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喝烈酒,最多只喝紅酒,所以平時根本就不喝vodka。

我之所以會喝下那杯vodka,是因為第一次光顧VODKA時,給窗外的不速之客嚇了一跳,所以才會叫vodka。想不到它是個永遠的錯誤。

當日我去奧卑利街的原因,不是為了去VODKA;我根本不知道有這間酒吧。我去奧卑利街,是為了去The Flying Pan吃all day breakfast。
 
The Flying Pan不是有all day breakfast賣,而是all day只賣breakfast,因為它是一間廿四小時營業的早餐店。

這早餐店最受歡迎的菜式,是eggs benedict 和monster pan。Egg benedict即是「班尼迪蛋」。在半生熟的水煮蛋上,放滿濃郁澄黃的hollandaise sauce,的確很美味。





Monster pan則是食材普通的特大量早餐,蛋、煙肉、多士之類,標榜4 X 4 X 4。味道一般,是個以量取勝的噱頭。
 
我每次去The Flying Pan,都不點eggs benedict 和monster pan。我愛吃pancake,每次也會點一份三件的原味pancake,另加煙肉。上桌後自行淋上大量糖膠。

不刻意去點受歡迎的菜式,只點自己想吃的,這是我的習慣。如果當天我在VODKA也按這習慣叫酒的話,我就不會點vodka了。

有時候,錯誤是我們自己親手討回來的。

(不能怪在誰的頭上,那怕只是一隻烏鴉。)





你現在若想去試試The Flying Pan的eggs benedict;不好意思,它和VODKA一樣已執笠了,消失了。

除了The Flying Pan和VODKA,奧卑利街還有一間已消失的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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