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議題,隨心寫: 重男輕女,是女人主動爭取的。(2026-9-25更新)
重男輕女,是女人主動爭取的。
為什麼?因為是女性主動淘汰不重男輕女的家庭。
不止一次在網上看到,有女網民抱怨,原生家庭有一個物業,有一弟(或兄),父母把物業留給兒子,因為弟(或兄)要娶妻,而自己是外嫁女。女網民抱怨不公,引起網民熱議。
你很討厭這些父母、家庭嗎?
請先看這一個說法,一針見血:
「係咪平分,就係公平?假設派3千萬畀3人,一個富翁、一個中產、一個草根,係咪平分每人1千萬,就係公平?
最公平做法,係睇需求度。計住屋需求,妳同妳弟(或兄)都有需求,呢點打和平手。但無可否定嘅係,對於妳弟(或兄)嚟講,佢有冇樓,係好影響到佢結唔結到婚、甚至拍唔拍到拖。但妳有冇樓,對於妳拍拖結婚嘅影響係零,所以妳弟(或兄)嘅需求大過妳。呢點你冇得話唔公平,要怪,就怪個社會對男仔要求唔公平......」
很多女性擇偶都是慕強,希望向上配,很在意另一半的物質條件,至少不能比自己所得的為低。如果這一點不變,那麼,這種把大多數甚至全部資產留給兒子的家庭,就是只會繼續因應女性這種擇偶要求,而繼續發揚光大。
假設兩個家庭,各有200萬元資產留給下一代,各有一子一女。這時,兩家庭實力是相同的。
甲家男女平等,200萬元給子女均分,各得100萬元。
乙家重男輕女,給兒子199萬元,女兒1萬元。就像本文一開首,提到只把物業留給兒子的家庭般。
兩家子女繼承家產後,各人分別持有:
甲家兒子 100萬元
甲家女兒 100萬元
乙家兒子 199萬元
乙家女兒 1萬元
兩家兒子去找另一半,根據女性慕強、向上配、或最起碼是平配的原則,男方資產不能少於女方----
甲家兒子的擇偶範圍:擁100萬元或以下的女性
乙家兒子的擇偶範圍:擁199萬元或以下的女性
哪個選擇範圍較窄、較大可能找不到另一半、繼而沒有後代?
再說女兒,根據同樣原則
甲家女兒的擇偶範圍:擁100萬元或以上的男性
乙家女兒的擇偶範圍:擁1萬元或以上的男性
又是哪個選擇範圍較窄、較大可能找不到另一半、繼而沒有後代?
兩個答案,都是一致----男女平等的甲家,子女的擇偶範圍,都比重男輕女的乙家為窄。換句話說,甲家(男女平等)比乙家(重男輕女)更大可能沒有後代。
兩個家庭,原本實力相同。因為女性慕強、向上配的擇偶要求,使到甲家這種不重男輕女的家庭,較大可能沒有後代。這樣一代一代的發展延續下去,甲家這種不重男輕女的基因,就會被女性自己淘汰掉。
是不是很諷刺?因為女性又要男女平等、反對重男輕女,但又要慕強,結果就淘汰了男女平等、助長了重男輕女。如果女性想要打破重男輕女,首先要在找另一半時,不要慕強、不要在意對方資產,否則只是個死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