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泳會多了,但也不全是負面影響的,大家距離近了,關係也比較密切,我跟Leon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混熟的(阿扁也是,只是他卻在賽場上才相見,相對不那麼熟稔),雖然大家份屬不同字頭(泳會),但「隔離鄰線」一齊練水,又在同一更衣室碰頭,操前操後又有吹水,有時候又在比賽場合遇見,日見夜見之下,久而久之自然開始熟稔,親密更甚於親友。
  
那時候公眾泳池的租賃,受到市政局的規管,市政局的成員以民選方式產生,主管食物衞生、文娛康樂兩大政策,其轄下的執行部門市政總署,由於有在地人士監督,泳池租賃管理相當嚴格,如非有民政署居中協調,加上政策的大方向,是不會那麼容易租到泳線,更何況是佔用非正常營運時段;後來「老懵」廢除市政局,成立「食環」和「康文」兩大部門,使決策權收歸官僚,輾轉下區議會就只餘地方諮詢的職能,而缺乏在地督導的權力,導致官方離地的管理,使制度日趨僵化,質素每況愈下。在官僚的管理文化下,是無可能會提出應用「清場」時段去練水這種破格的安排的。
  
聽聞現在泳壇變得商業化,泳會為了生存,用盡方法賺錢,當天無償訓練泳手的祟高理念,早已蕩然無存;而傳聞體總的壟斷,手執批准和認可租賃泳線的權力,惡化了泳池的濫用和泳道的霸佔,當中甚至牽涉到利益輸送,亦已經引起公眾關注,甚至有議員倡議作出調查(最新消息,完了,那批提倡的議員,有的已經在坐監,有的著了草)。獅子山下,權力和金錢使人腐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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