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好像就後繼無人了。

但又有戀愛可談,因為有人重新當選了。

那個我覺得很麻煩的人,又一次當選了。

我沒找她、她沒找我,這一切會發生全因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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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的我在滑IG,滑著滑著就滑到了一個找朋友的Post。

我自言自語道:「跟我住同一個區的也。」

這絕對是個認識女生的大好機會,雖然不知道她會不會找我就是了。

我留下評論,很快就有人傳來了訊息。

這ID很熟,該不會是她吧?





我按進她的個人主頁看了一下,真的是她。

既然她又出場了,就叫她CE吧。

CE:你是留言的人嗎?

ID都寫在上面了,會不是嗎?

我:怎麼了?





CE:你想我怎麼叫你?

不用想了。

我:你早就認識我了,而你也早就認識我了。

我們不是新朋友。

CE:你是?

我:你的前男友。

CE:那個,你要出來吃個飯嗎?

我:可以。





我很相信緣份,所以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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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約在地鐵站會合,而我遲到了。

「你終於來了。」她苦笑道:「我都等一個小時了,你有沒有良心啊?」

我有良心,遲到只是因為你不夠重要罷了。

「早。」我來到她身邊:「吃甚麼?」

快累死了。





我聳了聳肩:「我不知道。」

媽的,等一個小時都不想好。

我從她身邊走過:「那就吃那個吧。」

直接走,那你就沒辦法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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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充斥著尷尬的飯後,她終於開口了。

「那個。」她咧了咧嘴:「你要跟我在一起嗎?」

都出來跟你吃飯了,還不知道我來者不拒嗎?





我微笑:「當然可以。」

在一起跟愛不愛,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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