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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陽光明媚。

這是出門的好日子,但爲免加重下半月的工作量,我也只好先儘量改好一部分的作文再看看要不要出門。

從文件夾中翻着那三十份作文,一份、兩份⋯終於翻到詠彤的那份。

她的字體很是優美,那一次我就發現了。





我看着工整的文字,不自覺地又靠近原稿紙輕輕地嗅了一下⋯⋯

一字一句,都殘留着她玉手的清甜香氣。

我呼了口氣冷靜自己,繼續批改。

「有污跡的窗戶猶如一層濾鏡般替單純的一切加工。」

詠彤下筆第一句已經吸引了我,雖然文筆不算優美自然,但至少扣題,也算寫得不錯。





「今早媽媽打掃的時候,瞄一瞄玻璃窗外鄰居晾曬的衣服,便批評道:『看,那新鄰居真馬虎!衣服還是污漬斑斑,洗得一點也不乾淨。』女兒聽後,一言不發,走到窗前仔細打量,隨即抹掉窗上的灰塵,說到:『這不就乾淨了嗎?』媽媽恍然大悟,不乾淨的不是別人的衣服,而是自己的窗子。」

試就這個故事對你的啓發,寫作一篇文章,談談如何消除偏見。

這是詠彤所選的一條題目。

學校的高中中文老師絕大多數建議學生選第一題記抒題,因爲第一題通常比較容易發揮,而這一年的題目其實也是。

第一題是記述自己學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一個活動,這種題型應該更容易寫才是。





至於詠彤是因爲不懂選擇或是不願選擇,這我就不得而知了——畢竟有些人不屑、不甘於主流。

但無論是何者其實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篇幅不夠,她也很清楚。

文章以新移民的歧視問題去扣緊人們在有污跡的窗後看世界,而且例子很詳細清晰,例如以近年年輕一代稱新移民是「蝗蟲」、搶香港人飯碗又搶綜援等歧視例子,配合調查數據去解釋其實很多指控都是誇大問題。

我以爲那些數據是她自己想的,但沒想到網上還真的有,而且連年份都吻合——要不她用手機查,要不這是她的個人經歷。

「很多指控都是以正義爲名,誇大問題去創造更大的仇恨。」

文筆在同屆來說應該已是中上水準,但篇幅寫得比較短,我也能看到她嘗試寫另一個「少數族裔」的角度,但未開始已經結束,只有一個論點,毫無推論,內容失分不少。

我個人主觀對新移民的議題敘述不完全抱有好感,因爲我討厭那些不嘗試甚至抗拒融入本地文化的新移民。

但的確,也不能否認很多新移民正在嘗試適應和融入,我讀大學的時候就有很多說廣東話、用粵拼打字的新移民,我想這議題應該很適合考評局口味。





是詠彤的個人經歷嗎?我不禁又再好奇。

她的文字有溫度,我覺得那是有共鳴的人才寫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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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窗外還是萬里無雲。

我伸了個懶腰,看着已經完成批改的半班作文,還是決定讓自己出去一下去。

沒有目的地,其實也不需要目的地,就是隨便逛逛。

旺角雖然很多地方可以逛:女人街、波鞋街、金魚街⋯⋯到處都是主題街道,但住在這裡二十多年了,其實已經沒有太多感覺。





咪又係咁——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

沒有目的地,很容易就成了綿羊順着主流而走。漸漸地,我已經站在了花園街的中央。

「你喺第二到買唔到,但今日公司同我講咩?二百蚊。」

「哇⋯⋯」

「但我覺得老闆出得太貴!我覺得就算蝕錢都要益街坊!係唔係呀?」

「係!」

一樣的叫賣聲,同樣一堆人佇立原地等待被說服,或說服自己被說服。

「你會唔會悶?」往事,又一次倒帶。





我和初戀嘉慧來過花園街,很多很多次。

「陪你就唔悶。」我覺得女生喜歡聽,果然她害羞得臉紅耳赤地拍了拍我的手臂。

但我沒有說謊——熱戀期,確實做甚麼都不乏味。

中五的我倆,穿着校服連在路上牽手都需要勇氣——因爲怕被途人向學校投訴。

她微微拉着我襯衫的腰間位置,我因爲她而放慢腳步,兩個人就這樣在舒服的步調上走着,很單純美好的愛情。

不過,我和家欣從來沒一起來過花園街。

那時候,我總覺得她不會喜歡來這裡,或許是因爲她的氣質,但也僅僅是或許,畢竟我倆在一起的那段時間,好像跟陌生人談戀愛一樣。





驀然,小店的一個吊飾吸引了我的目光。

那是一個粉紅色雪糕球甜筒的小吊飾,跟哨子差不多大小。看着它,我又想起了詠彤貪吃的畫面。

這個小吊飾應該很襯詠彤的白色書包吧,我想,同時也有送給她的衝動。但我找不到理由,而這明顯需要一個理由——因為誰也不會無緣無故送吊飾給學生。

算了,先買了再說。

我拿下來,收銀的是一個年輕女店員,目測只有十八、九歲,比我矮一個頭。

只見她接過吊飾後仰頭望了我一眼,似乎是想確認我的年紀。

「都成二十六歲仲喺到買吊飾仔送人。」她的眼神是這樣的意思嗎?我多疑,想了又想,心裡一股悶火在燒。

「十蚊。」

「唔該。」我遞錢,接過吊飾後放進口袋離去。

走回剛才的路,賣水果的阿姨似在嘲笑我的幼稚,搬貨下車的少男也對我的多情冷眼,此地不宜久留,我只好回家,回到那個沒有其他人目光的世界⋯⋯

翌日,新工作週的開始。

對於很多人來說是地獄輪迴的開頭,從前的我也是。

但最近我漸漸喜歡上禮拜一,開始害怕禮拜五的到臨。

我想沒有人會有這種同感,但我確實有很強烈的感覺。

只要回到學校,我就能見到詠彤。

而見到詠彤,似乎一天的陰霾就都可以瞬間煙消雲散。

不過要見她之前,首先還得經歷說服老爺批准露營這難題⋯⋯

午飯時間,這是我第一次跟他提起露營一事。

「露營?過夜㗎?」老爺沒有立刻否決,但提出了讓人不知所措的問題。

「係呀,其實過⋯⋯」

「唔得——」他拉長尾音,頻頻搖頭重複:「唔得唔得⋯⋯」

他喝了一口咖啡後右手按著我的肩膀道:「你知道嗎?一留夜呢,就好多意外發生。以前我哋唔係未搞過露營呀,但啲學生⋯⋯」

然後,他用了大概兩分鐘來說一個跟「過夜」毫無關聯的例子去證明「過夜」不好。

「唔好喇,行下郊區、去下濕地公園嗰啲唔好咩?」他又喝了口咖啡,很認真地提議。

「唔係⋯⋯但其實同學每年都好想去露營,我自己都有信心自己可以控制好秩序,其實⋯⋯」我嘗試說服,還是被打斷。

「個問題唔係你控制得好唔好呀,係啲學生一過夜就玩到好癲,你管唔到呀。」

啊?你講緊乜。

面對如此無理的推論,我頓時無言以對⋯⋯

他這種人,總是覺得自己認同的想法沒有問題,就這樣一輩子。

「你記得同班學生解釋下。」他突然就自己總結了,但我不甘,同時也覺得他不完全是不願意溝通的人,純粹是古板。

「咁我試下啦。」我先答應他的要求,待他滿意點了點頭後才分享自己經歷:「不過我以前中學嘅時候參加啲露營反而冇問題發生,我好記得呢⋯⋯」

然後,我又再說了幾句那時候自己在露營的深刻經歷,作為一個學生在那時候的成長。

「你呢啲算乜吖~!」他聽得有興致了,反而驕傲地述說往事。

「夜晚啲人話有蛇喎!啲女仔咪嚇到傻咗,我嗰時中二咋!之後我咪⋯⋯」

「點知唔係蛇,係條蚯蚓!」

「嗰年我哋最後⋯⋯」他說得春風滿面,我適時點頭,在心裡思考着待會應該怎樣說下去。

終於,他用了十分鐘分享完畢,我甚麼也沒記得。

「係珍貴嘅,呢啲回憶。」我笑着點頭——瞇著眼,加點有共鳴的語氣就能讓虛偽的表情有三分真。

「好耐啦~都就四十年。」老爺提起昔日光輝,臉上的笑容更親近了。

「你當年初中都冇咩問題發生,其實我覺得既然我哋有唔少高中同學可以幫我手,應該更加安全冇問題先係。」我說,他一定不認同,但他這次沒有立刻插話,我便順勢補充:「如果你覺得唔夠人手,其實可以搵埋Susan?」

Susan,也就是另一個活動組負責老師。

「咁我可以主要跟男同學,女同學就佢睇,分工好啲我覺得係冇問題嘅。」我不斷解釋:「畢竟露營都真係珍貴回憶,我覺得應該畀個機會學生一齊經歷下嘅。」

說畢,他拿着空的咖啡杯往嘴裡去,目光瞟往遠方。

「我再諗諗啦。」他說,還是有點不情願,但總比直接拒絕好。

很多人覺得認錯或讓步很羞恥,但我覺得反而只要是適當時候做,就是值得讚頌。

老爺還是可被說服的,只是過往的稜角統統被歲月磨平。

四十年前的老爺,或許會很討厭現在的他。

但願我不會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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