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唔鍾意呢?亦唔會有選擇放棄嘅權利。我所擁有一切嘅奢華、快樂,全部都係建築喺「服從」之上,只要循規蹈矩,就可以安枕無憂。

中學嘅時候我喺一間傳統女校就讀,圍繞自己嘅都係唔同嘅女生。但去到中三,屋企開始想我擴闊我嘅社交網絡,人脈對一個家族嚟講係最重要嘅資產。係,屋企人想我識多啲其他富家子弟,透過下一代嘅友好關係,進一步鞏固佢哋喺商界嘅地位。

名校同名校之間有好多聯會,會搞好多唔同學校之間嘅晚會、活動。我其實好唔鍾意去呢啲活動,每一個我認識嘅有錢仔,都係好進取咁,希望簡單三言兩語就認識倒我,再溝埋我。

而我就係喺呢個咁如狼似虎嘅地方認識咗佢,一個與別不同嘅男仔。

佢叫Wilson,同我接觸過好多嘅有錢仔好唔同,佢好謙遜,唔會因為自己嘅身份而變得自大狂妄。佢好靜,就算出席呢啲咁麋爛嘅活動,都只係默默咁企喺其他真係出嚟識女仔嘅有錢仔旁邊,有時真係唔明佢出席嚟做乜。「屋企人叫就順便去下。」有一次,我忍唔住行埋去佢身邊問佢。





「即係你都唔想嚟?」難得搵倒同路人,我都按捺不住興奮。

「有得揀都最好唔好。」

「唉,你話我哋唔係有錢人幾好。」我講。

「你好唔鍾意自己身份咩?」佢問。

「有得揀都最好唔好。」我模仿佢嘅答案。





「做一晚窮人都得嘅。」佢答。

「你傻㗎,點做?」佢冇答,然後就拖住我隻手,跑咗出活動門口。

「喂,做咩啊,個活動未完啊。」

「由佢啦,你都唔想留喺到㗎啦。」

「咁…去邊啊?」





「我銀包得二百蚊,你估我哋可唔可以喺旺角留三個鐘?」佢問。

「二百蚊做得啲咩啊?」

「試下囉!」

結果我哋由灣仔搭地鐵落旺角,平時有司機接送嘅我哋連八達通都冇張。我哋望住賣飛嘅機搞咗好耐先買倒兩張地鐵飛,但上到車之後連轉車都唔係好識轉,幾經轉折先落到旺角。

好彩之前我同同學都去過幾次旺角行街,所以有啲咩商場、餐廳,我大概都記得。我哋去咗食好多平時好少見到嘅小食,魚蛋啦、燒賣啦。原來旺角有一種好特別嘅小食,佢比你揀幾個餸,再揀一個冷麵,再加少少醬咁撈埋一齊食。Wilson同我Share咗呢個小食,因為全部餸都係凍冰冰嘅,所以一放入口嘅感覺涼浸浸,好特別!

「嗤,你未食過冷撈...?哈哈哈!」喺聽我講我嘅故事途中,阿正佢笑咗出嚟。

「屋企人點會俾我食呢啲!」我不忿反撃。

「我屋企叫做中產,原來都算貼地。」佢答。





「你聽唔聽啊仲?」我嬲嬲地咁問。

「聽啊。」

之後我哋去咗新之城,果到有好多好平嘅衫同褲,啲價錢低到難以置信。我諗平時我買一件T裇嘅價錢都夠喺呢到買到十幾件。

「不如試下著呢啲行街。」Wilson講,都係,著到咁靚行旺角好似好奇怪。於是我哋就買咗一啲衫,然後去咗朗豪坊換,換完之後真係覺得自己同平凡嘅距離近咗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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