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叔曾經在一間金融公司工作,他並不是甚麼高層人仕,只是大公司裡的一個小齒輪,為了讓上上落落的股市正常運作,每天忙過不停。在金融界的工作十分繁忙,每天差不多由上午九時忙到晚上的九時,日復一日。基本上,除了一個小時的吃飯時間(實際只有三十分鐘左右),還有回家吃飯洗澡的時間,金叔從沒有停過下來。金叔是一個相當刻苦耐勞的人,並不是嫌棄工作多繁忙,只是找不到當中的使命感。突然一天金叔把工作辭掉,最後他的老闆還差不多把他的薪水翻倍,但還是留不住他。之後金叔過了差不多一年的無業生活,直至一天在黃頁上看到何家招聘管家,不知燒掉那一條神經跑去面試。雖沒有任何的管家經驗,但何老先生卻意外的喜歡他,於是一進何家就是三十年的時間。在這三十年間,金叔陪著何家經歷過不少風風雨雨,工作的量不比以前輕鬆,不過這次金叔終於找到自己的使命感。這是他非做不可的工作。
 
現在金叔同樣找到他非做不可的事情。
 
「小姐,我們現在就要逃出去。」
「我已經跑不動了,而且金叔都要留意一下現況,你也太不懂溫柔了吧!」何小姐攬著阿秋。
「小姐看看外面的情況吧。」
「那是……那是來救我們的船嗎?」她一面驚㤉地說,好像不相信眼前的景象是現實,五年間完全沒有傳出過任何國家伸出過救援,這簡直就如同奇蹟一樣。
「應該無錯。」
「但是四周都是火,我們應該如何走出去?」




 
金叔告訴何小姐逃離這裡的唯一方法,她聽後一臉死灰,這根本算不上甚麼方法,只是某種自殺的行為。但金叔解釋現況究竟有多危險,如果錯失了這次機會,可能就不會再有下一個。經過一番爭吵過後,金叔最後留下一句,小姐的性命永遠都是最優先的,而何小姐留下幾滴眼淚作結。
 
他們站在海港城的出口前,火勢比起之前更猛烈,就如金叔所說,情況只會越來越嚴峻,現在已經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金叔把身上陳舊的灰色西裝外套脫下來,蓋在頭上,然後用身體包著何小姐與阿秋細小的身軀。何小姐還是猶豫不決跑不起來,然而金叔從後猛然把她們二人推起來,他們一起沖進了火海裡頭……他們飛快的跑著,卻好像一直都跑不到盡頭,周圍全都是火焰。何小姐一直都閉著眼睛,除了因為太過害怕過,還有火場的熱力實在太高讓人睜不開眼睛。人類的眼睛如果曝露在火焰之中,只需十多秒就會完全失去視力,眼球裡的液體會沸騰,那過程可以十分痛苦。不過因這情況失明的人少之有少,除了中世紀有不少類似的變態刑罰外,基本人的反射動作都會下意識躲過危險,頂多被火焰灼傷一下。
 
可是金叔一直都睜開著眼睛。他用意志對抗身體的反射動作,而他怎至連眼都沒有眨過一下,他知道現在的狀況一眼都不可以看漏,如果在這火場裡迷失的話,就是必死無疑了。身上本來披著的西裝的外套早已被燒掉,現在保護著他們的就只有金叔的身體。他的背後已經燒至焦黑,淨是看到就感到萬分的痛楚,但無情的火焰並沒有體諒金叔的身體,只是繼續殘皓地燒著。眼睛的灼熱感連帶著身體的痛楚卻沒有打敗金叔的意志,反而像是提醒他身上的使命,提醒他懷裡有著兩條最寶貴的生命,這是非做不可的事。然而現實是殘皓的,眼前盡是紅黃色的火光,金叔一邊推著何小姐與阿秋走著,一邊尋找著出路,可是前路看起來全都是相同,只是紅色與黃色不斷交錯。雖然金叔擁有著強大的意志,但身體卻快要撐不住,應該不需幾秒,火焰就會把他們在這裡燒死。
 
不知道算是奇蹟還是金叔的堅持,在朦朧中金叔看見與紅色和黃色不同的顏色,那顏色確實走進了金叔的眼睛裡,金叔清楚看見了,那裡就是出口。金叔在何小姐的耳邊小聲說了一句,然後擠出身體最後的一點氣力,把她們用盡全力向前推,何小姐與阿秋終於離開了海港城,那是多麼多麼新鮮的空氣。而這幸運只出現在她們二人身上,金叔還留在火場裡,身體正在燃燒。或許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即使讓他逃出了火場,他的雙眼已經甚麼東西都看不見,身上的燒傷也是無可復原的創傷,走出來只是徒添不必要的痛苦。一個管家為了保護主人而死去,就如同士兵光榮地死在戰場一樣,這是金叔服務三十年的最好結局。
 
何小姐終於回過神來,看著金叔還在海港城裡,身體正在燃燒著,火大得快要看不見他的身體,像是數十斤的火焰壓在他的身上。還可以依稀看到金叔的臉,火焰的熱力讓空氣看起來彎彎曲曲,金叔看起來尤如與火焰混成一體。何小姐站在看著金叔的最後一面,臉上已經忍不住流著淚,反倒阿秋更為激動,還打算衝進火場裡,但何小姐阻止了她。




 
「已經夠了。」那並不是看見親近的人死去的聲音,那是失去希望的聲音,何小姐低聲的說。
 
「我們要逃出去。」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那死灰的聲音背後,居然還存在著堅強的意志,何小姐清楚這一刻該做的事情,金叔拼死換來的性命,絕對不可以浪費。如果金叔還在這裡,一定會心想小姐居然長大了,而他並不會說上甚麼,頂多在旁邊默默地點點頭,會心微笑一下。
 
何小姐彷彿感到金叔就在後頭,回頭一看卻只有火海一片,火大得已經掩蓋了金叔,再也看不見金叔的身影。再見了,金叔,何小姐在心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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