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正在閱讀這份筆記的你忘記了,我重申一次:

我,劉曇,是在《羊城日報》負責「采風」專欄的合約撰稿人。

一言以蔽之,就係被業界放逐的不入流記者。

自己的事業起步點其實不低,當初以尖子成績畢業於以「傳播系人才搖籃」聞名的中國傳媒大學,後來在某大型外媒機構實習數年,回國即被《中城日報》招攬,我就是在那段時間,於朋友的相親聚會上認識任妃洛。

和很多人一樣,最初滿懷熱血,自以為可以憑一己之力改變世界,最終歸於平凡──不幸的是,我在熱血時期因為揭露了某官員貪污腐敗之事實,遭受了同行的暗算。這位受賄高幹雖然下馬,妃洛亦在一片打壓和責備聲中對自己不離不棄,就結果而言,姑且也算是個好結局,但撫心自問,再不想捲入日報權力圈裡的勾心鬥角,於是乎我掛印封金,一逃逃到最南端的羊城,成為「羊漂」,碰巧遇上妃洛的妹妹,在一次醉酒誤事之後,與她發生「關係以外的戀愛」,自此藕斷絲連,最後將妃洛她逼上絕路,然後人生變得一團糟糕。





最後收留自己的是時任《羊城日報》的總編輯。雖然不清楚他是否另有所圖,反正老總他亦不敢貿然放虎歸山,叫我繼續跑社會新聞,於是把咱這個落魄人交給他外甥「劉明俊」(自己在中傳的師弟)看管,在他手底下持續寫一些怪力亂神的報導。

年齡大小以及身份高低落差,凡此種種我都不在意了。地球可沒有空餘時間留給自己慢慢滄桑。

劉師弟他倒是位負責任的編輯,無論我上交怎麼樣的報導,他都有辦法加上「破除封建迷信,宣揚科學事實」令人信服的高大上結尾。沒有他的後期潤色,恐怕自己連一毛錢生活費都領不了。

再後來,從別人的廁所閒談中偷聽得知,是因為上一位負責「采風」專欄的撰稿員神秘失蹤,才臨時找上我這個煞氣大的老晦氣墊窩。鑒於老總小蜜男友的話可信程度不低,當下我便領悟出其中的貓膩。

不想死就去工作,想要去死的就更應該認真工作。因此我樂意拾起這個人人推手不要的爛攤子。





而「挖目女」正是前任失蹤前最後調查的都市怪談。但自己對此感興趣的原因,並非全然因為行蹤詭秘的前任記者於調查期間神隱。

而是因為妃洛的屍體同樣被人殘忍挖去雙目。

……電腦的資料夾有前任撰稿員「無名氏」所留下的宗卷紀錄。出行前,我已經重讀過好幾遍。

「挖目女」最早的登場時間是在2009年,首次出現於天涯雜談的一個討論串。前五個月都無甚人氣,但帖主每月十五日都會上傳一張打了馬賽克的圖片。即使經過模糊處理,但照片上明顯看得見雙目位置,有兩個血淋淋空盪盪的肉洞。

五張相片,五個女人──因為從髮型、身高以及衣著打扮等推斷,五張照片應該分屬於不同的拍攝對象。





但目前只能查出其中一人之身份:人氣半紅不黑的平面硬照模特兒「鐘可可」。她的右手腕內側有桃花形的胎記,而拍攝者似乎無意隱藏她的這項特徵。

按照模特兒公司的官方說法,鐘可可是回鄉養病,但這一養就養了整整三年。在這場風浪掀起前,部分公司職員甚至不知道鐘可可失蹤之事。

雖然當中涉及公眾人物,但鑒於天涯社區的沒落,此帖圖片的聳動程度跟關注它的低人氣構不成正比。可是,引發日後一場熱烈討論的,正是微博上一個專寫靈異故事的大V。

他說,這是女性怨靈所犯下的凶殺案,因為人類可幹不出此等凶殘慘事:

把蟑螂的屍體塞入死者眼窩,又把大體的視神經和血管,經由蟑螂的口器,一一連結至死蟑螂體內的心臟和死腸子。

有天涯網友問他:「你怎知道這事兒?」

他回答:「因為我見過真正的屍體,就是倒數第五個。她是X縣某中學的老師。」

「騙人!這種性質惡劣的案件,媒體怎可能完全不報導?」





「這是因為上頭壓住不給群眾公開。知道的人自然會懂。」

「蟑螂是自己爬入去的?不是胖呼呼的蛆蟲我覺得有點兒扯(笑)」

「本來你的白痴問題本座不想回答,但我想說,屍體全身都乾乾淨淨,除了眼窩裡兩隻蟑螂,身上沒有蛆蟲,沒有螞蟻,沒有蒼蠅,正如藝術品雕像一樣。」

「你吹,大佬你繼續吹,勞資要看你表演。」

「留下你郵箱,我免費發你未打碼的照片,然後你這奀種再講講本座是不是在扯皮。」

前任是個敬業的,不但成功把照片弄上手,還詳細截圖紀錄跟大V的全部對話。

雖然自己早有心理準備,但每次點開相片後,都會忍不住把胃裡的酸水全數嘔出來──房東會殺了我的,趕緊用廁紙抹乾淨日漸發臭的地氈。





以死人的角度來看照片確實很「藝術」,無奈自己欣賞不來。而隨著收到相片的吃瓜群眾愈來愈多,在微博和論壇跨平台炸出一場討論,各式各樣的猜測紛紛浮上枱面。

有人開玩笑,說是外星人綁架她們做融合研究。

有人說,這種侮辱死體的手段有點似「銀城連環殺手」的行凶方式,很可能是他的模仿犯幹的。

亦有不少人說「是我!是老子做的!問你服不服氣?哈哈哈!」

也有不少人質疑,是大V為自己即將出版的新書宣傳。

翻至第八百二十八樓後,我終於找到令自己眼前一亮的留言。

「苗疆辣女」:「別傻了,她們是被人用來肉身煉蠱。眼窩內兩隻並非普通蟑螂,而是『引蠱蟲』。」

沒想到「無名氏」前輩的想法竟與我的直覺高度重合:





根據記錄,我的前任顯然亦注意到這則與別不同的留言,並且在回帖發佈後兩周內與「苗疆辣女」進行線下會面。雖然「無名氏」沒有留下那一次的採訪筆記(這一點令我覺得頗奇怪。前任是一個事無大小,都會把各種資訊記錄下來的人,但她似乎有意隱藏跟「苗疆辣女」面談的內容細節),但此人在電腦的記事本文檔裡記下一個郵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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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看來我找到了大好理由回訪張清月博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