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九年級的我還是覺得喜歡女生是有一點罪惡感,雖然已經和雙魚BB公開告白了,可惜沒有她正式答應還是有一點傷感。雖然她仍然繼續我聊天,但是我自己選擇和她保持距離,我明白她暗然地拒絕我滯後我不可以繼續那樣黐纏。

 另外一方面,我和M越來越走得越近,在這半年期間,我們共同經歷了很多點點滴滴:音樂會,運動會等等。我們的互相扶持,產生到我們關係之間已經有微妙的變化:我們懷着興奮的心情來迎接每一天,每天上學就可以見到對方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可能我心靈上已經乾涸了15年,之前一直都是讀女校,現在待在M 身邊有一種想拍拖的感覺湧上心頭。 

或者你們會質疑我我們是否被愛情籠罩着,當時候的我也是蒙蒙朧朧。 但憑着我對愛的好奇心,加上我不屈不撓勇敢表白的精神,耐不住在某一天晚上我傳送了一個短訊給他:

 「而家嘅我唔知用乜嘢形容詞,我只係知道我覺得我對你嘅感覺再唔係朋友嘅喜歡,我希望你明我咩意思,我亦都努力去尋找同定義我對你嘅呢份愛,唔知你有冇咁嘅感覺呢?我覺得呢半年以來我同你經歷咗好多嘢,我哋已經建立咗好多回憶,我希望我哋可以繼續喺呢四年來創建更好嘅回憶。我已經不在乎我哋嘅關係會唔會更想一層樓,但係只希冀你同我繼續都會做好朋友,如果你冇我形容嘅嗰種感覺。」

 傳送訊息修改了很多次,最終按下右下的箭嘴。按下了之後我立刻關上電話。將電話放在胸前,彷彿希望透過電話可以傳達我的心跳。我一邊痛恨自己為什麼要將畢生的勇氣放在這件事身上,一邊卻期待他的回覆。百感交集之下的心情驅使我去睡覺,提醒自己訊息已經傳達不可以收回,卻是換來一整晚的輾轉反側。



 「哦,我啱啱去咗練琴,我覺得件事事關重大,我哋聽日喺學校先再講啦。」

 隔日我打開電話的時候看到這個訊息。事關重大?這個形容詞是煲意還是貶意。還是回學校當作沒有什麼事情發生是明智的決定嗎?結果在我沉思中,在校園門外遇見了他。他很凝重地看着我,鄒着眉頭,撅起了嘴。然後一言不語帶到我去校園的某一個角落。

 「我們正式開始男女朋友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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