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總有那麼一兩位令你終生銘記,卻不能走到最後的人。
那年,他們都是芳華十五,同樣地在對方身上渴求愛。男孩平平無奇,卻相信自己才高八斗;女孩努力且聰明,卻是男孩眼中最笨拙的人。故事的開始很平凡,他們本來只是同班同學,男孩的眼中也沒有女孩,那時的女孩孤辟且低調,在男孩眼中只是一個不太說話,不太起眼的女孩子。情竇初開的男孩,也在用力地追逐著班上其他更可愛的女孩,然後碰得遍身鱗傷,如果那時候有人告訴男孩,女孩將會與你糾纏數年,然後在你心上刻上不滅的烙印,大概男孩只會覺得面前的人一定在開玩笑。但男孩啊男孩,在你體會愛的深刻之前,你是不會懂的。

他們相識的過程沒什麼特別,最初的記憶點僅是女孩一張隨心地拍攝的照片,男孩發現原來女孩在略作打扮後已有美人的影子,便粗著膽子地向女孩搭訕。最初,女孩大概對貿然前來的男孩抱有戒心,僅是禮貌地回應便草草作結,但那時的男孩自詡風流倜儻,不斷用著粗淺簡陋的理由步步進逼,用著「毒撚式對話」嘗試勾起話題,或許是女孩心胸廣闊,又或許是對男孩或者愛情產生了一絲的興趣,女孩沒有徹底地回絕男孩。最終,他們第一次牽住了對方的手,明明僅是掌心的互相接觸,男孩在那一刻卻感到了一切,女孩那比自己略冷一點的體溫,那纖細潔白的五指,那靦腆侷促、微紅的雙頰,配上被白校裙收束的微微曲線,足以令當時的男孩浮想翩然。那天,男孩牽著女孩走了五分鐘,然後目送著女孩搭上回家的玉駕,那三百六十秒,徬彿身邊的一切也變得鮮艷起來,酷熱的太陽宛如為二人的感情加溫,校門前的交通燈也化身節拍器,引領著二人的心跳徹底一致。
女孩喜歡帶男孩四處走走,但卻怕熱得很,男孩總是擔心女孩抵受不了暑氣,所以縱然不太喜歡逛商場,但是每每也把女孩帶進去;男孩也發現女孩吃東西很慢,自己卻吃得很快,所以喜歡托著頭,看著貓舌頭的女孩努力吃飯的樣子;女孩也總會抱怨男孩的衣著隨便又土氣,然後挑選一兩件衣服送給男孩。雖然二人的關係就是這樣平凡普通,但那時候的男孩仍然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所以那個初夏,他們首次把心交給了對方。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