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回和天娜的密密見。

2011年9至10月,更是最高峰時期。
 
9月18日,下午和天娜去唱K,唱完後即興上太平山頂,在這個不常到的美麗地,一起看著夕陽下的「百萬夜景」,待至天黑,我很開心。

入黑後,下山,再一起晚飯,期間,天娜自知說錯話(有關那和慧琳去叫雞不付錢男的,不述),主動提出另日請我吃飯賠罪(以往除了我生日,天娜從來無請客,大多數係AA,少數我請)(然而,相隔半年後的2012年3月,我們重遊此地,感受卻是........)。
 
9月29日,早上6時許,我被一個來電叫醒,原來是天娜:「八號風球呀!可以訓晏D啦!」(颱風納沙)。





簡直是雙重好消息。

除了社畜公敵「李氏力場」奇跡地失效及時,罕有地有「合時機」的八號風球外(眾所週知,八號風球幾乎都是晚上或紅日限定),更重要是天娜的來電。

雖然只是小事一宗,但以天娜朋友之多,她絕對不可能每個朋友也致電一次說這番話,天娜致電給我,即是我在天娜心中,位置應是很前很重要了。

事後天娜說,當天她只打了兩個這樣的電話,另一個是給小彤。
 
那時,即使不是每個星期日也見面,她也有告知我她星期日放假幹甚麼。
 




2011年10月,天娜約我晚上到沙灘觀星談心。

雖然,那一晚,我倆在沙灘的行為,只是和放學時間在港鐵、商場內比比皆是的中學雞情侶無異,無甚特別(簡單來說,擁抱過、車輪過,可參考

https://youtu.be/joFOj1FMrgo?t=101

1:41
當然沒這麼「激」)

對我這個真毒來說,絕對是造夢也想不到的奇跡一夜。





不過即使如此,我們大家也沒提出成為情侶,反之更是確認 Friend Zone。我們許下承諾,有生之年,即使誰拍拖、結婚,大家在對方心中的位置永不變,大家的友誼永不變。
 
對於很多人來說,如此「承諾」,根本和判死刑無異,但對我來說,夫復何求?

可能看倌會問、甚至大罵 :只差一步了,為何捉到鹿還不脫角?

首先,還是那一句,我自1998年起,已認定拍拖是很辛苦很大壓力,亦從未遇上傳說中的「好女仔」去打破我這種想法,已很根深蒂固。

其次,如果和天娜拍拖,我不敢想像有多大壓力多受氣。

她那些嚴人寬己、極自我中心的性格、手機長期miss call的等等陋習,始終不變(包括那次沙灘之夜,她又是遲到半小時有多)。雖然2011年我們來往甚密,但我仍擔心被她無故離棄(當然程度上較2008至2010年時輕很多)。

雖然她那些「男仔Friend」已大為減少(至少在我眼前出現的),但我仍知她桃花極重,如果和她拍拖,她如要變心,只要在她那不知有多長的「男仔Firend 」List中隨便打個電話,已可立即換畫如換衣服。但我呢?





和她的相處,我已處於很弱勢(人話:被佢食著,從我一星期去1至3次那些極不合理的收工飯局可見),一旦和她拍拖,我不敢想像會這種弱勢,會惡化至甚麼地步。

而且,如和她拍拖,除了應付她,還得應付她那閏密:極惹人討厭的怪獸 。
 
最後,很久以後,我才知道,我和她根本不可能拍拖,因為我是公屋仔(租),她是不會要公屋仔的,正正是「有樓有XX(本章題目),冇樓咪白撞」之女。

所以,我懷疑,天娜此舉,很可能只是引誘我對她展開追求,享受又多一個男孩追求的快樂(畢竟她無數「男仔Friend」,應該沒多少個沒追求過她,我便是其中一個), 但並不打算和我發展成情侶。
 
我還以為,這種快樂關係,可以長久下去......
 
卻不知,一場風暴正在醞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