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

今天上學時,發現坐在我旁邊的同學帶來了一支圓珠筆,說是新買的。顏色鮮艷,用了手感不錯。但詢問價錢時,我呆了。

$50一支四色筆,你曾經用過嗎?我用過,因為借他用了一陣子。因為他買了一支四色筆 ,「盛惠$50!」店員是這樣跟你說嗎?

當他借我用的時間,我握筆的手,用力不能太大,怕弄斷,賠不起;但也不能太少,寫不到字。

細問之下,我發現了一項更驚人的事。他父親是當差的,薪酬應該不少。





他一個月的零用錢加午飯錢共$8000,數目可真不少,可能是別的一家人的一個月開支。

這還不算太誇張,他還說,一個月的午餐,只有一半是他需要付錢的。因為有些是他父親邀他一起外出吃飯;也有些是放假,母親在家煮。

這……太多錢了吧。才十二、三歲,身家過萬(如果他有儲錢的習慣的話),不嚇人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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