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關係發展得很奇怪。
沒有 flirt,沒有撩騷,沒有那些曖昧的 emoji。我們的對話內容全是對現狀的抱怨,以及對那個「放不低的人」的懷念。

「今日同芷婷食飯,佢又發癲鬧侍應,好丟架。」
「今日阿傑想錫我,我差啲嘔,好彩避開咗。」

我們互相交換著這些陰暗的秘密,像是在進行某種心理治療。
慢慢地,網上傾偈已經不夠了,我們開始約出來。

第一次見到阿文,我不得不承認,視覺上的舒適度是極高的。




一米八七的身高,我要仰起頭才看得到他的臉。他穿著簡單的運動衛衣,乾淨俐落,跟阿傑那種 MK 味道完全不同。
走在他身邊,我甚至有一種虛榮的滿足感。

我們最大膽的一次行動,是張敬軒的演唱會。
那是五月的事,張敬軒在紅館開騷。我們都搶到了飛,但都不是和另一半去,而是約了對方。

那天是星期六。
中午,我乖乖地陪阿傑在旺角食放題。我看著他狼吞虎嚥的樣子,心裡想著晚上的演唱會,竟然破天荒地對他笑了笑,還幫他夾了一塊壽司。阿傑受寵若驚,開心得像個傻仔。

另一邊廂,阿文也在陪芷婷行街買衫,做足了「廿四孝男友」的戲碼。





到了傍晚六點,我們各自找了藉口。
我對阿傑說:「今晚我去睇張敬軒演唱會,你唔好送我,我同姨媽去㗎,我驚俾屋企人知我拍拖啊。」
阿文對芷婷說:「今晚田徑隊有聚會,教練請食飯。」

然後,我們在紅磡火車站的麥當勞門口集合。

那一晚的紅館,燈光璀璨。
當張敬軒唱起《櫻花樹下》的時候,全場大合唱。
我看著台上的燈光,眼淚止不住地流。我想起了阿俊,想起了那些回不去的時光。




我轉頭看了一眼阿文。
這個一米八七的大男孩,此刻也紅了眼眶,手裡的螢光棒靜靜地垂下。我知道,他在想那個曖昧過的女孩。

我們並肩坐著,肩膀偶爾會碰到,但誰也沒有去牽誰的手。
我們之間沒有愛情,甚至沒有肉體上的吸引。
我們只是兩個在感情裡流離失所的孤魂野鬼,在這個喧鬧的演唱會裡,借著別人的歌,哭自己的痛。
這是一種比愛情更純粹、更絕望的「圍爐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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