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我跟前男友分手了。

不是因為出軌之類的戲劇性原因,只是因為感情淡了。說起來,我其實要為此付上很大部分責任,不過這不重要了。

分手後,我馬上搬了回家(我們本來在同居),不過我跟家人關係一向疏離,回家住了一個月我就開始想搬走了。搬家的念頭一起,我就很積極地找房子,無奈我收入不高,始終找不到既合心意,又價錢相宜的。直到現在,我還在為找屋的事情煩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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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響起,我只是隨意瞟一眼,便認出了來電那一串電話號碼。是張展臨,我的前男友。即使早就把對方的電話號碼刪掉,但畢竟一起了六年,有些事並不是一時三刻就忘得了。

「喂?」三個月以來第一次聯繫,接聽電話時,我居然有點緊張。



「你呢排搵緊屋咩?」他一來就沒頭沒腦地丟出這個問題。

我有點反應不及,停頓了兩秒才開口:「你點知㗎?」

其實我也只是順口一問,我們共同朋友這麼多,我最近也有跟朋友抱怨找屋的事,傳到他耳中也沒甚麼奇怪的。

「冇呀,前排同阿俊佢哋食飯咁啱提起啫。」果然。

「其實係咁嘅,」我還未來得及問他,他已開始說明來意。「我想繼續租返原本嗰度,但係我自己租嘅話經濟方面有啲吃力。既然你都搵緊屋,不如搬返嚟同我一齊租啦,原本間書房可以變做你間房。」



我一愣,「但係……」跟前男友合租?感覺怪怪的。

「大家都係成年人,好來好去,使乜咁介懷吖」他早就知道我的顧慮,「我本身都想搵其他人同我夾租,不過諗嚟諗去都係覺得你最適合。我哋了解對方,唔使再花時間磨合生活習慣,而家只係冇咗層男女朋友嘅關係啫。同埋係你飛我嘅,我都唔尷尬,你有咩好尷尬。」

他這麼一說,我感覺好像有點道理,而且我也真的頗急切想搬。不過我還是需要點時間考慮。

「唔急嘅,你諗好就signal我啦。」他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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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我就傳訊息給他了,說決定跟他合租。

他很快便回覆我一個 “ok” emoji。

這兩天思來想去,我覺得他說的確實沒錯,合租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的。畢竟現今這個世代,連分手後跟前度打場「友誼波」也不是甚麼稀奇事,更何況我們只是純潔的合租而已。

想到這裏,我又拿起電話打字。

「講明先,我唔會同你打友誼波㗎」還是說清楚好。

「你都痴線」他秒回。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合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