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下的孤火: 第二章:梅理大廈的「福爾摩斯」
1993年8月調任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CTB) 後,子豪僅用了一個月時間,便在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打響了名堂。
那段日子,A 組的辦公室總是燈火通明。子豪與他的黃金拍檔 潘德明(明仔) 幾乎成了 O 記的破案機器。德明雖然在警隊資歷較深,是子豪的師兄,但他對這位擁有港大法學一級榮譽學位的「豪弟」佩服得五體投地。兩人合作無間,一個憑藉老練的江湖經驗搜集情報,一個則以極其嚴密的邏輯推理與法學思維佈局抓捕,連續偵破多宗涉及軍火走私與跨境劫案的重案。
子豪的影響力並不局限於 A 組。在梅理大廈的茶水間或灣仔的消夜檔,你總能看到他與 B、C、D 組的同僚打成一片。
• 深厚人情味: 基層警員喜歡叫他**「豪哥」**,因為他從不擺高級督察的架子,深知「紅褲子」出身的艱辛,總能在收網後為下屬爭取最好的福利與休息。
• 高層的智囊: 在高級警司(SSP)與總警司(CSP)眼裡,他是警隊的未來新星。不僅是刑事情報科(CIB)的頭頭們對他的情報敏感度讚賞有加,連法律界的背景也讓他處理複雜的法律程序時滴水不漏,大家因此送了他一個綽號——「福爾摩斯」。
即便破案率高居榜首,子豪身上那股酷似郭富城的帥氣與不羈,卻從未演變成自負。
「證據會說話,但人心會偽裝。我們做警察的,要比賊人快一步想到法律的底線。」
這是子豪常掛在嘴邊的話。他在案發現場總是充滿自信,那雙穿著時髦波鞋的腳步從不紊亂,無論是面對窮兇極惡的悍匪,還是應對刁鑽的辯方律師,他都能游刃有餘。這種「勝而不驕」的態度,讓他成了 O 記上下最想共事的對象——大家都知道,只要跟著豪哥,案子能破,人也安全,更有好歌聽(雖然大家都要被迫忍受他在辦公室不斷重播王傑的《誰明浪子心》)。
對子豪而言,破案不只是工作,更像是一種對社會法治的實踐。每當案件終結,他會與明仔駕著那輛黑色 Toyota Land Cruiser 到天星碼頭吹吹海風,聽著四大天王的流行曲,短暫卸下高級督察的重擔。在這個大時代的轉捩點,子豪正以他的方式,在皇家香港警察的最後黃金歲月裡,書寫屬於他的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