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初戀女朋友吊死在樹上,我竟然對此絲毫沒一點感情波動?
  
這種難以形容的抽離,是每個目睹自己最愛死去後的人,的一種自然反應?因為太震撼了,否極泰來之下神經系統當機,以至身體失去應有的反應?
  
我不知道。我從未聽說過有這種事。
  
我沒有帶著任何感情地慢慢前進著,終於走到離小夕只有兩、三米的距離。
  
她雙腳完全離地,脖子被一條柔道腰帶死死勒著,給吊在一根粗壯的分枝上。我抬頭看著她。
  


我突然覺悟過來,為甚麼心裏會產生這種不真實的感覺了。因為在我眼前的小夕,根本就不像個死人!
  
 
  
以我僅有的,從外國恐怖電影中所得到的印象,吊死的人表情應該異常扭曲痛苦,舌頭誇張地前伸著,嘴角以至其他孔竅都會流出異色的液體,而且雙眼翻白,僅看到褪成灰色的瞳仁才對。
  
可是,我眼前的小夕,卻有種非死非生的詭異『存在感』。所謂非生,她是完完全全地僵硬不動的,連細微的眼皮跳動,呼吸的胸膛起伏都沒有出現。
  
而非死呢?
  


小夕的表情絕對不像個死人。她的臉色還是紅潤的,而表情非但沒有痛苦扭曲,甚至還是我熟悉不過的:這是我們每天下課後在這裏約定相見時,她在看到我氣喘吁吁地趕過來時,那種期待感被滿足了的寬慰。有點不要臉的形容是,像是妻子看到下班回到家裏的老公時的表情。
  
當我盯著小夕那深黑活脫的瞳孔看時,甚至還覺得她也正在有意識地看著我。甚至還覺得她有點羞赧,有點俏皮。
  
這是我的幻覺嗎?
  
死屍是不可能出現這種活生生的形態的!
  
 
  


「小夕…小夕!」我對著懸吊著樹幹上的她大喊,但絲毫沒有反應。她只是繼續地向我微笑,好像她的時間終結在某一點後就不再流動似的。
  
我大膽地碰了碰她的身體。竟然還是溫暖的,柔軟的。
  
當時我的心情實在複雜難受到極點。難受是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應這件事,連身體內的荷爾蒙分泌和神經反應都完全不知所措。我也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對了!小夕她還有呼吸嗎?心跳呢?脈搏呢?
  
我正想要伸出手指探一探小夕的鼻息時,一聲尖叫從我身後響起。
  
我轉過頭來一看,發現有個中年女人跪倒在地上,雙手猛扯頭髮,嘴巴張大的像要裂開來似的,盯著我的方向看。
  
這女的好像有點臉熟,不用一會兒我已記起了,那是小夕的母親。她的臉容扭曲得很誇張,跟平時那副從容溫婉的高貴面貌相比,根本是完全兩樣。她顯然極度傷心,精神已經崩潰了。
  
「伯母!你等一下,我現在就把小夕弄下來!」我抱起小夕的身體,打算把她從扣在頸項上的吊頸帶子給放下來。


  
「把女兒還給我!!!」這悽厲無比的呼叫讓我心頭一震。
  
我原本正打算比小夕抱下來的,被她這麼一嚇,頓時鬆開了手,小夕的身體被地心吸引重重一拉,整棵老榕樹都微微震了一下。
  
我突然感到一下強裂的暈眩,搖了搖頭之後,視覺回復清晰。我眼前的小夕,突然變回了一個屍體應有的樣子。
  
看著這個樣子,『小夕已死』終於被我的意識認定為事實。我體內卡卡作響,內裏的機能反應好像終於知道如何運作了。接下來,極大的恐慌和驚嚇如巨浪般淹沒了我的意識…
  
 
  
到我醒過來的時候,已是在醫院。時間是三天後。
  
曾經有一度,我認為小夕並沒有死去。畢竟我曾親眼看過她的眼睛,親手感受過她的體溫。我認為她只是休克了,或是短暫地失去意識之類。
  


但是我沒有機會把這個想法說出來。第一個原因是,警察劈頭兒已經跟我說,小夕的死因已辨明了,是自殺無疑。並且在我還正值昏迷期間,便匆匆下葬了。
  
而第二個原因是,我偷看了自己的病歷表。在入院原因一欄寫上的是『精神崩潰』。
  
我才不要被人當成是瘋子!
  
所以我才死口不說,自己剛發現小夕屍體時,所看到那『非生非死』的異象。甚至努力不去想,努力迴避開有關小夕的一切。
  
我努力地逃避開一切所有讓其他人嗅起來有瘋子氣味的線索,努力扮演一個正常的平凡人。不久後,我獲准出院,復課。
  
這是我克服悲傷的方式。
  
很快地,我的生活終於回復正常。就是沒有了小夕。
  
 


  
自精神崩潰康復出院後,我都全副心思地逼迫自己『要生活得像個正常人,絕對不要被人懷疑是瘋子』。這讓我根本沒有空餘的心思,去思考其他的事情。
  
例如是,小夕為甚麼自殺?
  
我其實也是有思考過這個疑問,不過卻沒有太過深究,也沒有發誓非要查個水落石出不可。
  
因為我畢竟不是金庸筆下的那些花盡一生精力去尋找殺父仇人的江湖人物,我只是個十四歲的國中生而已。
  
我可以做甚麼?
  
乾脆把這件事情收藏到內心最深處,永遠不要觸碰它。這對無能為力的我來說,似乎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我也不是沒有考慮過,如果我比現在更有能力,如果…我甚至擁有異乎常人的超能,那我就可以輕鬆找出小夕當年自殺的原因了?
  


甚至…我甚至有這個能力…讓她死而復活?
  
但這似乎已超過了『考慮』的範疇,屬於意淫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