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慧琳線部份很難寫,含相當多的非主流觀念,恕小弟寫得隱晦。

2012年2月26日,我和慧琳,在荃灣某Café吃過午餐後,到了愉景新城一帶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和找地方坐。這次她主動繞著拖著我,我沒有拒絕,她也沒秒縮。她亦兩度暗示明示我們應拍拖,但我裝作不知。
 
其實我深知,頭已洗濕,加上慧琳的性格,我和她只有拍拖和絕交兩條路可選。

天娜那邊,由2008年肥妹無故斷絕後,至當時已近4年了,這些年來,我的世界中,天娜就是一切與唯一。但在天娜的世界中,我可能再重要也只是她整個森林內的一條草、一塊葉。

如此不對等的關係,我受夠了。而且因為那天煞的A,天娜對我疏遠、我對的她重要性減低,只是程度上的問題,也難以繼續2011年那種快樂。
 




現在難得多了一個慧琳,我不想失去她,不想繼續天娜就是全世界的日子。所以我也知道,和慧琳拍拖,只是時間問題,逃不到。只是為免日後太易給她食著,所以不想太順攤而矣。

再說,和她拍拖其實也無不可,至少,5月天娜生日到澳門過夜一事,即使天娜被 A Mark著,但我還有慧琳,不至於淪為路人壬路人癸。

傍晚,慧琳手機響起,我眼尾所見,來電顯示是一個9字頭數字而非人名,即是一個不在通訊錄的陌生號碼。

原來是天娜,她和ABC在附近,又是那些3王1后4P騎呢拍拖,天娜邀約我們共進晚餐。
 
掛線後,我看見慧琳儲存了該號碼,名字是A。估計是天娜的手機通話分鐘用罄了,便用A的手機打來(那時還能用罄手機通話分鐘的,真神人。當然,部份原因是她十分老土,那時還未用WhatsApp)。
 




沒想到,這一個來電,改變了某些人下半生。
 
當晚,我們各自回家後,慧琳來電:「我地今日咁樣,唔係普通朋友下話」,我先心想:「頂你,我同天娜喺沙灘攬左成晚打埋車輪,天娜都冇對我講過D咁既說話!」
 
回歸現實,也要面對現在的慧琳,我當然不立即OK,我不斷說自己多麼不濟,窮毒柒矮悶......甚麼也出齊,她就甚麼也說沒關係,她不在乎,她也不很懂與男性相處,甚麼也一起承擔一起面對......

說到最敏感的----錢,我說拍拖使費大,我收入不多,又是家中經濟支柱(幾乎付一半收入作家用),又要供保險,怕難以負擔。她:「唔一定使得多姐!一人畀一次味幾開心,我同韻文都係咁啦.....」(韻文即是第7.14章,和慧琳同遊南韓的閨密 )。

我已拖無可拖,我唯有應承「可以一齊」。
 




就這樣,我這個毒撚宅男,終以魔法師之超高齡突破A0、初嘗出Pool了。但感覺到的。只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