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復日,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慢慢覺得自己生活得如此無趣。
沒有追捕,也不知世界有否忘記我。
 
一個月後我開始會離開家門,我做平常人生活會做的事。
我去機鋪打機,我到商場購物,我召妓。
但我無法對任何事產生興趣。
當然,我可是一位犯罪家!我怎可能會對平凡人的生活有興趣!
我得再找一個人來殺!!
上天可能賜我令消失屍體的能力!
正好用此機會去再證實自己的能力!可是該殺誰呢?


 
對!!我怎可能沒想到!!
比那八婆更該死的,絕對是那經理人!!
 
但作為一位犯罪家,殺人總不能膚淺地進行,得有著周詳的計劃!
我先回到家,邊計劃著下一步的行動邊為我的戰友清潔身體。
戰友當然是一把插進那八婆喉嚨中的短刀,所謂工欲善其善必先利其器「所以,款待著我的短刀是常識吧!
說著這短刀其實是我從以前的家中取出來,它是爸爸在我小時候送給我的,說是什麼家傳之寶。我看太多是哄小朋友吧,不過我也的確很喜歡這短刀,不然也不會帶著它一起離家吧。也可能我離家時已有著放棄生命的覺悟,希望由這短刀替我割開自己的動脈。也可能我預感自己有成為犯罪家的一日,希望短刀能成為我親密戰友。
早知我跟這短刀就有著深厚的感情啦。
 


短刀?
這親密戰友突然令我醒覺!
要成為後世所景仰的犯罪家,有一個必要的條件。
就是要有過人的個人特色!
像前輩林過雲,不就是有著異常過人的個人特色嗎?
世人都稱他為雨夜屠夫林過雲。
如此霸氣!如此有個性!
如果不到雨夜,就算多容易下手的目標他也不會下手!
這正正就是個人風格,這正正就是氣質!
藝術成份最高的香港犯罪家暫時非他莫屬!


這位藝術犯罪家終生監禁時甚至我還未到這世界上,要有多高的成就才可以讓還未誕生的都認識你?
實在令人敬佩,雖然林過雲是大前輩,大人物。但我的野心也不小,我可不希望比下去。
所以我要做就是跟著世人給我的封號,我繼續堅守!
如果世人還未給我封號,我就替自己做一個封號!
我想得到開喉師的封號!每一個被我殺的人,都是打開喉嚨失血至死。
不失霸氣吧!
不過我先得確定世人有否替我封號,萬一他們稱我為寅時死神,我就得只能在寅時下手。不然就會失去個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