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

今天看了本書,是李碧華作的,散文集:還是情願痛。終於不是那些無聊的書。你有看過或聽過嗎?

第一篇文章的題目是:還是情願痛。這篇文章不長不短,適合任何人看。這篇文章的道理有點深奧,得花點時間才能完全明白。

這是我最後的感想:我還是情願痛了。

這篇文章的重心是:痛,比麻木好。它告訴你部位、性質、程度和感覺。人生怎會不受傷?因為痛,才有終於不在痛一天。





說得好嗎?

文章的首段,記述了一件事。你有聽過桑蘭嗎?她在練習時意外摔倒重傷,頸椎骨碎了。那時,她感到創口不痛,因為⋯⋯

我還是不要再說好了,很多人也不喜歡劇透。還是留給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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