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寫完第一部屬於自己的故事,老實說,我有很多次都想放棄,卻又死不斷氣的寫下去。我經常開頭寫幾千字便擱置,再回頭查看時原來已是一年前,甚至更早。這部作品斷斷續續的寫了一年多,其實可以更早完成的,只是一直不願認真的寫。

情節只能用兩字形容,混亂。想到甚麼便寫甚麼,當刻有甚麼情緒便盡情的在鍵盤輸入一連串看似有意義但其實看不明的劇情。你問我喜不喜歡我的作品,一部分的我不反感,一部分的我覺得根本是亂來的,完全沒有尊重過自己,也沒尊重文字。

當然不用承擔過多的責任,想寫便寫,盡管寫的字艱澀晦暗、自以為高深,實際只是皮毛,沒有真材實料。

以前的我很喜歡看純愛的故事,那種清澀、心無旁騖的愛情實在能打動到我的心。但這是對愛情一竅不通、還未嘗試與人戀愛的我的憧景。談過戀愛後就知愛情的另一面,與其說十八歲就能稱為成人,倒不如說在離開中學後談的第一次戀愛才是真正的由少年變成大人。

戀愛不完全是感性,當中包括著利益,說得有點市儈,但多少也有這個面向。我本人就很少深究利益的面向,更多的是感性那方面。不小心岔開了話題,還是說說小說的話題比較好。





我不會自稱自己是作家,至少是現實中的我不是。作家的稱呼似乎背負太多的責任和期許,很容易讓人困惑應該寫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是普遍人喜歡的東西。我傾向前者,我認為寫作首要關心的是自己的感受,一些喜悅、混沌透過文字的方式呈現,自己也未必看得明白,但就是這麼自然而然的組成了一段段句子。

我想我還是會繼續寫一些讓人讓自己也摸不著邊的文字句子,假如閱讀多點好書,應該不會再那麼奇怪而故作高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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