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與陳太太已婚一年,沒子女,和嫲嫲同住。但脾氣極差的他經常找她出氣,對她進行家暴,她默默忍受著,一直被捱打,甚至把她撞向牆壁推撞至家門,卻沒報警。一天下午,他再度向她拳打腳踢,她按捺不住,威脅他:「你再打我,我就會飲滴露自殺,死給你看!」。他沒信以為真。怎料,這刻的她,說得出而做得到,衝動地走到廁所拾起放在洗手盆旁邊的一大樽萬寧牌滴露,即時喝下了三分一枝,他連「不要啊!」都未說,阻止不了,眼睜睜的看著她飲掉了。說時遲那時快,原本站立著的陳太太不夠三秒便蹲在地上,手按著那痛得很厲害的胃,表現出猙獰的表情。陳先生唯有即時拿手機報警叫救護車救助,不久,救護人員到達家中,將她送院洗胃救治。留院一晚之後,她身體無恙出院,陳先生知道他的過犯後,沒再向她施拳手。但因為滴露是不能喝下的消毒藥水,兼且是傷害腸胃傷害身體的任何器官,她往後的日子裡,她的喉嚨和腸胃經常感到痛楚,經常看醫生。自此之後,她常常對丈夫斥罵:「如果你肯給我飲下三分一枝滴露,以往的事既往不咎。」但他一次都不敢,沒當時的她的那股勇氣一飲而盡。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