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我和Gigi,在荃灣某café吃過午餐後,到了愉景新城一帶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和找地方坐。這次她主動繞著拖著我,我沒有拒絕,她亦兩度暗示明示我們應拍拖,但我裝作不知。
 
其實我深知,頭已洗濕,加上Gigi的性格,我和她只有拍拖和絕交兩條路可選。Tina那邊,由2008年肥妹無故斷絕後,至當時已經4年了,這些年來,我的世界中,Tina就是一切與唯一,但在Tina的世界中,我可能再重要也只是她整個森林內的一條草、一塊葉,如此不對等的關係,我受夠了。而且Tina也有了A,她對我疏遠、我對的她重要性減低,只是程度上的問題,也難以繼續2011年那種快樂。
 
現在難得多了一個Gigi,我不想失去她,不想繼續Tina就是全世界的日子。所以我也知道,和Gigi拍拖,只是時間問題,逃不到。只是為免日後太易給她食著,所以不想太順攤而矣。再說,和她拍拖其實也無不可,至少,5月尾Tina生日到澳門過夜一事,即使Tina被A mark著,但我還有Gigi,不至於淪為路人丁路人戊。
 
我和她出街,也是 AA制,但這次我主動提出,不要AA制了,午餐她付,晚餐我付,她也欣然接受,其實我是暗示,以後我們拍拖,也要這樣 。
 
利申:個人不認同拍拖某方單方負擔(話就話某方,其實99.99999%是哪方,心照),但AA制又嫌太見外,個人較喜歡輪流付賬,或共同儲蓄作使費基金之類。
 






約傍晚時份,Gigi手機響起,我眼尾所見,來電顯示是一個9字頭數字而非人名,即是一個不在通訊錄的陌生號碼,原來是Tina,她和ABC在附近,又是那些3王1后騎呢拍拖,Tina相約我們一起晚飯 。
 
掛線後,我看見Gigi 儲存了該號碼,名字是A。估計是Tina手機的分鐘爆了,便用A的手機打來。
 
這一個來電,改寫了Gigi 和 A 的下半生。
 
當晚,我們各自回家後,Gigi 打電話來逼宮:「我地今日咁樣,唔係普通朋友下話」,我先心想:「頂你,我同Tina 喺沙灘攬左成晚打埋車輪,Tina都冇對我講過D咁既說話!」
 




回歸現實,也要面對現在的Gigi,我當然不立即OK,我不斷說自己多麼不濟,窮毒柒矮悶….甚麼也出齊,她就甚麼也說無關係,她不在乎,她也不很懂與男性相處,甚麼也一起承擔一起面對..….說到最敏感的----錢,我說拍拖使費大,我收入不多,又是家中經濟支柱(幾乎付一半收入作家用),又要儲錢,又要供保險,怕難以負擔,她:「唔一定使得多姐!好似我地今日咁,一人畀一次味幾開心,我同Mandy都係咁啦…..」,我已拖無可拖,我唯有應承「可以一齊」。
 


就這樣,我這個真毒,終以33歲之高齡初嘗拍拖了。但感覺到的。只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