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天後,Gigi說好慘、好煩,因為無錢,她有個另一個弟弟,是又一城Shitty U十九大學生,去了韓國(又是)交流,使費甚大,父母要求她加家用,加至多少?未拍拖前,她對我說月付家用數百,此時加至$3000!而且,即使數個月後,那十九大學生回來後,也不可減家用,父母要她對家「負返個責任」,不可再只給數百元那麼少云云,最後只能說,她待會嘗試求情,可否略減。數天後,她說可減至$2500,但那十九大學生回來後仍不可減。
(2019年冒被起底之險加註:此人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參選並當選了,其選區範圍,正是選舉前不久的2019年11月,某曾經大戰及圍城的焦點選區)
 
之前第4章已述,她做這份垃圾工,僱主是無恥親戚,被無恥親戚看準她到外面打工必極速被炒,對她瘋狂壓價,當時月薪少得不足$6500。 除了應付一週6天往返天水圍及荃灣(遠離港鐵站)的港鐵及小巴收費外,還得應付每天最少$3x的午餐(那間垃圾公司連微波爐和冰箱這一點點員工福利也沒有),好像還有早餐……
 
如果像之前般,家用只要每月數百,還可勉強生活,但在這情況下$2500家用?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而我,收入當然不會這樣離譜,但亦是最悲慘的一群:僅達香港個人入息中位數,剛剛好超過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還是家中經濟支柱,一半收入作家用,還有上網費、手機費、供保險……
 
如果Gigi是男的,很簡單,「冇錢學咩人拍拖」,close file。任何一個女人以這點來嫌棄他,即使怎樣反港女的人也不會異議。




 
然而Gigi是女的,女的無錢是否不可拍拖?或這樣說,是要怎樣拍拖?心照不宣啦。
 
她這份垃圾工,做了近3年,家用早不加遲不加,偏偏一和我拍拖即加?當我不走運,早不拍遲不拍,偏偏那十九大學生去交流時拍,然而,那十九回來後,家用也不可減,是甚麼意思呢?
 
我很懷疑,如果Gigi說真話,就是她父母以為Gigi拍拖,就即使無論如何窮困,也有男友「照顧」,所以向Gigi開刀,使Gigi再向我開刀。
 
如果真是這樣的外父外母,你說怎樣繼續下去?到結婚時會怎樣賣女?
 
如果Gigi撒謊,就不用多講了,想向我開刀的,是Gigi本人。她提出「一人畀一次味幾開心」,只是釣我的餌。




 
的確,Gigi對此的態度,就是:「唉,好煩呀,冇錢喇,過兩日同你食飯唱K都唔知點算….唔可以同你AA喇」(按:我們的協議是輪流付賬,不是AA)
 
到了這裡,我已知上了賊船,對這個所謂拍拖,有極大保留、懷疑、戒心。
 
後來,Gigi說她父母去了台灣旅行,臨行時,Gigi媽留下一句:「你想去,遲D同男朋友 (即係我) 去囉…..」,我心想:「雖然只係去台灣,但都要錢架!你個女一同我拍拖,你就喪加佢家用攪到佢仙都唔仙下,跟著又叫你個女同我去旅行,算點?乜意思?」
 
又,Gigi曾對我說過,她媽媽說過,Gigi結婚時「要擺返X圍」,實數我不記得,但肯定是有個十字,即「十幾」或「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