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一支煙需要多久?十秒?三十秒?一分鐘抑或是要兩分鐘?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會吸煙。
  走下樓梯,男朋友剛好吸食完最後一口煙,正一邊呼出白白的霧,少少的皺起眉頭,左腳用力地踐踏剩下的煙蒂。
  「千五元!」我跳到他的臉前說:「垃圾蟲!」
  男朋友沒有說什麼,只是笑笑的捏了我的臉一把,然後就拉著我逛街。
  說是逛街又不太像樣,我們很少逛街的。因為香港九龍新界,還有什麼地方拍了十年拖的情侶沒去過?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開始,我們一起時,不是在他家就是在我家,偶然就伴隨家人一起吃個飯。
  如果我們真的兩個人出來逛街,一般就是陪他去看看電影,又或者陪他買買衣服,如果兩樣都不做,我們就是去音樂商店,看看哪個明星出了碟。
  看電影,買衣服都是為了他的。因為我一不喜歡看電影,二不喜歡跟他去買衣服,女生買衣服找人陪都是為了別人給些意見,如果跟他一起,他隨了「很好看!」和「你穿得下嗎?」都沒有第三句的了。前者是當我拿著一般類型的衣服時說,而後者則是我拿著一些比較性感的衣服時出現。
  我們一起都已經十年了,時常都被催促著要結婚。由開始聽到「結婚」都感到面紅,到變成有點期待他的反應,然後就是感到煩厭,直至現在已經沒什麼反應。公開的答案是:「想要儲點錢才結婚。」事實上是,我們都太喜歡這一種半單身的生活。因為我們都得為對方留下時間,留下空間,似遠卻近的關係十分舒服。
  說我不想跟他結婚是絕對的騙人,不過太多年了,我們一起三年後就開始有人不斷催促,看他都沒什麼表示,由期待已成了不再期待了!然後就變得愛上這種...生活...
  每一次吃過飯之後,他都會叫我離他遠遠的,因為每一次這個時候,他都需要一支「事後煙」。每一次,遠一遠的看著他,左手拿著煙,右手拿著打火機,然後悠閒地點燃著手上白白長長的煙時,我都覺得很美味。




  白白的煙尾被點點的燈紅光吞噬著,他一時左手一時右手的的交替著,配合他一頭橙紅的頭髮以及合身的修長牛仔褲,只不過一件簡單的無袖背心就把我跟他分隔了。
  低頭看看穿著連身長裙的自己,縷縷的一頭長直黑髮,還是在維持著八十年代的清純形象。不自覺地托一托眼鏡...哈!勝在老土吧!
  「呆呆的在幹什麼?」男朋友說每一次他充電後都見我呆呆的跟在他身後,就像被人欺負了的小媳婦。
  這次輪到我笑了笑向他扮了個鬼臉,然後就拉著他走。
  這是一個秘密!
  我不想告訴他,我對他是一見鍾情,我患有先天性哮喘病,從來都很憎恨別人在我面前吸煙。可是,由第一次看見他那吸煙的姿態,就已叫我立即背叛了自己。他絕對不知道在我眼中,那姿態是多麼的悠閒,帶著點不羈,擁有更多的帥氣。我絕對不想告訴他!我願意為他墮落,即使是要我吸煙。
  想想,嘴唇不自覺有點乾澀。我們完結了千篇一律的約會,可是我心臟負荷過重就如初次約會,令人興奮又回味。
  我愛死了他吸煙的樣子!愛.死.了!
  「千五元!垃圾蟲!」又一次約會,他再一次在我到達他身邊前就把煙蒂狠狠的踐踏在他的左腳下,可是有些什麼不同呢!
  「我們結婚吧!」呀!對了!他的眉頭這一次深深的堆在一起,成了一個「川」字。




  「什麼?」我還在看他的眉頭,在陽光下他的橙紅短髮成了一種奇特的透明感,十分炫目。
  「我...」他有點急躁,拿起了些什麼的就一把就套在我的無名指上說:「第一次看見你,我說如果我吸完了一支煙你還未消失,我就要你當我女朋友。然後,我這次,如果你連續一百次都在我剛好吸完一支煙就下來,我就要你當我老婆。」
  看著被他的急躁弄痛了的無名指上那銀白色戒指,我衝口而出:「我知道,你每一次打完電話給我才開始抽煙,而我每一次都想在你吸食途中跑出來,不過不論我身手如何敏捷,又或者我拖拖拉拉的,你都總是給我看見你垃圾蟲的形象!」
  男朋友笑了,牽過我的手說:「因為,我想每一次都想在你的面前吸完一支煙。」
  「是為了什麼?」我笑,好像已經知道什麼了。
  「因為...」他別過了頭,耳朵好像紅了:「你知道的。」
  「那,我們去哪裡?」我跟著他慢慢走。
  「你未回答我。」很少見他如此地認真,手也被他握得有點痛。
  「嗯?」
  「結婚的事。」討厭,他就是不知道什麼叫浪漫。




  「交換條件吧!」在他不解的表情下我說:「你以後都不準在我面前吸煙。」
  他鬆了一口氣,摸摸我的頭說:「我知道你不喜歡我食煙,為了你的健康,你跟我一塊住,我就不再吸。」
  我用力地抱住他,拚命把自己塞進他的懷內說:「老公。」
  這是一個秘密!我絕對不想告訴他,我愛他愛到缺點已成了優點!偷偷的為他學會了忍受煙味,於鍵盤,滑鼠和營幕的見証之下,一次又一次地點燃著白白的煙。
  你說,吸食一支煙需要多久?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會吸煙,我只知道我也不希望他吸煙...
  ~完~
 
後記
如果你問我為什麼名字叫「一支煙的時間」?假若我告訴你,因為我寫完這篇故事卻好吸完一支煙,你信還是不信?事實上,我非常極之十分地討厭煙民!我也希望大家千萬不要去嘗試這一種誤以為很有型的行為。感覺上這篇故事比較像是一個片段,沒頭沒尾的,這算是我的最大風格也是最大的缺點吧!剛剛要明白什麼的時候,我就立即終止了故事!呵呵!大家有沒有這種好似忽然被人搶了寶貝的忿恨?其實,對於我個人來說,從來都不喜歡把短篇故事來一個結尾,不過,我也承認很多故事的所謂「結局」也實在太過馬虎了吧!(路人:你知道就最好啦!)好了!最後還有一句:千萬不要吸煙!吸煙不單危害生命還危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