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的話,你會因自己做了一件事影響對方而懊惱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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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們第二次的對話,是他主動的。所說的話不是指問功課喔!但腦殘的我卻白痴得把事情弄得很糟糕。

記得那時候是上英文堂,又是這他媽的英文堂… …

我們要為一份功課畫封面,是畫自畫像,那時候我很喜歡畫畫,特別是畫那種日本少女漫畫那種Bling Bling 佔了臉頰三份之二大眼睛的畫畫風格。



那時候坐在我旁邊那個惜字如金的呀鈍伸過頭來看著我的畫默不作聲,良久他便緩緩的說:「你畫的人眼睛好大,好像妖怪喔!」

這時候我的身體比我的腦快一步的行動,我竟拿起了那份功課狠狠的拍在他的頭上。

當我打下去後,「啪」的一聲。我清醒了… …

我在幹什麼!

我立即望望他,只見他低下頭臉紅著,默不作聲。



我他媽的把他剩下的說話全都拍飛了!

我是流珉麼?一名少女怎麼會動手打人!雖然我是胖嘟嘟。還把人剩下的話給拍飛了!

呀呀呀呀呀!

我不禁的在我心中怒吼,只差沒有像猩猩一樣拍打胸口。

那麼我跟那些坐在他身後那些捉弄他的女生有什麼分別?



唉!

現在想想來真覺得有些不該,因為一個男生被一個女生打是一件很傷自專的一件事。

難得他開口與我談話,我竟然這樣子對他,我有些抱歉,不過我怕生,愛面子。不敢向他道歉,我想遲一點還有機會跟他說話吧!

不過我錯了,因為很快又轉位置坐了。怕生的我跟呀鈍不熟,所以不會主動找他談天的。

看來我沒有機會跟他談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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