都禁止拍攝、錄影以及筆錄。

如被發現,違者將會受定額 $500,000 罰款的最低刑罰——以至,二十年監禁的最高刑罰。


政府新聞部的組成也不外乎就是把以往的《大共報》、《冰島日報》、《聞迴報》等共同立場的媒體合併而成。


這是一條很成功的法例。


怎麼看得出來?


立法以來沒有人表達不同意、也沒有任何一個人選擇犯法挑戰此法律,成功,無容置疑。


不但如此,自從《新聞法》立法後,曾經擁有不少觀眾的媒體如《香蕉日報》、《臘腸新聞》等也因為被政府新聞部拒諸門外而宣佈結業解體,人民所看見的「新聞」就只剩下政府新聞部的版本⋯如此一來,絕對達到了《新聞法》所提倡的「捍衛新聞自由價值」——十分成功的一條法例。


只是⋯⋯


一條法例的成功,需要長時間的見證;


一條法例的崩塌,卻只需要一秒——


第一個違反《新聞法》的老婦,此時此刻正被扣留在重犯的拘留所中。


四面牆隔絕了外界的聲音,同時逼得她幾乎喘不過氣來⋯⋯


就算你已經有面對扣留刑罰的決心⋯你還是作不了任何心理準備。


「唉⋯」她向著那道微微透進來的光,喃喃地問:「我也只能這樣做了⋯對吧?」


「嗯呀⋯」那道光掃了掃她的後背,輕聲說。


「砰砰砰——!」鐵欄被人強烈拍打,一眼瞥去,是把白髮老婦抓來這邊的警長。


「到你。」要來的,始終會來⋯⋯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