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堂後發現記者還在等候,還真有耐性。
我見狀馬上拔足狂奔。當然,帶著多台機器的記者很快被我拋離。
被抽去靈魂的我避開記者已經不再是因為害怕,只是不想被纏繞。
 
沒有目的地的我一直跑。
跑夠了,發現記者已經沒有再追上來。
一個心已死的人想做的只有一件事……

放棄生命!



反正要來到這個世界也不是我的選擇,但我總想有權利去選擇何時離開吧。
 
我先到便利店買了香煙與啤酒,相信他們是心情不好時的最佳伴侶吧。
再潛入同區的另一座私人大樓裹,偷偷的步進天台。
當時心底想著,如果我已離開人世,家人可能會因為不需要如此大的住所而搬家吧,也可能因為不想再想起我而搬家。我如果在自己的住宅跳樓,絕對會影響到樓價。我可不想到死一刻還要連累著家人。
如果我到同區別的樓盤跳,相反可影響該樓盤的成交及價格。同時拉高我家的樓價,算是為家人盡點綿力。
竟然能在如此心情下想出此事,我突然為自己的理智感到光榮。
 
到達天台後,我先選擇一個曬不到太陽的陰涼位置安靜地坐下。打開啤酒,點起香煙,像要為自己送行一樣。
開始回想著自己一生,卻想不出任何有意義的事,這個世界好像不曾知道我存在過一樣。


除了跟靚模爆房和個那個冷清得有如圖書館的Facebook,我好像未留下任何證據或痕跡証明在這個世界有我存在過。
 
我不甘心,我重新打開電話。當然不是為了上存自殺照上Facebook。我知道自殺照不用自己去分享,也有著大批傳媒幫我上存到各動新聞及報紙上。
我打開聯絡資訊,找尋著這世界知道我存在的人。
我並不是想要跟他告別,我離開世界不用跟任何人說。因為不用等到明天報紙,只要晚間新聞就能知道了。
何況我是如此有新聞價值的強姦犯自殺。公眾向來對強姦案特別關心,所以相信傳媒會幫我將死訊大力宣傳。
明天,將會是我留下最多存在證據的一天,只可惜我沒法感受。
短短的時間,我好像已經能接受大眾的目光,甚至有種享受。
果然,當生命都能放棄時沒什麼可以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