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打籃球,因為婆婆也喜歡打籃球。我的籃球技術,很多都是她教的。她常告訴我:「我唸書的時候是籃球隊的!」很多她小時候的事情,她都告訴我,那些都是她不會跟家中人談及的,因為她們都不白明為何都一把年紀了,還要提起以前的事。只有我這個小孩,會用一種羨慕和佩服的眼光看她。
 
「你看好,走籃走兩步半,再投籃。」她是些了兩步,但日漸退化的身軀像有點不聽使喚,她無法單腳跳起,亦無法只用一隻手投籃,她都要雙腳站穩,再用力把球推進籃,所以,她教給我的都是錯誤的。我起初不知,回校用同樣的方法走籃,結果被老師和教練「溫馨提示」了很多次。
 
但不知是不是我那時候在花式跳繩操練過度,我在比賽前幾天,雙腳的腳踝都痛得不得了,只要稍稍用力,就會痛到站不起來。我跟家人說後,他們就叫我退賽,我不願:「我不要退賽!我們已經訓練了一年了,我是主力,不能退!」他們很兇地說:「你跳繩什麼時候都有得跳!你現在跳不了就下年啊!」「可是我過了今年就畢業了啊!要我怎麼樣?!」他們一點都不理解:「你升到中學還有機會啊!現在不準跳!你明天給我回去跟老師說你退出!你的腳比較重要吧?!」第二日我回家再跟他們說:「老師說要家長信和醫生紙。」他們又不理解了:「什麼醫生紙?這點小傷看什麼醫生?!你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啊!還有,家長信要怎樣寫?你自己寫好再給我簽名!」
 
就這樣,我被家人強迫之下退出了跳繩隊,然後很快我也升上中學了,我也沒再想跳繩的事,因為他們一定會持反對意見,於是我只遞了加入籃球隊的申請,我看着高中的師姐穿着校隊的球衣,上面還可以印名字,感覺真的超酷!心想這下應該沒問題了吧。「欸,課外活動我選了籃球隊。」我放學回家後跟他們說。但他們卻不喜歡:「搞什麼運動?你不怕你的舊患復發嗎?」「但除了這個也沒什麼我有興趣的啊。」「你不怕又腳踝痛?」「應該沒事吧。」他嘆一口氣說:「我好聲好氣跟你說,你又不聽,好啊,你要做什麼我管不了,你可不要給我又腳痛。」
 
加入籃球隊的上學期,一切都平安無事,教練,老師和師姐們都驚訝我的實力,不時說我很有天份,要繼續努力,將來校隊就靠你了,我們後繼有人了之類。我也很高興,希望有一天能穿上那威風凜凜的球衣,只是好景不常,直到下學期的一次小組分組賽,我們兩隊都表演很不好,就算我盡了全力,跟師姐還是有年齡上差距。最後我們全部人都被罰做兔仔跳來回球場20次,大家都跳得很辛苦,只有我跳得很輕鬆,因為以跳繩隊每次練習都一定要做兔仔跳,我很快就完成了,大家都很驚訝,但就在翌日,我的舊患復發了。
 




這次的疼痛比一年前更痛了,就算是普通走路上下樓梯,都痛得我要慢慢來,朋友都笑我像個老頭一樣。我也掩蓋不住這個事實,家人就開口了:「我沒說錯吧?舊患復發啊?活該啊,當初勸你你不聽,現在自食其果啦!」我沒有說話,「你明天去退隊。」又是這一句,但我也不反抗了:「嗯,我明天跟老師說。可能又要家長信。」
 
回到學校,老師聽到我要退隊:「吓?這麼嚴重嗎?真的非退不可嗎?」我點點頭,她又繼續問:「有沒有去看醫生?」我搖搖頭。她好像有點擔憂:「那你腳還行嗎?」我勉強笑了出來:「還可以啦!沒跛!哈哈!」她好像真的不想我退:「你要不要再休息多一星期看看?你今個禮拜和下禮拜的練習也不用來了,我跟教練說說,她會理解的。」我低着頭,因為我不想被她看到我想哭:「不用了⋯⋯我回去補家長信給你,謝謝老師。」可能她看我也去意已決,只是給了一個很惋惜的眼神,就放我走了。
 
就這樣,籃球和跳繩,都永遠失消在我生命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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