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我有生以來最愉快的一年。
 
這年,Tina密密約我,有時一對一,有時有她其他朋友(又通常有前述那TB)。初期每2星期1次,4月尾開始,進展至每星期吃飯1至3次,每月唱K  1至2次,幾乎每個公眾假期也有活動聚會,以非拍拖朋友關係來說,算是很密吧?
 
毒L的我,亦很enjoy這種和她密密見面吃飯唱K的日子,畢竟已是唯一的社交活動,漸漸亦成為我生活一部份、甚至精神食糧。雖然我付出也不少,不是錢(幾乎全是AA),是等待方面,我530PM在沙田下班,她下班時間卻特晚,830PM,在葵涌,我下班要和她吃飯,時間地點甚麼也要遷就她,又要呆等數小時,又要由沙田跑到葵涌或荃灣,吃完後又跑回沙田的家......

這些,她好像從不覺不好意思,也曾有人罵我,Tina這樣根本視我為兵,而不是朋友,是視我為朋友的話,她會好意思要我這樣遷就她這麼多次嗎?又想想,假如我和她的下班時間對調,我比她遲數小時下班,她又會為了和我吃飯,而這樣遷就我嗎?

這些我當然知道,但誰叫我已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