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很忙。

5月1日 ,才去過K-Lunch,幸好還有缺席怪獸生日飯局的自由。

5月3日晚,慧琳說和一個親戚去買鞋,很晚才回家。

5月4日 1am左右,我還見她的WhatsApp斷斷續續地上線下線,不知在幹甚麼。
 
早上,我上班途中,打電話給慧琳,循例喧寒問暖數句「尋晚好夜訓嗎」之類。她忽然重提我之前批評韻文一事:「你唔可以咁話韻文,韻文唔係港女」……之後是一大堆為韻文以惡劣態度指使男友搬行李的港女公主病狡辯,全部廢話,可以不理。
 




韻文的港女惡行何止這樣?還有更嚴重的,每次旅行也要男友「畀埋韻文份團費」,當然慧琳對此又是狡辯一堆,她推說這不是韻文要求,是其男友堅持要付(當然又不知真假),「有D男仔唔會畀自己女朋友畀錢架嘛!」。

又是這句,已在半個月內聽過不知多少次,我終於忍不著:「你咁講係乜意思?你成日咁講我好大壓力架!」
 
當然,形已現,停不了,當初逼我和她拍拖時,甚麼也可以,此刻甚麼也拋到異次元了。跟著的,我大都已聽不進去,有印象的,總之大概就是:

「以前我同阿John都唔使畀錢啦......阿John唔使我畀錢架......阿John會畀晒架.......」、「我D朋友都會請埋我架,我同你一齊開頭兩星期,我好唔慣呀」、「我都好辛苦架,返工車錢都好貴架」........

最記得最後一句:「以前我個個星期去阿John屋企食飯,佢會送埋我返屋企,送我返屋企時搭巴士我都唔使畀錢」。





「搭巴士唔使我畀錢」,日後竟一語成讖。 

此刻,已知終於要分手了。其實,本應即時在電話內痛罵她一頓,然後立即提分手,當晚的「咖喱后」晚飯也不去了。然而,相信看倌也深知,我是多麼沒用和軟弱。
 
當晚,原約定在荃灣港鐵站集合,但我在沒預告下,到荃灣工廠區、她公司樓下接了她下班,她還笑笑口地說「驚喜」,我想「最後一次了,一陣你就夠晒驚喜」。
 
往「咖喱后」途中,我問她和我一起,有甚麼令你不快?她有點厭惡及「忟憎」地說:「你唔好成日提著以前D野啦」,我口「哦」,心想「好似成日提著以前D野既,係你,唔知邊個成日『以前同阿John行唔使畀錢』、『以前阿John乜乜七七』呢」?

先到南豐中心,她先買了一雙襪子,才十多元,也要對我呻「D襪好貴」(乜意思呢請問?)。然後訂了一個蛋糕,是為了 Fans Club的「豬姐狗妹」朋友生日,猶幸她還懂自己付錢(對著我就成日話冇錢冇錢?),但我看見她錢包,付了蛋糕錢後,好像已乾塘,她沒表示,亦沒提款意圖。很明顯,和我吃飯,她已沒付款意識了。





到了「咖喱后」,浦點了菜,我便向她說:「不如我地做返好朋友,2月26號之後既事當冇發生過,返返去2月26號前,好嗎?」。當然,爛好人繼續做,我沒有對她半句批評,以「我崇尚單身,唔會結婚,無謂拖你」做籍口。
 
她沒半點驚訝,沒半滴淚水,沒半句挽留,非常平靜灑脫、甚至有點面帶笑容地接受:「好啦,做返朋友啦」、「你唔結婚,但我一定要結」、「我地都唔係一齊咗好耐姐,再耐D就話我冇咗你唔得姐」......

唯一的「不開心」:「唉我屋企人個個都知我同你拍拖,而家我要同佢地講返唔係呀。我阿媽(按:又係!)仲一定會話係我既問題所以至分手呀….」。雖然這是事實(也是這半個月來,她少數正常合理的說話),但爛好人還是拿屎上身:「唔好咁講!你好好!係我唔想累你…..」

就這樣,這段魔法師之超高齡破A0、甚麼也沒發生過的霧水,始於2月26日約9pm,終於5月4日約8pm,歷時68天、約1,631小時,就壽終正寢了。
 
餐後,我送她上小巴,然後各自回家。

回家途中,還不斷用手機留意她的 Facebook,已見由「戀愛中」轉為「單身」,我的照片、留言,一張接一張、一個接一個地.....第二天早上,絲毫不剩了。
 
5月8日,她Unfriend了我,好,你初一我十五,我封鎖了她。同時,我Unfriend了韻文,韻文也在數小時後,封鎖了我。
 
同日,和天娜共進晚餐,詳談此事,她聽得目定口呆:「下?咁佢又唔應該拎你同阿John比既.....AA味AA囉…..邊有得話以前男友畀晒,就而家既男友唔可以AA呢,唔得架嘛.....」(天娜當時仍和A拍拖,也是分文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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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年多後,至2013年,我問天娜,其實我和慧琳分手,你有沒有不滿我,會不會嫌我像那叫雞不付錢男般,Hurt了你的「姐妹」......

「咁我都要睇下係乜原因分手架,如果係識左第二個既,喂咁就梗係唔得啦,但我睇你既原因,我認為合理呀,咁我冇理由嬲你架......」。

難得天娜這麼理性,而且這些事,女生通常只會盲目維護同性,「女仔梗係幫返女仔啦」,但竟然連天娜也不認同她。

也聽天娜說,慧琳曾對天娜抱怨我「唔結婚既,就唔好同我拍拖啦」。嗯?好像當初是你提出要拍,我已拒絕,你還不斷堅持要拍喎。

況且,「唔結婚」只是一個給你給我的下台階,不是真正原因。

不過我沒機會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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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一下。

第6.1章,曾提及一個免費八字算命服務。那是在此一年後,2013年,師父準確算中了和慧琳的這段霧水,何時起何時止:「你舊(2012)年有拍過拖,係2、3、4月既事,新舊曆都係2、3、4月。因為2月時.......(一堆五行天干地支相剋相沖相刑......)升得起財星,所以你拍到拖。但到左辰月,即係新曆4月,清明過後......(一堆五行天干地支相剋相沖相刑...... x 2.....),生剎,升唔起個財星,所以分手喇.....」

不算完美,因為是5月初分手,但都夠震撼。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又一巨大鐵證。

第7.24、7.25章命名「生剎」,就是此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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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提及家母強烈反對我拍拖,也就是指此事。

第1個月,家母不斷指我「冇本事」、「餓死老婆瘟臭屋」,還到慧琳Facebook 留言指我「窮光蛋,愛不得」。雖然我已盡快刪除,但已給慧琳看到,我唯有對她解釋家母是說笑。但家母卻一面嚴肅地:「我唔係講笑架」。





又批評慧琳「一無是處、搵咁少錢、毫無優點、五官端正都冇、喺度發姣.......」(還記得慧琳是歪咀的嗎?若非如此,天娜應不會和她交朋友,我也不會結識她)。

第2個月,沒作這些批評,卻勸我如不打算和她結婚生子,就好心分手。

我當時的想法,和慧琳結婚不一定沒可能,但生小孩就絕對萬萬不可。

幸好,還沒見家長,便已劃上句號。否則我不知會發生甚麼事。

我說我以後也不會拍拖了。家母卻面如死灰地說,不拍拖不結婚是很自閉很難令人接受。又說要多謝慧琳,因為要不是慧琳,我應該一世也不會拍拖......

到底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